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史学史

臺灣歷史學

清代台湾史学史,主要从官方的地方志书开始逐渐成形。随着台籍文人增多,加上1890年代为了完成《台湾通志》而出现扩散全台的地方史采集, 乙未割台的变局更是加速台籍文人产生台湾史的共同认知,形塑出具台湾本土意识的历史叙事雏形[1]

清代台湾史书写的发展

清代台湾史的纪录文字中,方志是这时期非诗词、游记类型,有规模在架构台湾史学的先锋,并以方志的体例特色,保留下许多地方史迹、文献及乡土史的相关纪录。[2][3]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此时期的历史书写,并不具备历史学的学术架构与求真理念,基本停留在书写历史、保留资料的程度。[4]但此阶段留下的资料、明清档案及日文史料,成为日治时期至战后研究台湾史的重要资料。[5]

清代的台湾史书写具时代特色。从清朝统治台湾开始至十八世纪中叶,以地方高级官员为主导,多是为了服务统治需要与累积官员个人政绩;19世纪以后,因能修志的台籍文人增加,加上急需修志记录自身与新来的日本殖民政府的不同,这批台籍文人建立出具台湾本土观点的历史论述。[3]

十八世纪中以前

除了少数特例,此时期台湾史的书写特色为以上令下,集中在台湾清代前70年间。清代为了有全国性的修志事业,台湾首任知府蒋毓英动员季麒光、杨芳声等地方官员与耆老、儒生编修《台湾府志》,1683年完成,具备宣告其政府统治台湾的开始,依前述蒋毓英版《台湾府志》所完成的高拱干《台湾府志》(1695年),也具备同样宣告的意图。[3]

1710年,在清政府统治台湾30年后,随着统治稳定,一府三县的格局确定后,以周元文修的《重修台湾府志》为首,出现一批志书。起于新任凤山县令宋永清于1704年调来台湾,请当时台湾知府周文元“博采舆论,搜罗文牍”,并以此为契机,于1714年刊印以高拱干《台湾府志》为基础的增补版《重修台湾府志》;1714年,周锺瑄来台担任诸罗县令,因认为诸罗县纳入清朝版图三十多年未有单独志书,而聘请修志专家陈梦林来修纂《诸罗县志》,于1717年刊印;随即凤山县也跟进,凤山县令李丕煜于1717年开始编纂,1719年刊行;台湾县在独缺本地没有志书的状况下,由知府俞兆岳(因升职后为王珍继任)、海防同知王礼在侏罗、凤山两志的刺激下,编纂刊行《台湾县志》。[3]

1730至1750年代间又出现一批志书:三部府志、两部县志。刘良璧《重修福建台湾府志》(简称《刘志》)为1723年以割诸罗县虎尾溪以北增设淡水厅、以南彰化县为契机而编纂;范咸《重修台湾府志》(简称《范志》,1747)、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简称《余志》)皆是对前志的补充。《重修台湾县志》、《重修凤山县志》则是此编纂事业的延续。邑令鲁鼎梅《重修台湾县志》增补《范志》之缺;《重修凤山县志》则是在余文仪、觉罗四明委托海东书院黄佾编修多部方志下完成,其他还包含前述的《余志》,及目前不知下落的《诸罗县志》、《彰化县志》。[3]

这种传统脉络下,修志通常与增置行政区的环节之一,由地方首长带领完成,基本是官员作为个人政绩及炫耀之用的成果,统治意义远大于实际地方的纪录与参与。台湾的文人、仕绅在编纂的过程中,因清代当地人不能在任当地地方官员的限制,加上清政府刚统治台湾,较无科考功名高的人才,因此地方人物在参与修志工作时仅能担任一些不受重视的角色,或是尽管有亲自调查、采访、执笔,却因无法担任修志之总裁、总理、总纂、总辑等职位,编纂后成果只能成为地方高级官员的个人政绩。[2][3]

