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富(1475年—1540年),字守仁,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壬戌进士,嘉靖间官至两广巡抚。

林富
大明巡抚两广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
籍贯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字守仁
出生十月二十五日
福建莆田县
逝世嘉靖十九年(1540年)
福建莆田县
配偶娶张氏
亲属(孙)林兆金林兆恩林兆珂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省吾遗集》

生平

福建乡试第三十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三甲196名进士[1][2]。授大理寺评事,因忤权宦刘瑾,被廷杖三十,下狱。在狱中与王守仁研讨《易经》。后罚米一百石,勒令罢官。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后,复起为袁州府同知,擢拔为宁波府知府。嘉靖元年(1522年),擢广西参政。嘉靖二年,升广东右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年),以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嘉靖八年,林富上书说:“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余人,而得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今日恐以人易珠亦不可得。”[3]嘉靖九年(1530年),疏请佛朗机(葡萄牙)在广州贸易。因得罪方献夫被罢官。嘉靖十九年(1540年)卒。著有《省吾遗集》。

家族

曾祖父林潜夫;祖父林弥宣,曾任训导;父林垠,前母郑氏、母方氏。重庆下。弟林见、林闻[4]

叔父林塾,同榜进士。

事迹

嘉靖年间,都宪林茂达,副宪吴希由,逸士林嘉绩,御史林季琼,知县宋元翰,宪副林有年,侍郎郑岳,侍郎林富,寺丞李廷梧等九位退休的莆田籍官员曾组成逸老会,定期聚会,吟诗作对[5]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卷八十二《食货》(六)《珠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5. ^ 《徐氏笔精》
官衔
前任:
郭浃
明朝袁州府同知
1512年
继任:
黄信
前任:
刘斐
明朝处州府知府
正德年间
继任:
黄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