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北省政府

辽北省政府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辽北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民国34年(1945年)9月在重庆市成立筹备处开始,至37年(1948年)3月省政府垮台为止,前后历时3年多。

沿革

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于同年9月上旬,在重庆宣布任命刘翰东辽北省政府主席,主持在四平市组建辽北省政府,并在重庆成立辽北省政府筹备处开始策划接收工作。10月底至11月初,刘翰东偕同委员徐鼐张式纶傅馥桂白世昌李充国及接收专员林耀山赵惠东安玉珍陈国贤等10余员,由重庆飞抵长春,在东北行营内开始办公筹备接收工作。由于苏联几番阻扰,一时接收无望,刘翰东于11月17日将全员撤离,分批飞往北平待命,不久在年末奉命飞返长春。几经折冲下,于隔年(1946年)1月8日,由苏军联络官卡里亚替陪同下,率领全体接收人员至四平办理接收事宜,并于1月10日在四平正式成立省政府,并开始办公。[1]

当时,除四平市外,辽北省所属各县(旗)均由中共组建了人民民主政权接管。刘翰东派任的县(旗)长均无法赴当地就任,接收工作一事无成。民国35年(1946年)3月13日,苏联军队刚撤出四平不久,中共中央东北局西满分局和西满军区调集军队1万余人,于3月17日攻克四平市,击毙500余人,俘获辽北省政府主席刘翰东及其省政府各厅、处官职人员150名和辽北省员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楷以下官兵3000余人,辽北省政府顷刻瓦解。3月25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将刘翰东、徐鼐等辽北省政府要员14人释放回长春。刘翰东等人于3月27日飞赴锦州后,即令警务处长王泰兴率领部分人员赴沈阳建立辽北省政府办事处,并随国军主力北进开原、昌图。同年5月19日,国军主力进占四平。翌日,刘翰东率领在沈阳待命的官员进驻四平,再度建立辽北省政府。根据东北行营制定的《东北各省省政府暂行组织大纲》的规定,辽北省政府于同年11月5日颁发了《辽北省政府合署办公分层负责办事细则》,在国军主力控制的辽北省市、县内,派出官员成立了四平市及梨树、双辽、长岭、西安、东丰、海龙6县政府。

由于辽北省政府因地处战争前沿,行政人员一直缺编,各单位主管、职员都不及其他省的三分之一。每周两次的由省政府委员参加的省务会议,经常不足法定人数,不得不改成谈话会。民国37年(1948年)3月13日,东北人民解放军攻克四平,辽北省政府彻底垮台。

组织

根据辽北省政府于民国35年(1946年)11月5日颁发的《辽北省政府合署办公分层负责办事细则》规定,辽北省政府下设单位有: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会计处、警务处、社会处。

《细则》规定各厅、处的职掌为:

  • 秘书处:职掌11项,主要项目:省府会议服务、文秘和印信管理、工作计划审定、资料搜集、行政工作考核等。
  • 民政厅:职掌10项,主要项目:行政区划管理、行政机构设置、行政人员考核、兵役征招、土地征管、卫生保健监督等。
  • 财政厅:职掌26项,主要项目:财政规划、收支预算、税捐督征、财产管理、金融监督等。
  • 教育厅:职掌7项,主要项目:各项教育的筹划、督导和考核,文化事业的筹划、实施等。
  • 建设厅:职掌10项,主要项目:工业、交通、城建、电信、农林等各项事业的筹划和实施,以及开荒、耕地、移民的督导和管理等。
  • 会计处:职掌8项,主要项目:省和市、县(旗)机关收支计划的编审、实施,财会账目、凭据的管理,财会人员的考核、任免等。
  • 警务处:职掌9项,主要项目:警务制度的建立,警务人员的任免,户口、出版物的管理,消防、防疫设施的营建,治安和市容的整治等。
  • 社会处:职掌13项,主要项目:人民团体的管理,社会纠纷的调处,社会福利、救济事业的实施,社会服务事业的组织,社会运动的监督等。[2]

省政府驻地

民国36年(1947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东北九省的行政区域,辽北省省会辽源县(今吉林省双辽市),因辽源为中共所控,因此省政府实际驻于四平(今吉林省四平市)。

参考文献

引用

  1. ^ 刘翰东:《本省接收一年来之回顾与前瞻》。
  2. ^ 《辽北省政府合署办公分层负责办事细则》第二条。

书目

  •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吉林省志·省政府志》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