銮仪卫掌卫事大臣
銮仪卫掌卫事大臣,全称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为中国清朝的官名,是为正一品武官,额缺一人,为銮仪卫的总管长官,职责是掌管皇帝和皇后的仪仗车驾。相当于皇帝皇后出行的贴身保镖,相较于一般的侍卫,在出外时与皇帝之间的距离更为亲近,为负责清朝皇帝出外时警卫保驾的心腹重臣。
建置
顺治元年(1644年)时承接明朝制度设锦衣卫,并以指挥使为首长。二年(1645年),指挥使更名为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负责总领卫事。九年(1652年),改称掌卫事大臣。
掌卫事大臣员额1人,品秩正一品武职,出缺时以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拣选补授。光绪中期,改由满、蒙王、公、大臣内特简。[1][2][3][4]
职责职能
《皇朝通志·卷68·职官略五·官制五》:“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数与其班列。凡祭祀、朝会、时巡、大阅,则帅所司而散供之。”[3]
掌卫事大臣为銮仪卫的最高长官,且并非纯粹担当帝后出行时的警卫长或是出行时的仪仗队长,同时须负责安排皇帝御营或是行宫驻扎的所在地位置、护卫时的人数、距离、等级、兵种各事宜或是替帝后保管贴身物品等,是极重要心腹官员。
著名人物
参见
参考文献
- ^ 《清史稿·卷117》. 维基文库. [2020-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8).
- ^ 嵇璜、刘墉. 《皇朝通志卷六十八》.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6].
- ^ 3.0 3.1 欽定大清會典卷九十三.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20-04-16].
- ^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页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