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维屏(1911年8月9日—1997年1月25日),南京市人,中华民国外交官。中国国民党党员。[1]

摄于1965年

生平

蔡维屏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美国伊利诺大学政治学文学硕士、哲学博士。历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今国立政治大学)讲师、教授,中华民国财政部贸易委员会组长、秘书兼组长,中华民国外交部美洲司第一科专员,驻印度加尔各答领事、代总领事,驻印尼苏门答腊棉兰领事馆领事,外交部条约司专员兼帮办,驻美国檀香山总领事,外交部美洲司长,驻纽西兰大使,外交部常务次长,驻沙特阿拉伯大使等职。自其外交部次长任内退休后,即出任“中华民国际关系研究所”改制“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后首任主任,嗣并主持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人极忠诚稳健,具有开展才能,对美国国情及国际问题皆研究有素,“亦且于美国朝野有其一贯之友谊”[2]。1979年和1987年,他两次当选中华战略学会副理事长。1976年11月起,他获聘历任中国国民党第十一至第十四届中央评议委员。[1]

1982年9月27日,蒋经国函电宋美龄

“……密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蔡维屏同志正在国内述职大人一向所关切之中美关系重点已详告蔡同志关于AEI事并特别叮嘱注意其重要性矣……”[3]

1997年1月25日,蔡维屏病逝于台北[1]

荣誉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蔡维屏,华夏经纬网,2003-07-04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6-27.
  2. ^ 蒋经国函电宋美龄,1981年2月24日,载《蒋经国书信集——与宋美龄往来函电》(下),周美华、萧李居编,台北,国史馆出版,2009年,第138页。
  3. ^ 周美华、萧李居编,《蒋经国书信集——与宋美龄往来函电》(下),台北,国史馆出版,2009年,第309页。
  4. ^ 總統令. 总统府公报 (总统府第三局). 1966-06-10, 第1756号: 3页 [202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