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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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作私人检控,又作私人刑事检控,英语:Private prosecution)是一种相对于公诉,指犯罪被害人(或与犯罪被害人有一定身份之人)不经检察官,直接向法院对被告提起刑事告诉的刑事追诉程式。
目前多数国家都已经废除自诉制度,改采公诉独占主义,所有的犯罪都必须由检察官代表国家来追诉。但有些国家目前仍保留自诉制度,采公诉自诉二元主义。
公诉与自诉是诉讼主体的不同(检方提出公诉,被害人提出自诉),告诉乃论与非告诉乃论是诉讼程序的不同,公诉不等于非告诉乃论,自诉不等于告诉乃论;所以“公诉罪”与“自诉罪”是错误用语,“告诉乃论之罪”与“非告诉乃论之罪”才是正确用语。
相关案件
香港
西湾河开枪事件
2020年1月23日,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以自诉方式,入禀控告在西湾河向示威者开枪的交通警员关家荣。[1][2]。许表示,反修例运动至今,警队并无就个别警员的违法行为行出处分或起诉,只好透过公民起诉方式,彰显公义。[3]2020年6月11日,法庭接纳“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企图射击”、“在罔顾他人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枪械或弹药”,以及“发射或处理任何枪械,而相当可能伤害或危害任何人”3项控罪,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许智峯指这是首次有警员因为警暴、使用的武力而遭到检控,认为这次的裁决意义重大。法庭稍后就会向涉事警员发出传票,涉事警员必须亲自答辩和应讯。形容事件意义重大,讯息清晰,警员如果滥暴会受到惩治,需要承担个人后果。又表示,律政司确实有权介入案件,但如果相信司法独立就应交给法庭自行处理,否则就有包庇警员之嫌[2]
2020年8月18日,即相关案件被提出自诉后7个月,向法院提出自诉的立法会议员许智峯透露,他接到律政司的通知,称司长郑若骅决定介入有关案件,指控方将会申请撤回有关传票,向法庭申请于同月20至28日期间作审讯,兼要求豁免有关的交通警出庭。而对于此决定, 许表示极度愤怒,且直斥郑有关举动是“以人治取代法治” 兼质疑律政司选择包庇被告人,冲击普通法下市民提出自诉的权利。最后,许指自己会与律师团队相讨,更称不排除会在短期之内提出司法复核[4]。
深水埗的士撞人案
2019年10月6日香港反送中运动期间,的士司机郑国泉于深水埗驾驶的士撞向一个23岁女性示威者。香港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提自诉告郑国泉,律政司拦截了该自诉并撤销[5]。郑国泉的代表律师行是何君尧所属的律师行,该律师行亦在案中代郑国泉反控告许智峯并索律师费[6]。
参考条目
相关条目与外部链接
- ^ 許智峯就西灣河開槍提私人檢控 控警員意圖謀殺等兩罪 - RTHK. news.rthk.hk. [2020-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4) (中文(台湾)).
- ^ 2.0 2.1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 稱法庭接納 3 控罪 將傳召涉事警 最高可判囚終身|立場報道|立場新聞. 立场新闻. 2020-06-11 [2020-06-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1).
- ^ 头条日报. 許智峯以私人刑事檢控 告西灣河開槍交警意圖謀殺等2罪. 头条日报 Headline Daily. [2020-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5) (中文(香港)).
- ^ 律政司介入西灣河警開槍案 將申撤私人檢控傳票 許智峯或提司法覆核. [2021-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 ^ 深水埗的士懷疑撞人案 律政司再介入撤銷私人檢控. [2020-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 ^ 立場新聞 2020年8月22日 - 深水埗的士懷疑撞人案 律政司介入撤銷私人檢控 何君堯代表被告的士司機 向許智峯索律師費. [2020年8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