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巴利文与梵语:Chanda,藏文:‘dun pa),又译为乐欲、志欲,佛教术语,为心所之一,指想要行动的意图、志趣、欲求去做。它是一种想要抓住,或达成某个目标的心理冲动,它本身是中性的,要看它的目标来决定它是善或是恶。
《摄阿毘达摩义论》的五十二心所中,将它列入六个杂心所中。说一切有部将它列为十个大地法之一,唯识学派列为五别境之一。
有情众生,对于所触外境产生快乐的感受,产生了爱取,于是升起欲[1]。欲会产生精进[2][3]。
另一个单字欲乐(Kāma),也被译为汉语欲,它可以指性欲、对物质的喜爱。对于欲乐的追求,称为贪欲,是五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