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锟(1895年—1957年),字剑鸣四川省三台县柳池乡(中太镇长乐乡袁家庵)人,曾任重庆市市长。

李宏锟
中华民国重庆市市长
籍贯四川省三台县
出身
  • 四川陆军速成学堂
著作

生平[1][2][3]

  • 早年在本县读私塾、县立高小。
  • 宣统元年(1909年)入四川陆军速成学堂,毕业后分发在陆军第三十三混成协任排官。
  • 川军第二师赖心辉部,历任连长、营长。
  • 国军第二十一师(师长刘存厚)第四十二旅(旅长赖心辉)第八十四团团长
  •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军副军长兼第一师师长
  • 四川军事高等研究所学习,后投刘湘部,参加历次川军内战
  • 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参谋长,兼任成都卫戍司令部司令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升中将副军长
  •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川康绥靖主任公署中将参谋长
  •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代理重庆市市长
  •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5月4日,任重庆市市长
  • 重庆市防空司令部成立.重庆行营委任重庆警备司令李根固兼防空司令。重庆市长李宏锟兼副司令
  •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8月1日,行政院国务会议决议,免去重庆市市长,由蒋志澄继任
  •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四川禁烟善后督办公署,在川东、川西、川南、川北增设四个协办公署,以李宏锟等为协办,加紧禁烟工作。
  •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四川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 1950年,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刘伯承致函李宏锟: “你的田地财产要按政策交出,争取做个开明人土。”,于是,李宏锟将其珍藏多年的故宫画册、金石拓本共140余件(册),悉数送给三台县文化馆。其后,又将重庆、成都的公馆、茶庄和长乐街房及田土百余亩,全部上交。
  • 1951年,定居重庆。
  • 1957年,病故。

参考文献

  1. ^ “李宏锟先生”,《市政评论》,民国26年
  2. ^ 《三台县志》
  3. ^ 《中华军事人物大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