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籍东晋时的北方流民侨寓户之册籍,相对于东晋正式户口的黄籍,称白籍。

东晋政府设置“侨州郡县”以安置北来的流民,称侨人,“十家五落,各自星处,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户籍所在地以白纸书写,史称白籍。因白籍不算正式户籍,无产业,多数还想重返故里,为了安抚他们,享受免调役的优待。不久侨人己占有不少产业,有的成为自耕农民,人安其业。东晋后来实行土断,命令侨人在其定居之处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其免调役的优待,白籍户便成为黄籍户。时称“土断白籍”或“土断侨流郡县”。

参见

参考

  • 万绳楠:〈论黄白籍、土断及其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