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 (基督教)
长老,是基督宗教的术语,常常是作为一个教会或教堂的代表,且通常是平信徒。在《新约圣经》中,“长老”和“监督”二词通用(见以下各章节)。初代教会中有监督及长老一职,监督需有好名声、乐于教导、善于接待、自守、言行端正,圣保罗在罗马时曾训勉提摩太要好好管理教会,也教导如何在教会中选定监督及长老。[1]
最有名的长老制教派为长老宗与归正宗,皆属于喀尔文派,其实各新教教派中的长老并不完全相同,但应该依据《圣经》中对长老的说法来制订,各教会对长老的规范不同的地方在于《圣经》里没有明确指示的部分,如:长老的提名、选举、任期等。一般认为,长老是由会众选出来的平信徒(有些教派的牧师也称为长老),且义务为教会工作,不受薪的;但有些教会中长老可以领车马费或钟点费,有部分灵恩派教会,长老也和牧师一样有固定薪资。一些信徒人数较少的教会一般只设牧师,牧师也可以兼任长老的工作,因此不另设长老。
长老制
长老制教会中设牧师(Pastor)、传道(Minister)、执事和信徒群众选出的长老,共同处理教会事务。[2]长老制的教会,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管理地区教会的制度。各个地区教会派出自己的代表(议员),组成总会,并由总会来统辖各个地方教会,非常类似代议民主。
职责
《圣经·新约》中,长老的职责乃牧养教会,教导《圣经》的真理,并作信徒的榜样。
- 《使徒行传》20章28节里保罗对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说:“圣灵立你们做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
- 《雅各书》5章14节说:“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
- 《彼得前书》5章1-3节里使徒彼得对众长老说:“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2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3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
(引用《圣经》皆依据中文翻译的《和合本》)
条件
依据《圣经》对长老的条件:
- 《提摩太前书》3章1-7节保罗对提摩太有很明确的指示:“‘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2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6初入教的不能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7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
- 《提多书》1章5-9节里保罗对提多说:“我从前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6若有无可指责的人,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儿女也是信主的,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就可以设立。7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无义之财;8乐意接待远人,好善、庄重、公平、圣洁、自持;9坚守所教真实的道理,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
(引用《圣经》皆依据中文翻译的《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