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府
徽州府 别名:新安、歙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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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中心 | 今黄山市歙县徽城镇 |
历史 | |
• 成立 | 1367年 |
• 废除 | 1912年 |
地望:安徽省黄山市、 安徽省绩溪县、 江西省婺源县 |
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改歙州为徽州,元朝为徽州路。元朝末年,朱元璋政权改名兴安府,又改为徽州府。从此历宋元明清四代,统六县(歙县、黟县、休宁、婺源、绩溪、祁门),辖境为今安徽省黄山市、绩溪县及江西省婺源县,行政版图相对稳定。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故废。
徽州是徽商的发祥地,明清时期徽商称雄中国商界500多年,有“无徽不成镇”、“徽商遍天下”之说。徽文化已成为中国三大地域文化之一。民国元年废府留县,原领六县直属安徽省。民国38年5月13日,设徽州专区。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批准改徽州地区为黄山市。
徽州府辖境
以明清而计,徽州府辖境为今地级黄山市(黟县北部柯村镇、美溪乡和宏潭乡除外、祁门县安凌镇除外、黄山区仅限南部汤口镇)、绩溪县全境、婺源县全境。
府县 | 治所 | 今辖境 | 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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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府 | 今歙县徽城镇 | 二级政区。徽城镇自唐武德四年(622年)始成为州治 | |
歙县 | 今歙县徽城镇,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前府县同治 | 今歙县、徽州区、黄山区汤口镇和黄山风景区,及今绩溪县长安镇坦头村、大源村和上庄镇金坑村,今屯溪区屯光镇篁墩村、休宁县璜尖乡 |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属鄣郡,本州首县 |
休宁县 | 今休宁海阳镇 | 今休宁县(璜尖乡和板桥乡除外)、屯溪区(屯光镇篁墩村除外)、浙江淳安县中洲镇札溪村 | 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分歙县西乡地置县,隶本州 |
黟县 | 今黟县碧阳镇 | 今黟县(黄山山脉以北的柯村镇、美溪乡和宏潭乡除外) |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置,属鄣郡,隶本州 |
绩溪县 | 今绩溪华阳镇 | 今绩溪县(长安镇坦头村、大源村和上庄镇金坑村除外) | 唐永泰二年(766年)析歙县华阳镇置,隶本州 |
婺源县 | 今婺源紫阳镇 | 今婺源县(含休宁县板桥乡) | 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析休宁县回玉乡和邻县乐平的怀金乡置,隶本州 |
祁门县 | 今祁门祁山镇 | 今祁门县(安凌镇除外) | 唐武德五年(627年),析黟县和饶州鄱阳二县各一部置,隶本州 |
历史沿革
先秦秦汉
徽州地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据1955年与1981年在绩溪县发现的两处新石器时代遗址考证,早在六千年前,翚岭(即徽岭)南北就有人类活动,《山海经》载有“三天子都”旧名,亦即今徽地之属。传说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以前,本区尚属海滨之地,东南即大海,境内为异族共工氏占据。公元前二十一世纪以后,西周以前,据《禹贡》天下分九州本区属扬州,即所谓“蛮夷”所属之地。春秋时,初属越;公元前473年,吴败越属吴;公元前473年以后,吴亡属越;公元前355年以后,越亡属楚。实际上当时吴、越、楚三国并存,战争频繁,本区被作为拉锯战争之地辖属时有变动。公元前222年秦始皇一统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本区设黟、歙二县,属会稽郡(治三阴,即今浙江绍兴)。楚汉之际属鄣郡(治故鄣,今浙江长兴)此时之歙县包括今歙、休宁、婺源、绩溪、淳安、遂安等地;黟县包括今黟县、祁门、石台等地。楚汉战争之际,本区一度为项羽所占,作为其功臣梅𫓶之封邑,不久为汉将陈婴所占,属汉。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黟、歙属荆国(治今淮南)。十二年(前195年),黟、歙属吴国(治今江苏沛县)。汉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黟、歙属江都国(治今江苏扬州)。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置丹阳郡(治宛陵,今安徽宣城),设十七城,歙、黟为其二城。元狩六年(前117年),立武帝子刘胥为广陵王,歙、黟属广陵国(治广陵,今扬州),汉宣帝五风四年(前54年),刘胥获罪自杀,国除,复为丹阳郡之属。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年),立原中山靖王刘胜之裔刘云客为广德王(治广德,今安徽广德),黟县属丹阳郡;歙县仍属丹阳郡。始元二年(前16年),刘云客死,无子,国除,黟县复属丹阳郡。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立广川王刘越之裔刘伦为广德王,黟县复属广德国。王莽篡汉,建国元年(公元9年),贬汉广德王为公,改黟县为愬虏。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公元30年),复名为黟县,仍属丹阳郡。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十二月,孙权派部将贺齐出兵消灭歙地所谓“山贼”(实际是对抗孙权的山越、水越和汉人混居而成)金奇、毛甘和黟地陈仆等,将原歙地一分为五,即:歙、休阳(划原歙以西之地新立)、黎阳(划原歙以西另一地新立)、新定(划原歙以南之地新立,今浙江遂安)和始新(划原歙以东一地新立,今浙江淳安),加上黟共六县一并从丹阳郡分出,建立新都郡,治始新(今浙江淳安)。三国吴永安元年(258年)休阳县因讳吴主孙休改为海阳县。
