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都

明朝官员

王之都(?—?),字尔章,号曙峯山东济南府新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耿光子。二月二十日生,治诗经。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东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二百名,廷试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吏部观政,四月授河南沔池县知县,任内文教大兴,二十五年(1597年)以回避,调补山西宁晋县,二十六年调柏乡县知县,二十七年调密云县,升开封府知府,惩奸除恶,当地人为其在包孝肃祠右立祠纪念。崇祀新城乡贤祠[1]

家族

曾祖王伍,善行载县志。祖王麟,教授、累赠通议大夫户部左侍郎。父王耿光,让贡,载县志,府经历。母边氏、韩氏,生母高氏。慈侍下。兄王之屏(庠生)、王之翰(国子生封礼部郎中)、王之垣(壬戌进士、户部左侍郎)、王之辅(户部员外郎)、王之城(同知)、王之猷(丁丑进士、参政)、王之盐、王建中。

娶李氏,子象壮、象萃、象需、象咸、象颐、象渐、象随。

参考文献

  1. ^ 《重修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页八:王之都,字尔章,号曙峯,耿光子。万历乙未举进士,令沔池,文教大兴,擢开封知府,拔薤锄梗,汴人德之,为立祠于包孝肃祠右。之都少食贫,安于义命。及居官,清节自励,应得羡余,悉以入公,尤为人所难能。崇祀乡贤。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袁励杰、王采廷,《重修新城县志》,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济南平民日报社 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