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邦弘香港上市公司港交所1868真明丽同方友友前身)首席执行官台湾人。樊邦弘曾在民国61年(1972年)9月11日时被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逮捕,调查局认为他与王竞雄洪惟仁等讨论马克思主义、批评国民党,在当时戒严时代这是不被允许的,因此樊邦弘曾经成为台湾的政治犯。樊邦弘主修新闻学,原本是要想要当记者,但因为具有政治犯背景,当时没有报社敢聘请他,以致狱后失业。樊邦弘外语能力好,无法当记者后转职当翻译员,接电视节目翻译当散工。之后结识工作上的朋友,协助经营美国Tivoli入口灯饰代理。最后樊邦弘创业,第一位顾客是台湾“米高梅舞厅”,安装舞台灯饰,当时台湾经济正在起飞。[1]经多番起落,最后成为人称的“小灯泡大王”。在中国大陆媒体,更加夸称他为“全球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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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 由政治熱血青年,到上市公司真明麗的主席. [2007-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