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化振(16世纪—17世纪),宇春南直隶滁州直隶州来安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化振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的举人,授长洲教谕,升任国子监助教,历任户部主事分司草场,不久告归。他是太仆少卿周汝登的门生,学习王阳明之学,因此深得姚江派所传,有著作《诸儒要语》九卷。同时他侍奉继母极其孝顺,以身示范教育子弟,离任长洲时,徐汧为他写下《去思碑记》[1]

引用

  1. ^ 1.0 1.1 道光《来安县志·卷十·人物志》:王化振,字宇春,万历己酉举人。授长洲教谕,升国子监助教。历户部主事,分司草场,旋告归。太仆少卿周汝登门人也。汝登传阳明良知之学,化振师事之,故所得于姚江者深。著《诸儒要语》九卷。化振事继母极孝,教子弟以身示范。长洲去任时,徐汧为作《去思碑记》。 依严钟铭县志稿改辑

参考文献

  • 道光《来安县志》·卷十·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吴麟征
明朝长洲县教谕
1630年-1633年
继任:
史明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