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瑶(15世纪—16世纪),朝珍广东广州府顺德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苏瑶中式广东乡试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副榜,授金州学正,督学姚鹏开辟五经书院,让他担任教师,获推荐升为苏州教授,地方习俗多游婚丧费用,又往往行水葬,他用礼仪申令禁止,改任宁津知县,该处以军务征税繁重,他就复核税收羡余给与度支,人民获得安宁,不久他的父母去世,他因此回乡。嘉靖初年苏瑶补任长汀知县,汀州知府商议拓展府城,同知督工,他却上奏并非便利,人民得知后要求罢役,故此被同僚排挤辞官,他生平教士依从台训,多处受他教导者都称他为“苏先生”[1]

引用

  1. ^ 1.0 1.1 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十三·列传三》:(苏)瑶,字朝珍,宏治辛酉乡举,乙丑中乙榜,授金州学正,督学姚鹏辟五经书院造士,以瑶为师,荐陞苏州府教授,俗喜游婚丧费侈,又每水葬,瑶以礼申禁,擢令甯津,会军兴征敛繁重,瑶核羡税给度支,田里晏然,未几忧去。嘉靖初起补长汀令,汀守方议拓郡城,佐贰利督工,瑶独上两院议以为非便,民闻之遽驩呼罢役,竟以此受排挤归,生平厯官教士一本曲台训,至今八桂、三吴、河间、汀州传其业者尚称苏先生礼著。 黄通志 姚志 广州乡贤传 欧虞部集 龙江乡志

参考文献

  • 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十三·列传三
官衔
前任:
敖翔
明朝金州学正
弘治年间-正德年间
继任:
张谟
前任:
黄用直
明朝长汀县知县
嘉靖年间
继任:
李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