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雪樵德政坊
牛雪樵德政坊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牛雪樵德政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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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66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牛雪樵德政坊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青莲镇太华村,绵江公路右侧。坐南向北。为四柱、三门、三级歇山式飞檐组成的牌楼式建筑。青砂石质。通高9.8米,通面阔7.7米,占地面积30平方米。石坊的各个部分柱上,刻有对联。在石坊下方背面刻有对联为:心民物心,夏雨春风施百里;志圣贤志,廉泉让水拟双清。在下方石柱上横架三层。第一层刻有“八仙祝寿”等浮雕图案。第二层刻匾额:“终不可渲”,对联为:两袖清风骑来斋马留芳躅;满腔春意化去飞鸿作好音。其背面刻匾额为“民之父母”。第三层正面正中刻“德政坊”三字,左右分别为“善政”、“仁声”,对联为:此胸如霁雨;有脚步阳春。背面刻:“德政坊”三字,左右分别为“学道”、“爱人”,对联为:一心怜赤子;万日颂青天。坊顶呈“山”字型。牛雪樵德政坊造型优美,构图丰满,雕刻精细,具有较高艺术价值。1985年,江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