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蒙(1562年—1631年),又名谢中吉,号子圣,广东惠来县华谢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六年(1588年)中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任广西灵川县知县。三十三年任湖安县知县。有“清廉天下冠”之誉。万历四十年(1612年)授监察御史,敢于劾亲王、批逆鳞。

万历四十二年(1613年),全国盐政极度混乱,皇帝飭令正蒙督理两淮盐政,整顿全国盐法兼管南京、山东河道、江北总运漕粮等要职。正蒙一上任就布告废除商人批盐千金送礼和走后门的歪风。他在《盐法不堪再坏》的奏疏中揭露福王贪鄙:“臣阅邸报,见福王一本(奏折),俗将钦赐食盐,前来两淮支取,除食用外,其余开张盐店于河南所属地方贩卖。这是卑鄙龌龊之言。当今盐出日少,盐价日贵,商人坐等数年尚无食盐供应,哪有余盐供福王贩卖。”又嘲笑福王:“天下哪有一个受百官朝拜的王者与田夫俗妇比横财之多少,竟刀矛之锋利。这岂不是轻蔑朝廷,羞辱吾皇的儿子吗?”他恳切要求皇帝体念税收关系军国大计。他斥责福王:“多取无厌,鬼神所忌。”他说,“如果福王一定要在两淮支盐,臣只有按规例供应,搬运不得动用南京兵船,臣也不敢徇私溺职。”他执法如山,毫无让步余地。

万历四十三年(1614年),福王指使内监私盗勘合(盖骑缝的凭证),假称采购土特产,出动楼船8艘、民船若干艘,用船夫300名,船舶淮安,强买私盐满载,谢正蒙先后得到府、县令和游击等密报,当即派员勘查,果见头号船坐内官,王爷装束,二号船坐锦卫官员,每船各数十人。正蒙亲自率军围捕,俘获冯天时等要犯14名,缴获铁夹棍一副、三眼铳二门以及许多弓刀枪矛等利器;又于舱内获负伤被锁的被害人3名,其中有绸缎被抢的受害人,还有一名叫徐万,他是出银买勘合的。这一场惊心动魄的走私巨案,规模之大,来势之凶,为明代所罕见。

万历四十六年朝廷任命他为河南布政司左参议兼按察佥事,辞不赴任,悠悠林下十余年。崇祯四年(1631年)逝世。

著作

著有《柏台疏草》4卷及诗文集,大多散佚。另存有奏疏19篇,载于《潮州耆旧集》。

评价

冯奉初在《文集》中评谢正蒙是海瑞的继起者,诚非过誉。谢正蒙出巡淮河时,见范公堤崩塌,田舍和盐场皆遭到淹没,他修筑河堤;又变荒滩地为良田。江淮百姓特地在扬州建了“二贤祠”,纪念范仲淹和谢正蒙二人。后人将他与张文献海瑞徐马石同列为“岭南四名臣”。

参考书目

  • 《潮州耆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