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王纪
陈王纪,字宪之,山西猗氏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己卯科山西乡试第二名,《易经》经魁。授广东感恩县(今海南省东方市)知县。感恩为海南瘴疠之地,陈王纪委曲调剂,兴学课士。升刑部主事,秉公执法,不畏强权。任职方七月,引年归[1]。
参考文献
- ^ 清雍正七年刊本《猗氏县志·卷之五》:陈王纪,字宪之,己卯乡试第二人。授感恩知县。海外瘴疠,地确民顽,委曲调剂,兴学课士。升刑部主政。秉公执法,不畏彊御。逆啇王廷賔,隐赀财数十万,染指者皆获重谴,公独不与陞。徽州知府汪族,以风水构讼,数载弗能息,公谕以情理,感泣息讼。甫七月,引年归。生平简易无文饰,性情磊落,沁水吴相国谓其“喜酒自豪,而取舍大节,无一悖于理”,真定论也。子其生,例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