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 (县级市)

莱芜市,中国旧地名,曾是山东省县级市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75号)批准撤销莱芜县,设立县级莱芜市,由泰安地区管辖[1][2],全市辖1个镇、14个公社、91个管理区,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与管理区,改划为15个办事处,下辖72个乡、8个镇、1个城区办公室[3]。1985年3月27日,国务院以(85)国函字45号文批准撤销泰安地区,县级莱芜市由新设立的地级泰安市代管[4]。1985年10月,莱芜市改划为1个办事处、15个镇、12个乡。1990年8月,为解决莱钢集团分布在各县市的问题,莱芜市设立钢城办事处,作为市政府副县级派出机构,管辖市政府直接管理的1镇2乡与新泰市划入的寨子乡、沂源县划入的黄庄镇[3]

1992年11月2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2〕182号批准将莱芜市升格为地级市,同时设立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管辖原县级莱芜市的行政区域[注 1][5]

后续

2018年12月26日,国务院以《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8〕163号)批准撤销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撤销莱芜市莱城区钢城区,设立济南市莱芜区钢城区[6]

莱芜县(市)沿革示意简表
1983年前 1983年 - 1985年 1985年 - 1990年 1990年 - 1992年 1992年 - 2018年 2018年 - 现在
  泰安地区所辖
莱芜县
泰安地区所辖
莱芜市
泰安市代管
莱芜市
泰安市代管
莱芜市
(莱芜市直管)
1办事处、13镇、11乡
莱芜市莱城区 济南市莱芜区
 
 
钢城办事处
3镇、2乡
莱芜市钢城区 济南市钢城区
  新泰市沂源县部分乡镇

注释

  1. ^ 其中,莱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区办事处及北孝义、张家洼苗山、见马、和庄、常庄、雪野茶叶口、上游、腰关、鹿野、大槐树、大王庄寨里杨庄羊里方下牛泉、圣井、高庄、南冶、辛庄、铁车、口镇二十四个乡镇;钢城区辖原莱芜市城子坡、颜庄、黄庄、里辛、寨子五个乡镇。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83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8).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3年第20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83-11-20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1-25). 
  3. ^ 3.0 3.1 行政区划.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网. 2020-11-17 [2021-08-13]. [失效链接]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85年第12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85-05-10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11-25).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31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93-02-01 [2021-08-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6-06).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八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民政部官网. [2021-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