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大儒(1577年—1613年),字汉门需之,号含赤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灶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大儒
大明中书舍人
籍贯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
出生丁丑二月初四日
逝世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
配偶娶沈氏
亲属曾祖潘𫓧,祖潘梓,父潘允文,母叶氏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进士

生平

辛卯应天府乡试九十八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会试七十八名,第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进士。吏部观政,本年给假,丁外艰,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授中书舍人,卒。[1]

家族

曾祖潘𫓧;祖潘梓,散官;父潘允文;母叶氏。严侍下。从兄潘伯翀(隆庆辛未进士);潘伯翘(万历丙午举人)。弟大伦;大任;大俊;大伸;大杰;大佐;大传。子潘昇。

参考资料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治《诗经》,年三十三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进士。丁丑二月初四日生,行一,曾祖潘𫓧;祖潘梓,教官;父潘允文;母叶氏。严侍下,妻沈氏,兄伯朗(庠生进士);伯翅(□午举人),弟大伦;大任;大俊;大伸;大杰;大佐;大传,子昇。由附生中式辛卯乡试九十八名举人会试中式七十八名。授吏部观政,本年给假,丁外艰,癸丑授中书舍人,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