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琏(1444年—?),湖广长沙府攸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湖广乡试第十八名。成化二年(1466年)登进士。曾官徐州知州,任内整修官署。南京兵部侍郎马显巡视地方,陈廷琏遭诬奏罢黜[1]。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2]。任内复建谯楼,复寄阴阳学于其中。

参考资料

  1.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七》:成化九年六月癸未 宥南京兵部侍郎马显罪。初,显巡视凤阳等府,为御史刘城等劾去。其所罢黜官,命巡按御史马进覆勘,有素称廉能之人扬州府知府周源、徐州知州陈廷琏、山阳县知县张淮,为人诬告,不能明辩,奏上,命凡为显所枉者,悉复其官,显处事乖错,法当逮问,姑宥之。
  2.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官衔
前任:
王范
明朝延平府知府
1487年-1488年
继任:
沈棨
前任:
谈纲
明朝广信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叶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