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默(1500年—?年),字时言,号前江直隶太仓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朱默
大明江西贵溪县知县
籍贯直隶太仓
字号字时言,号前江
出生十一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徐氏
出身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四名进士。任建阳县知县,因丁忧归。服阙,补贵溪县知县[1]

事迹

朱默曾将俸禄白银百两交给父亲,父亲大怒,写信道:“吾辛勤教汝,惟忠与孝,汝甫邀一第,乃以官物污我耶?”朱默读信,更加勉励自己,廉洁奉公。

家族

行一,曾祖朱琳,寿官;祖朱𬬩;父朱星;母潘氏。具庆下,妻徐氏,子观光[2]

有孙朱玉麟,武进士第二人,官山东都司。

参考资料

  1. ^ 《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五》:0朱默,字时言,太仓人。嘉靖壬辰进士。知建阳县。尝以俸百金奉父,父怒,贻书曰:“吾辛勤教汝,惟忠与孝,汝甫邀一第,乃以官物污我耶?”默得书,益砥廉操,轻徭赋,省鞭笞,政声大著。后补贵溪令,时值夏言当国,默无所徇,言甚爱重之。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易经》,年三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零四名进士。十一月十三日生,行一,曾祖朱琳,寿官;祖朱𬬩;父朱星;母潘氏。具庆下,妻徐氏,子观光。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九十八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八十七名。观工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