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瑄
杨瑄(1425年—?),字廷献,江西丰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景泰甲戌进士,以敢谏著称。因弹劾石亨,被诬结党,遣戍铁岭。成化时,官至浙江按察使。
杨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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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浙江按察使 | |
籍贯 | 江西丰城县 |
字号 | 字廷献 |
出生 | 洪熙元年(1425年) |
逝世 | 成化十四年(1478年) |
亲属 | 子:杨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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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景泰五年(1454年),中进士,授监察御史,为人刚直敢言。景帝病重,朝臣请立储,景帝不允。瑄与同官钱琎、樊英等约定疏争,随即发生夺门之变,英宗复辟,其议遂罢。
天顺年间,负责巡查京畿,查证曹吉祥、石亨侵占民田,英宗下令核查。曹吉祥大惧,请求英宗治罪杨瑄,没有批准[1]。不久,石亨西征归来,天有彗星,十三道掌道监察御史张鹏、盛颙、周斌、费广、张宽、王鉴、赵文博、彭烈、张奎、李人仪、邵铜、郑冕、陶复及御史刘泰、魏翰、康骥计划弹劾石亨、曹吉祥违法之事。上疏前一日,给事中王铉泄密于石亨,石亨遂在英宗御前痛哭,且诬陷张鹏等人结党。待英宗得疏后,果然大怒,逮捕数位御史。都御史耿九畴、罗绮亦连坐下狱。杨瑄、张鹏论斩,其余人戍边。因天变,英宗改戍瑄、鹏铁至岭卫,其余改为知县或者恢复原职[2]。
宪宗继位后,杨瑄官复原职。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任内修葺海塘,为民爱戴。晋浙江按察使。卒于任上[3]。
著作
有《复辟录》,记载夺门之事甚详[4]。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2):杨瑄,字廷献,丰城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刚直尚气节。景帝不豫,廷臣请立东宫,帝不允。瑄与同官钱琎、樊英等约疏争,会“夺门”事起,乃已。天顺初,印马畿内。至河间,民诉曹吉祥、石亨夺其田。瑄以闻,并列二人怙宠专权状。帝语大学士李贤、徐有贞曰:“真御史也。”遂遣官按核,而命吏部识瑄名,将擢用。吉祥闻之惧,诉于帝,请罪之。不许。
- ^ 《明史》(卷162):未几,亨西征还,适彗星见,十三道掌道御史张鹏、盛颙、周斌、费广、张宽、王鉴、赵文博、彭烈、张奎、李人仪、邵铜、郑冕、陶复及御史刘泰、魏翰、康骥将劾亨、吉祥诸违法事。先一日,给事中王铉泄于亨。亨与吉祥泣诉帝,诬鹏等为已诛内官张永从子,结党排陷,欲为永报仇。明日疏入,帝大怒,收鹏及瑄。御文华殿,悉召诸御史,掷弹章,俾自读。斌且读且对,神色自若。至冒功滥职,帝诘之曰:“彼帅将士迎驾,朝廷论功行赏,何云冒滥?”斌曰:“当时迎驾止数百人,光禄赐酒馔,名数具在。今超迁至数千人,非冒滥而何?”帝默然,竟下瑄、鹏及诸御史于狱。榜掠备至,诘主使者,瑄等无所引,乃坐都御史耿九畴、罗绮主谋,亦下狱。论瑄、鹏死,余遣戍。亨等复谮诸言官。帝谕吏部,给事、御史年逾三十者留之,余悉调外。尚书翺列上给事中何玘等十三人,御史吴祯等二十三人。诏以玘等为州判官,祯等为知县。会大风震雷,拔木发屋,须臾大雨雹。亨、吉祥家大木俱折,二人亦惧。掌钦天监礼部侍郎汤序本亨党,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狱。于是帝感悟,戍瑄、鹏铁岭卫,余贬知县,泰、翰、骥三人复职,而玘、祯等亦得无调。玘、鹏行半道,适承天门灾,肆赦放还。或谓当诣亨、吉祥谢,二人卒不往,复谪戍南丹。
- ^ 《明史》(卷162):宪宗即位,并还故官。瑄寻迁浙江副使。按行海道,禁将校私纵戍卒。修捍海塘,筑海盐堤岸二千三百丈,民得奠居。为副使十余年,政绩卓然,进按察使。西湖水旧可溉诸县田四十六万顷,时堙塞过半,瑄请浚之。设防置闸,以利灌溉,功未就,卒。海盐人祠祀之。
- ^ 《纪录汇编·卷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