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壂
生平
正统七年(1442年)五月,朱豪壂获赐名。[3]
景泰元年(1450年)九月,朱豪壂受封为枝江长子,给授一品冠服。[4]
景泰四年(1453年)五月,朱贵熠奏称子女都已长成,请求赐本府折钞禄为本色米以供婚嫁,明代宗下诏准给。[5]
九月,朱贵熠去世。[2][6]朱豪壂请求俸禄养赡。十一月,代宗命给岁禄五百石。[7]
景泰六年(1455年)五月,代宗遣建平伯高远等为正使,给事中曾衡等为副使,持节册封朱豪壂为枝江王。[2][8]十一月,命给朱豪壂岁禄一千石,米钞各半。[9]
景泰七年(1456年)七月,朱豪壂奏称其父生前曾预支景泰四年禄米二千石,后来治丧、给家众食用,已经用完了,请求免于追偿,获准。[10]
天顺元年(1457年)五月,朱豪壂和堂兄松滋王朱豪垔各奏弟妹婚嫁的钱帛妆奁未备,请求将本年禄米折色改给本色,获准。[11]
九月,明英宗遣阳武侯薛琮、广平侯袁瑄、右通政刘文、右参议赵昂为正使,给事中陈嘉猷、刘斌、孙敬、何玘为副使,持节册封兵马副指挥王毅的女儿为枝江王妃。[12]
天顺二年(1458年)七月,因朱豪壂和二十叔蕲水王朱贵𤋏所请,赐朱贵𤋏荆州城西芦苇洲一所,朱豪壂枝江县芦苇洲一所。[13]
天顺六年(1462年),朱豪壂去世。天顺七年(1463年)八月,因朱豪壂的儿子年幼没有袭封,命各给食米每年三百石。成化元年(1465年)九月,其嫡长子朱恩钱袭封。[2][14]
分歧记载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五十二》载成化四年(1468年)三月,朱豪壂因祖母冯太妃去世,请求择地造坟,再迁改与祖父朱贵熠合葬。明宪宗下诏不必迁改,只于朱贵熠旧坟添圹合葬。当时在位的枝江王应为朱恩钱。冯太妃为朱豪壂的母亲,朱恩钱的祖母。
评价
- 《弇山堂别集》卷075:宽乐令终,小心畏忌。
家庭
妻妾
- 王妃王氏
子孙
参考资料
- ^ 《弇山堂别集》卷035
-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诸王世表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六》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九》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五》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三》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八》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八》,其中误作“枝江王恩钱”。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二》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三》
- ^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十一》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十》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前任: 父庄惠王朱贵熠 |
明枝江国国王 1455年-1462年 |
继任: 子温穆王朱恩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