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栋
陈桂栋(?年—1643年),字大椿,四川邻水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陈桂栋 | |
---|---|
大明南直隶徐州知州 | |
籍贯 | 四川省邻水县 |
字号 | 字大椿 |
谥号 | 节愍 |
出生 | 生年不详 四川邻水县 |
逝世 | 崇祯十六年(1643年) 徐州 |
墓葬 | 徐州城北 |
亲属 | 子陈应世任大昌教谕[1] |
出身 | |
| |
经历 | |
内黄县知县 |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历任直隶大名府内黄县知县、南直隶徐州知州,闯贼李自成攻徐州,积极防御后解围,论功陞陕西临洮府知府,北京陷落,贼再来攻城,被执死,或言负官印坠城自尽。钱谦益为其作死事状。清乾隆三年奉文崇祀忠义[2][3][4][5][6]。乾隆四十一年赐谥节愍[7][8][9]。
注释
- ^ “陈应世,徐州知州桂栋子,任大昌教谕”,乾隆《邻水县志》
- ^ ‘陈桂栋。邻水人。崇祯庚午乡荐。任内黄县令。有惠政。升徐州牧。适李贼围城。桂栋殉节’。[雍正]《四川通志》卷十二
- ^ ‘陈桂栋。崇桢三年庚午科举人。任内黄县。多异政以荐。擢南直隶徐州知州。闯贼李自成伪将攻城且陷。桂栋不屈。望北再拜。负印坠城死。民怜其忠。葬于徐州城北。江南钱谦益为作死事状。事载省志忠义传。乾隆三年奉文崇祀’。[道光元年]《邻水县志》卷三
- ^ “陈桂栋,天启四年甲子举人,任河南内黄县令,多善政。擢南直隶徐州知州,甫两月,流贼来寇,公登陴力御,贼死伤甚众,解围去。论功进陕西临洮府知府。命甫下,京师陷,贼复来攻。是时武弁闻京师失守,皆阴附贼。或劝公宜自为计,公以“已办一死”对,守益力。会武弁应贼,城遂破。公率家奴巷战,身被十余创,度不能出,乃负印坠城死。民怜其忠,葬于城下,钱谦益为作《死事状》。乾隆三年,祀忠义祠。”,[道光十八年]《邻水县志》卷四
- ^ ‘陈桂栋。字大椿。四川邻水举人。崇祯十六年任。死于寇。’、‘邑宰陈桂栋墓。在县西北楚王镇南道旁。逆贼李自成遣骑据城,执桂栋杀之,藁葬于此。’。《内黄县志》
- ^ ‘崇祯十七年春三月,闯贼李自成遣骑二百入城,置伪官赵二良。知县陈桂栋率邑绅城固知县司五教守城,拒贼被执,俱死之’。光绪《内黄县志》卷八
- ^ ‘陈桂栋。邻水举人。任内黄知县。有惠政。升知徐州。崇祯八年闯贼围州城殉节。本朝乾隆四十一年赐谥节愍。’。《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三百九十四
- ^ “徐州知州陈桂栋,邻水人,崇祯八年闯贼围州城殉节,见《四川通志》”,《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 ^ “崇祯十六年冬十二月,流贼寇徐州,知州事陈公桂栋到任仅两月,州民屡经兵火,户不满千,守御具一无备,僚属请迎降,公怒斥之曰:此我死所也。召士民激以大义,登陴力御,贼死伤甚众,解围去。朝廷录守城功,进陕西临洮知府。命甫下,京师陷,贼复来攻。是时城中武弁闻京师失守,皆阴从贼,而百姓又以贼有三日不下即屠城之令,亦汹汹无固志。或语陈公曰:时事若此,公盍自为计?且公已移他郡,则此邦非公责矣。公曰:我为朝廷守土,固已办一死,代者即至,吾亦与俱死耳。遂出己财募死士,守益力。会城守某应贼,城遂破。公驰马入署,取印佩于身,率家奴巷战,身被十余创,度不能出,乃下马登城,北向再拜,负印坠城死。贼既去,士民收骸骨,棺敛葬城下,丐余门人陈生属为状。嗟乎!李自成一盗羊逋逃人耳,其众乌合,其势兽散,乃未二十年,遂举三百年全盛之金瓯,土崩瓦解,莫可谁何。虽曰天实为之,亦人事有以致之也。盖累世忠良,已尽于逆奄之斲丧,而周延儒、温体仁身秉国钧,凡内服大僚,外膺节钺,久于其位而无患害者,皆巧佞庸鄙之人,社稷之倾危,漠然不以关其心,故一溃而不可救,虽有致命遂志之士,亦终于无可奈何,而徒以身殉也。悲夫!”,明徐州知州陈公守城死事状,礼部尚书-钱谦益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