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九族族诛的一种,其连坐范围一般牵连九族。诛九族由隋炀帝首创,曾在隋朝新罗实际用于处罚谋反者,有时候也会伴以其他刑罚。诛九族一般用于阻吓本国臣民从事谋反等危害君权的行为,以巩固专制君主的地位,然而诛九族也有用于威慑敌国臣民的情况。作为连坐的一种形态,诛九族并非基于行为责任的刑罚。

范围

诛九族的连坐范围视乎“九族”本身的定义,而“九族”一般从《白虎通》“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之说[1]中国大陆法律学者罗翔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与父亲同姓的族人、父亲的已婚姊妹及其儿子、自身的已婚姊妹及其儿子、自身的已婚女儿及其儿子、母亲的父亲及其族人、母亲的母亲及其族人、母亲的已婚姊妹及其儿子、妻子的父亲及其族人,以及妻子的母亲及其族人[2]

历史与用途

广阳杂记》载有不同连坐范围的族诛的首创者,其中称诛九族由隋炀帝首创[3]。诛九族一般用于阻吓本国臣民从事谋反等危害君权的行为,以巩固专制君主的地位[4],然而《宋史》载称北宋也有将诛九族用于威慑敌国西夏的臣民的情况[5]。作为连坐的一种形态,诛九族并非基于行为责任的刑罚[6]

实例

诛九族曾在隋朝与新罗实际用于处罚谋反者,有时候也会伴以其他刑罚。《唐六典》载称隋朝时杨玄感因谋反而被诛九族、车裂斩首,并行磔刑与箭刑[7]。《三国史记》载称631年(新罗真平王五十三年)伊飡柒宿与阿飡石品二人因谋反而被诛九族[8];647年(新罗真德女王元年)毗昙起兵谋反失败并被追斩至死,后被诛九族[9];768年(新罗惠恭王四年)一吉飡大恭与阿飡大廉兄弟二人因谋反而被诛九族[10]

参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