依照方豪教授对清代方志刻本的研究,此阶段参与修志中实际工作的,几乎都是台湾本地人,并且是当时最优秀的文人。忽略方志多有传抄前作之成果,保存、开辟的资料量较低,贡献较最早的几部少,方豪教授考据之成果仅限清初(详见下表)。[2]

人名 所修志书 简介
王喜 《台湾志》作者(散逸)、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台南人,贡生。

《刘志》卷十六选举,在康熙27年(1688年)贡生提到:“府学,手辑‘台志’,旧志创始,多采其原本。”

王璋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刘志》卷十七提:“王璋字昂伯,台湾人,康熙癸酉举人,三十四年分修台湾郡志。初为云南宜良令,洁己爱民,丁母艰,百姓数千吁留于云抚,璋素服从简间道旋家。服阕,起知湖广房县;寻升□部主事,迁监察御史,卒于官。
王弼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二十八年贡生,台湾,松溪训导,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陈逸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周锺瑄《诸罗县志》分修、王珍《凤山县志》编次 康熙三十二年贡生,台湾,福安训导,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五十八年分修《诸罗志》。
黄巍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三十年贡生,凤山,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马廷对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三十二年贡生,诸啰,南安训导,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四十三年董建诸罗学宫。
冯士𤾗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监生,诸罗县人。
张铨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三十八年贡生,府学,归化训导,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陈文达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王珍《凤山县志》编纂、王礼《台湾县志》编纂 康熙四十六年贡生,府学,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五十八、九等年分修台、凤二邑志。
郑萼达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三十四年贡生,台湾,永福训导,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金继美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五十四年贡生,台湾,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张绍茂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生员,凤山县人。
柯廷树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生员,凤山县人。
张仙客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生员,凤山县人。
卢贤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 康熙三十六年恩贡,诸罗,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洪成度 高拱干《台湾府志》分订、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诸罗,康熙五十二年贡生。
张缵绪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字绳武,台湾,康熙五十年贡生,同安教谕。
郭必捷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字汝泰,台湾,康熙四十八年贡生,宁洋训导。
林中桂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周锺瑄《诸罗县志》编次、王礼《台湾县志》编纂 诸罗,康熙三十六年贡生。
李钦文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周锺瑄《诸罗县志》编纂、王珍《凤山县志》编纂、王礼《台湾县志》编纂 凤山,康熙六十年贡生,南靖训导,康熙五十八、九等年分修台、凤、诸三邑志。
张云抗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台湾,生员。
卢芳型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字愧如,台湾,例贡。
蔡孟弼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台湾,康熙五十二年贡生。
刘荣衮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字子玉,台湾,康熙五十八年贡生。
石钟英 周元文《台湾府志》分订 字萃两,台湾,康熙六十年贡生。
陈慧 周锺瑄《诸罗县志》分修、王珍《凤山县志》编纂 雍正七年贡生,诸罗,分修《诸罗县志》。
张士箱 王礼《台湾县志》编纂 雍正十年贡生,府学,漳州训导,康熙五十九年分修《台湾县志》
陈邦杰 刘良壁《台湾府志》分辑 雍正十三年举人,府学,拔贡。
陈辉 刘良壁《台湾府志》分辑 乾隆三年举人,台湾,增生。
张从政 刘良壁《台湾府志》分辑 雍正元年恩贡,台湾,拣选州判。
黄佺 刘良壁《台湾府志》分辑 雍正十二年贡生,台湾,廪拔,乾隆元年拣选,引荐养心殿,奉旨以州判用。
范学洙 刘良壁《台湾府志》分辑 乾隆六年贡生,府学。

十九世纪末至日治初期

传统志书

清初的修志风气依旧延续,如1840年代《噶玛兰厅志》即是1810年噶玛兰纳入版图后所产生的;《澎湖厅志》也是在清末海防要紧时所增加之产物;1890年代《恒春县志》、《苗栗县志》都因为新设行政区(1875年设恒春县、1887年设苗栗县)而出现;最明显的是1890年代的《台湾通志》,即是因1880年代台湾建省,为了这全新的统治阶段而出现。[3]

