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承鋕(1882年—?),浙江仁和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法学家。
钱承鋕于1897年进入浙江求是书院学习,后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曾参加译书汇编社。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获游学毕业进士。此后曾任度支部员外郎。宣统三年(1911年)补任钦选资政院议员。[1]1907年起他还曾任宪政编查馆统计局副局长(局长沈林一)。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仍在政府任职。曾任大理院推事。1919年5月8日,大总统令任命他兼充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委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