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捷(1892年6月2日—1968年4月7日),字介山福建螺洲(今属福州)人。中华民国军事将领。

陈长捷
出生(1892-06-02)1892年6月2日
 大清福建福州
逝世1968年4月7日(1968岁—04—07)(75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国籍 中华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效命 中华民国
军种 中华民国陆军
服役年份1911年-1949年
军衔 中将
部队晋系
统率天津警备司令
中华民国陆军第六集团军总司令
参与战争北伐中原大战抗日战争第二次国共内战(被俘)
获得勋章青天白日勋章
其他工作全国政协文史研究委员会

生平

早年

陈长捷出生农家,因为家境贫困,幼年被母亲抛弃到宗祠。幸亏他的哥哥姐姐们舍不得,把他抱走,捡回来一条命,自此他小名就称“拾拾”。陈长捷成年后投笔从戎,考入保定军校第七期,以军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

1919年10月毕业后在保定军校学长傅作义的推荐下,进入阎锡山的晋军。任山西陆军第4混成旅(旅长赵戴文)第7团(团长龚凤山)第1营(营长卢丰年)少尉见习官、第1连中尉排长、上尉连长、少校团副。1925年1月调升第1旅(旅长傅存怀)第2团(团长卢丰年)中校团副。1926年8月升任第18旅(旅长卢丰年)上校参谋长。1927年3月第18旅扩编为第10师(师长卢丰年),仍任上校参谋长。7月调升国民革命军北方军(总司令阎锡山)独立第15旅(辖两团)少将旅长。1928年3月所部扩编为第3集团军(总司令阎锡山)第9师(辖三团)少将师长。1928年9月第9师缩编为第3集团军暂编第5师(师长李生达)第9旅(辖三团),降任少将旅长。1928年10月第9旅改称第36师(师长李生达)第106旅(辖三团),仍任少将旅长。1930年4月第106旅扩编为第3方面军(总司令阎锡山)第12师(辖三团),升任少将师长。1931年1月第12师缩编为东北边防军第9师(师长李生达)第17旅(辖两团),降任少将旅长。6月边17旅改称第72师(师长李生达)第208旅(辖两团),仍任少将旅长。1935年4月19日叙任陆军少将。1935年第七十二师师长李生达被暗杀,1936年7月陈长捷升任第72师(辖两旅)中将师长。1936年11月12日获颁四等云麾勋章、国民革命军誓师十周年纪勋章。

抗战爆发后,率领第72师参加南口战役。战后,1937年8月第七十二师与新独四旅合编为预备第一军,陈长捷为军长,在代县集结待命。平型关战役时在鹞子沟和团城口与日军血战12个昼夜。1937年10月预1军改称第61军(辖第72师),仍任中将军长。1937年11月15日晋任陆军中将。1939年3月9日升任第13集团军(总司令王靖国)中将副总司令兼第61军军长。1939年5月26日调升第6集团军(辖第61军、暂编第1军)中将总司令兼第四行署主任。

1940年,阎锡山与蒋介石矛盾激化,阎锡山怀疑陈长捷与国民党中央军来往频繁,解除他的军职。陈长捷率一个警卫营到绥远投奔第八战区副司令长官傅作义。1941年4月调任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部(总司令邓宝珊)中将副总司令。1941年11月调任伊盟守备军(辖新编第26师、骑兵第7师)中将司令。指挥新26师和骑兵第7师乘剿缉烟匪机会,大肆抢掠,发生流血事件,迫使伊克昭盟盟长沙王出逃,酿成“伊盟事件”。

1943年5月12日,沙王提出

和平解决“伊盟事变”的6项要求:
  1. 陈、何部队立即撤出伊克昭盟;
  2. 严惩肇事罪魁陈长捷、何文鼎,释放被捕蒙胞;
  3. 赔偿蒙胞损失,救济被难蒙胞,抚恤被害蒙胞家属;
  4. 保证蒙胞享有自治权、信教自由及保存风俗习惯的权利;
  5. 保证蒙胞人权,不得任意更换军政职员和杀害蒙胞;
  6. 免征蒙胞土地、驼马牛羊及粮食。

经过4个月的反复谈判,国民政府被迫答应将陈长捷撤职、暂缓开垦蒙地和征派粮畜、暂撤驻扎萨克旗王府的军队、“宣慰”扎萨克、乌审两旗。10月初,沙王和起义军民回到了扎萨克旗。

陈长捷1943年10月入陆军大学特别班第七期。1946年3月陆大毕业后派任军政部芜湖第20军官总队中将总队长。1947年3月调任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第8补给区中将司令。1947年12月调任天津警备总司令部中将总司令。1948年11月兼任天津城防司令部司令。

1949年1月在平津战役天津攻城战中被俘[1]。关押在河北省井陉县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看守所,后迁北京功德林公安部战犯管理处

晚年

陈长捷1949-1959年在功德林监狱时期,​当着杜聿明和其他人的面,陈长捷不止一次地骂过傅作义

“要我死守天津,战至一兵一卒,他却贪生怕死,在北平搞和平起义,我算是把他看穿了,一个不仁不义的家伙,一个不知羞耻的东西!”

每次骂到这里,站在侧旁的原国民党十二兵团司令黄维总会添上一句:

“你不在天津硬打,他在北平的谈判桌上就没有筹码,所以,他还是一个玩弄权术的政客,一个损人利己的小人!”

1959年12月4日作为首批获得特赦的10名战犯之一被释放,释放后任政协上海市秘书处专员,负责文史资料的编撰工作。短短几年时间,他写有10余篇30多万字文稿,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

文革期间,陈长捷被当作黑五类牛鬼蛇神国民党特务,天天挨打批斗。年老体弱的他于1968年4月7日与妻子不堪忍受自杀。据说陈长捷自杀前的几天一直在念叨一句话:“天杀的傅作义,为什么出卖我?”[2]。1979年2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予以平反。

参考

  1. ^ 王勇则著. 碧血英魂 天津市忠烈祠抗日烈士研究 上. 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 2016.05: 91. ISBN 978-7-5528-0390-7. 
  2. ^ 杨颖奇,郭必强主编. 民国军事将领百人传. 南京:南京出版社. 2014.05: 138–140. ISBN 978-7-5533-0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