颜容暄
颜容暄(1581年—1635年),字孚儒,号太屏,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人,军籍,明末政治人物。
颜容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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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凤阳府知府 | |
籍贯 | 福建漳州府漳浦县 |
字号 | 字孚孺,号太屏 |
出生 | 万历九年(1581年)辛巳九月初一日 |
逝世 | 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 |
配偶 | 娶洪氏、黄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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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联捷庚戌科会试八十六名,第二甲第二十一名进士。礼部观政,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丁忧去职。服阙,补工部屯田司。[1]升郎中,出守河南南阳府,天启二年(1622年)正月大计去职。历改直隶太平府同知,升知府,调扬州府[2],所至有治绩。后守凤阳府。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张献忠破城,不屈,被杖杀。[3][4]
家族
曾祖颜笃祐,祖颜君节,父颜道林,母许氏。具庆下。兄铸(庠生);厚(典史),弟容曦;容眼;弼(典史);逢阳(庠生);增华(庠生);容晔;粹和(监生);从杏(庠生);从云(庠生);仲芬;仲芳(庠生)。
子世荐;世登;世彦;世曜。
参考资料
-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治《诗经》,年二十九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二甲第二十一名进士。辛巳九月初一日生,行一,曾祖颜笃祐;祖颜君节;父颜道林;母许氏。具庆下,妻洪氏;黄氏,兄铸(庠生);厚(典史),弟容曦;容眼;弼(典史);逢阳(庠生);增华(庠生);容晔;粹和(监生);从杏(庠生);从云(庠生);仲芬;仲芳(庠生),子世荐;世登;世彦;世曜。由学生中式己酉乡试四十六名举人,会试中式八十六名。授礼部观政,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丁忧补工部屯田司。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天启六年闰六月,太监刘文耀奉旨查核两淮运司钱粮一百五十万助工,扬州府知府颜容暄新任,猝未能应,文耀劾容暄阻挠。得旨:这解到盐运司贮库银二十万两著监部科道照数查收,以助大工,其未解银一百三十两著钦遣内臣胡良辅、刘文耀恪遵前谕,作速催解,不得听。知府颜容暄抗谕阻挠,稽缓误事,颜容暄著削了籍为民当差。
-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9455:颜容暄 ,字孚孺,号太屏,漳浦人。万历进士,由工部郎出守南阳,寻移太平及维扬,所至有治绩。后守凤翔,值张献忠之乱,城陷,不屈杖杀之。
- ^ 《崇祯实录·卷之八》:崇祯八年春正月 丙寅 贼陷凤阳,诈树旗进香,前骑后步。贼大至,而无城,遂溃。毁公私庐舍,光烛百里。杀知府颜容暄、推官范文英等六人,武官四十一人,横尸塞道。焚皇陵楼殿,燔松三十万株,杀司香太监六十余人,高墙罪宗百余人,卫军皆伏迎道左呼千岁。闻玄宫且不戒,守臣秘不以闻。留守朱国树巷战斩二十七人,立力竭死。恣掠三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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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铎 |
明朝扬州府知府 1626年-1627年 |
继任: 谢宸 |
前任: 王莅 |
明朝太平府知府 1629年-1631年 |
继任: 孙如兰 |
前任: 许国士 |
明朝凤阳府知府 崇祯年间 |
继任: 李应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