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晟(1422年—?年),字尚晦直隶池州府铜陵县坊市(今五松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陈孟晟
大明
籍贯直隶池州府铜陵县
字号字尚晦
出生永乐二十年(1422年)正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姚氏
出身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

生平

景泰五年(1454年)考取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专门推断十分棘手的疑难案件。因工作出色,升任云南按察司佥事。

陈孟晟在任按察佥事时,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但是自我要求非常严格,始终坚守清廉。他在对过去案件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错断的案件,于是将它们一一进行了平反。这些被平反案件的当事人非常感激,可是知道他十分清廉,都苦于无法报答。等到他任职期满要回到故里时,许多人来送别,其中那些被平反的人以为这时候送来一点财物他应该不会拒绝,于是带了很多礼物来拜访,可是都被陈孟晟拒绝在门外。他的惠政清风远近闻名,朝廷知道后给予了嘉奖,云南的老百姓更是对他十分爱戴,在他卸任一年后,还有人不远万里从云南赶到铜陵来感谢,也被他婉言谢绝[1]

身后

陈孟晟葬于长江江畔羊山矶,家乡曾立祠祭祀。

家族

曾祖陈弥坚,祖陈嗣良,父陈玥,母何氏;继母李氏;继母孙氏[2]

参考资料

  1. ^ 《乾隆铜陵县志》第九卷《忠贞》
  2.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登科录》:医籍,治《易经》,年三十三岁中式景泰五年甲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四名进士。正月初五日生,行四,曾祖陈弥坚;祖陈嗣良,训科;父陈玥;母何氏;继母李氏;继母孙氏。具庆下,妻姚氏,兄孟昌,弟孟昺;孟暹(训导)。由县学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四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十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