到了1890年代,为了编纂《台湾通志》,展开了涵盖台湾全境的修志采访工作,许多台湾士人被动员投入此次的田野采访工作,并依照通志局的规定格式,撰写采访册,部分成果在清代完成。如:《台湾县采访册》、《新竹县采访册》、《台湾捒东上堡采访册》、《云林县采访册》、《凤山县采访册》、《台东州采访修志册》;另一部分,至日治初期完成。基于清末台湾已有撰写方志的人才、经验,这些士人与耆老也成为日本殖民台湾后延揽撰写地方志、协助地方调查的对象,同时,尚未完成的《台湾通志》也已经累积诸多资料,日治初期诸多地方志若有台湾人参与其间,可视为清末修纂《台湾通志》的延展,并在日治初期增补后完成(详见下表)。[3]

书名 年代 备注
新竹县制度考 1896
旧云林县制度考 1896
新竹县志初稿 1897
台南县志 1897-1899 蔡国琳应台南县之邀请修纂。
苑里志 1897 蔡振丰应苑里办务署之委托撰写。
树杞林志 1898 林百川、林学源应树杞林辨务署之委托撰写。
安平县杂记 1898
嘉义管内打猫各堡采访册 1898
台中沿革志 1898
集集堡志略 1900
凤山厅馆内概况 1902
台湾形势概要 1902
南部台湾志 1902
台北厅志 1903
桃园厅志 1906
新竹厅志 1907
澎湖风土记 1910

清代台湾史写作的转变

日治初期汉文、汉学成为殖民政府拉拢台湾士人的工具之一,加上日本明治维新后汉学在日本本土逐渐不受重视,许多日本汉学者也加入台湾文人活动,成为一种殖民政府与日本汉学者担任“教练”,台湾文人为“跑者”所发展出汉文诗社林立的时期。虽此时诗社的诗文受到当局控制,但频繁且数量众多的活动下,形成类似“沙龙”的文艺社交场合,逐渐使台湾文人形成具有横向连结的网络,对日后士绅间的社会运动、文化运动的帮助不可被忽视。[3]

另一蜕变为非韵文类的著作,有:思痛子《台海思恸录》(1896年)、吴德功《让台记》(1897年)、洪弃生《瀛海偕亡记》(1906年)与《寄鹤斋选集》。这些主要是受到乙未割台刺激下而触发。面对台湾被清政府当作替罪羔羊割让给日本,使台湾文人产生被遗弃之感,又面对乙未割台战争时清朝官员、台湾上层仕绅(丘逢甲、唐景崧等)号招台籍民众抗战后弃台遁逃,被留下的台湾百姓反而死于战争,家乡又被战火烧毁,这种被出卖、被遗弃、家毁人亡的情绪,成为日治初期传统志书体系之外,清代台湾文人书写历史的重要动机。[3]

相关研究工具

目前以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出版的一系列台湾相关文献为主要编纂来源,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成立“台湾文献丛刊数据库”可提供完整且有明确版本的文献,可全文搜索。[6]

参考资料

  1. ^ 黄秀政. 1895年乙末割台:臺灣歷史的轉捩點 (PDF). 国立台湾图书馆.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03). 
  2. ^ 2.0 2.1 2.2 方豪. 《臺灣史料叢刊5:方豪教授臺灣史論文選集》. 台北: 捷幼出版社. 1999: 83–108. ISBN 957-8523-49-1.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吴, 密察. 「歷史」的出現:台灣史學史素描. 当代. 2006, (第224期). 
  4. ^ 杜, 正胜. 新史學之路-兼論臺灣五十年來的史學發展 (PDF). 新史学 (新史学杂志社). 2002-09-21, 13 (3): 21-23 [2023-03-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03). 
  5. ^ 张, 隆志. 斷裂與匯聚:當代台灣史研究的多重知識系譜 (PDF). 周报 (中央研究院). 2010-06-10, (1274): 1-7 [2023-03-06]. 
  6. ^ 臺灣文獻叢刊資料庫,「系統簡介」. 台湾文献丛刊数据库.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2023-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1) (查莫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