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乡兵(日语:ごきょうへい旧字体护鄕兵)为台湾日治时期初期,台湾总督乃木希典为了加强统治初期不稳定的治安,也用来加强镇压反抗势力的武力,总督府所招募的本岛人军队。其中也有少数的汉人护乡兵。这样半内地人半原住民的军队编制,主要的原因有为了减少从内地征用军人的军费,再者原住民对台湾的气候和风土更为熟悉,比起内地人体力耐久度更佳。[1]

背景

在经过与抗日势力不断地战斗后,台湾总督乃木希典等人于是决定先学习欧洲等诸国的殖民地制度。台湾总督府首先派遣了军务局的楠濑幸彦到菲律宾等地出差。楠濑于1896年9月出发,视察当时激化的美西战争和以埃米利奥·阿奎纳多为中心的菲律宾革命。半年之后,陆军部第二课的山田良圆大尉出差至安南,并在台湾总督府邸对土民兵作了详细的视察报告。[2]另一方面,参谋本部也派参谋次长川上操六率部员伊地知幸介村田壕明石元二郎视察法属印度支那。川上操六所著《印度支那视察大要》[3]及明石元二郎的殖民地兵创设论,可以想见是带给以参谋本部为中心的殖民地兵备军制论不少的影响。

台湾总督府陆军局幕僚也非常支持殖民地兵编制的构想,而当乃木希典同意之后,此案一举具体化。乃木所构想的是以汉人所编制的“土人兵”一队,与由高山族所成的“熟蕃兵”一队,二队合计400名规模的“土民军”。这由殖民地人兵士所组成的土民军设立构想,正是乃木希典等人所思考出的原初形态。构想案成形后,台湾总督府便向陆军中央要求编制“土民军”,亦即护乡兵。护乡兵是试验性地先将少数当地人编成士兵,考察其效果后再大大地扩张。先组成熟蕃兵三个中队,与汉人兵三个中队,各分别配置到全岛的三个台湾守备混成旅团中。计划在4年之后,此“土民军”的数量将占在台日本军总数的三分之一。乃木总督在向陆军大臣高岛鞆之助提出的4月8日意见书中,对土民军编成的重要性如此说明:

  • 如采用殖民地兵士,可减少日本人兵士。
  • 维持费用方面,使用殖民地兵士较廉价。
  • 如采用殖民地人民为日本军,可作为将来征兵制度的基础。[4]

《台湾总督府陆军幕僚历史草案》中的土民军,正是模仿台湾总督府的山田良圆参谋本部的川上操六等在法属印度支那所见地域治安部队的护乡兵。对此,第3次伊藤内阁决定将土民军的编成全权交给台湾总督,使受过训练的护乡兵配属到守备队,并得到天皇的裁可,让其能携带枪械。

招募

1897年10月23日,于台中县埔里社宜兰厅台东厅的卑南社各设置了护乡兵编成调查事务所,开始第一回的护乡兵募集。任命中佐或少佐担任募集委员长,委员则选自护乡编成调查事务所的干部或军医,乃至地方行政官。一地以招募80人为限。1897年11月通知入营,卑南社的部分则是12月1日通知入营。

以埔里社为例,平埔族应征者有164人,闽南人42人,客家人3人。平埔族获选者有68人,闽南人占11人,客家人有1人,平埔族的获选者远高于闽南人和客家人。因为日军对抗的反抗势力主要为汉人,因此在招募乡护兵时以挑选与汉人为敌对关系的平埔族为优先。

申请加入护乡兵的人,有些是平埔族因为19世纪末平地兽类数量减少而陷入穷困,有些是因为父亲或兄弟被土匪或反抗势力杀害,为了复仇而加入的。[5]

1898年,儿玉源太郎乃木希典成为台湾总督,总督府于5月颁布敕令将护乡兵改制为军役壮丁。但儿玉源太郎在10月时旋即将军役壮丁废除,儿玉在帝国议会中陈述的理由是,以熟蕃为中心训练的兵士,退役之后将成为无赖汉,是相当危险的事。

应募者的条件

  • 年龄在十七到三十六岁之间。
  • 身体检查合格。
  • 有固定的居住地。
  • 需有一名担保人。
  • 身高5(约152公分)以上。[6]

加入成为护乡兵后,也要经过各式的训练与教育。包括战斗、敬礼、严格的生活起居和日语


参见

资料出处

  1. ^ 《台湾统治回顾谈》,380页,鹫巢敦哉,台湾警察协会,1943年9月20日
  2. ^ 《朝日新闻》,东京,1897年7月9日
  3. ^ 川上操六,《印度支那视察大要》,1897年
  4. ^ 台湾总督府陆军幕僚编,《台湾总督府陆军幕僚历史草案》,复刻版(台北:捷幼出版社,1991年),页449。
  5. ^ 《宜兰、台中及ヒ台东管下护乡兵ヲ征募ス》,西乡菊次郎,1897年11月
  6. ^ 《台湾统治回顾谈》,381页,鹫巢敦哉,台湾警察协会,194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