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塔省行政区划

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地方行政区划分为10种类型,分别为城市行政区划(市、镇、村、夏令村)、特别行政区(specialized municipalities)、乡村行政区划(行政区、高级区、特别区)、梅蒂人定居地、印第安人保留地。除去高级区与印第安人保留地外,其余行政区均由当地居民自治,并依照省法案建置;高级区( improvement district)则由省政府或联邦政府直辖;印第安人保留地则归联邦所属,由第一民族自治。

乡村式、特别式、与其他自治体
城镇式自治体
阿尔伯塔省自治体图
二级 普查区 类型 三级:自治体
普查区
census (division)
城镇 市 city
镇 town
村 village
夏令村 summer village
乡村 政当局(区) municipal district
县 county
特别 专业(县) specialized (county)
专业(自治体) specialized (municipality)
专业(地区)自治体
specialized regional municipality (region)
改良区 improvement district
特别区 special area
非建制 城镇服务区 urban services area
庄 hamlet
镇区 townsite
非建制社区 unincorporated community

自治体

城市行政区划

阿尔伯塔省现有17个市,108个镇,95个村,51个夏令村。 依照城市政府法案(Municipal Government Act),成立“市”需满足:人口大于100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镇”,需满足:人口大于10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村”需满足:人口大于大于300,当地绝大部分建筑物所占地片小于1,850 m²。成立“夏令村”需满足:居住建筑物所占地片数大于60;人口少于300人,且绝大部分人口并不常居于此地。

特别行政区

阿尔伯塔省现有5个特别行政区。

乡村行政区划

阿尔伯塔省现有64个行政区,8个高级区,3个特别区。

无建制地区

阿尔伯塔省无建制地区包括2个城市服务区,389个村镇,1个镇区,以及其他未建制地区。

梅蒂人定居点

阿尔伯塔省现有8个梅蒂人定居点

印第安人保留地

印第安人保留地总面积6,566.6平方公里。

普查区

 
阿尔伯塔省普查区图
名称 最大自治体 自治体
第1普查区 梅迪辛哈特 1市、2镇、1村、2区/县
第2普查区 莱斯布里奇 2市、8镇、9村、4区/县
第3普查区 克莱尔斯霍姆 8镇、3村、3区/县、1改良区
第4普查区 汉纳 2镇、5村、4区/县、3特别区
第5普查区 斯特拉斯莫尔 5镇、14村、4区/县
第6普查区 卡尔加里 2市、12镇、3村、3区/县
第7普查区 韦恩赖特 9镇、15村、2夏令村、5区/县
第8普查区 红鹿 2市、9镇、4村、7夏令村、3区/县
第9普查区 落基山庄 1镇、1村、1夏令村、1区/县
第10普查区 劳埃德明斯特 2市、9镇、18村、6区/县
第11普查区 埃德蒙顿 7市、11镇、4村、15夏令村、5区/县、1专业县
第12普查区 冷湖 1市、4镇、3村、3夏令村、3区/县、1专业县
第13普查区 怀特考特 6镇、3村、21夏令村、6区/县
第14普查区 欣顿 2镇、1区/县、1改良区
第15普查区 坎莫尔 2镇、2夏令村、2区/县、2自治体、3改良区
第16普查区 伍德布法罗地区 1地区、1改良区
第17普查区 奴湖 6镇、2村、6区/县、1专业县
第18普查区 大卡什 3镇、1区/县
第19普查区 大草原城 1市、9镇、5村、7区/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