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森 (明朝)
生平
许森是永乐元年(1403年)的举人,二年(1404年)联捷进士[2],获授南充知县,当地多豪民鱼肉百姓,他到任后约法三章,而不与豪民交恶,不久对方自行收敛,说:“知县如此宽大,我们怎会胡作非为?”县民苦于为朝廷供应木材,他革除当中不该应命者,一时间习俗转变、善政齐备,很快因曾责备知府被对方怨恨,暗中诬陷他而遭朝廷贬谪,离任时行李萧然没有怨怒,到达戍所荒芜不堪,就写下《贫富歌》寄托志向,未几他得证实清白擢为山东道御史,他却作诗辞官回乡[1]。
引用
参考文献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三·选举
- 光绪《宣城县志》·卷十五·人物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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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帅用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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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充县知县 永乐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顾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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