两晋隋唐
晋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新都郡更名为新安郡,仍属扬州。所属新定县改为遂安县,海阳县改为海宁县,加上原属之始新、黎阳、歙、黟,仍领六县。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八年(464年),并黎阳于海宁,当时新安郡领五县,即:歙、黟、海宁、遂安和始新。南朝梁武帝普通三年(522年),将原属吴郡管辖的寿昌县(即浙江寿昌县,今并于浙江建德市),划归新安郡,新安郡从此复领六县,即海宁、始新、遂安、寿昌、歙和黟。梁武帝大同元年(535年),析歙县华阳镇,置良安县(一作梁安),郡领县七,不久,废良安县,郡仍领县六。梁武帝承圣二年(553年),将原新安郡一分为二,遂安、始新、寿昌三县仍属新安郡;将原并于海宁的黎阳重新划出,复为二县,加上歙、黟共四县,由新建之新宁郡管辖(即今本区的基本区域),治海宁,与原新安郡并属扬州,此时之新安郡非今之“徽州”,但时仅九年。南朝陈文帝天嘉三年(562年),再次将黎阳县并入海宁县,复将新宁郡并入新安郡,领歙、黟、海宁、始新、遂安和寿昌共六县,隶属东扬州。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改郡为州,以州统县,将歙、黟二县并入海宁为歙州,州治设海宁;又将始新县改为新安县,原遂安、寿昌并入新安县,划归婺州(今浙江金华)管辖。歙州辖地仅有原新安郡的一半,即今徽州的基本地域。此后近二十年称“新安”的又非今日之“徽州”。隋文帝开皇二十一年(591年)恢复原歙县,并将早先属海宁的篁墩划归歙县管辖,恢复原黟县,并将州治设在黟县,州领歙、黟、海宁三县。开皇十八年(589年),改海宁为休宁,划归婺州(今浙江金华)管辖,不久,复将休宁划归歙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全国改州为郡,更歙州为新安郡,仍领休宁、歙、黟三县,郡治在歙。不久战乱起,歙县登源(后属绩溪县)人汪华起兵,占郡地及附近州郡,自称吴王。大业十二年(616年),汪华迁郡治于休宁,次年(617年),汪华再迁郡治于歙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12年),改新安郡为歙州。州治歙县,仍领歙、黟、休宁三县。同年汪华归唐,封越国公,并授以歙州刺史,以歙州为总管府,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今浙江金华)和饶(今江西上饶)六军诸军事。武德七年(624年),改歙州总管为歙州都督。贞观元年(627年),罢都督府,歙州属江南道。唐高宗永徽五年(654年),划歙地一部分新建北野县。歙州领县四:歙、黟、休宁、北野。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歙州改属江南东道。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又析休宁县回玉乡和邻县乐平(一说鄱阳)的怀金乡,新建婺源县,属歙州辖。歙州领歙、黟、休宁、北野和婺源五县。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治所仍在歙县。天宝六年(747年),改黟山为黄山。唐肃宗改元乾元元年(758年),因忌恨安禄山,复改新安郡为歙州,隶属浙江西道节度使,并隶宣、歙、饶观察使。乾元二年(759年),罢浙江西道节度使及宣、歙、饶观察使,以歙州隶之。
唐代宗永泰二年(766年),划歙、休宁二县各一部分设归德县;划原黟县的赤山镇和饶州浮梁县一地设祁门县;划原黟县一部分设石埭县(即石台),并将石埭县划归池州管辖;又析歙县华阳镇设绩溪县。歙州领八县:歙、黟、休宁、婺源、北野、绩溪、归德、祁门。歙州改属宣、歙、池观察使。大历四年(769年),废北野县。大历五年(770年),废归德县,其地并入休宁,歙州领六县,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的“一府六县”建制基础。大历十四年(779年),废宣、歙、池观察使,歙州隶浙江东西道观察使。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分浙江东西为二道,歙州隶浙江西道观察使。建中二年(781年)复合浙江东西二道观察使,设节度使,赐号“镇海军节度使”,歙州属之。贞元三年(787年),又设宣、歙、池观察使,歙州隶之。唐宪宗元和六年(811年),改隶宣州观察使。唐昭宗大顺元年(890年),歙州属宁国军节度使。昭宗天复三年(903年),废宁国军节度使,复宣州观察使。
两宋
五代十国时期(907年),唐亡,淮南节度使杨渥仍称唐哀宗天祐年号,歙州附之。919年,歙州隶吴。937年,吴亡,隶南唐。
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年),江南(南唐于宋太祖开宝四年即971年起贬国号为江南)亡,歙州隶江南西路转运使。真宗天禧二年(1018年),歙州属江南东路转运使。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镇压州人方腊领导的农民起义后,改歙州为徽州。徽州得名始此,仍领六县,治所在歙县。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徽州隶江南路转运使建康府路安抚使。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隶江南东路转运使。
元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徽州升徽州路,辖县不变,隶江浙等处行中书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即江浙行省),治杭州路。元成宗年贞元年(1295年),升婺源县为州。徽州路领县五,即歙、黟、休宁、祁门、绩溪;州一,即婺源。元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年),小明王韩林儿升朱元璋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徽州路隶江南等处行中书省。次年(1357年)七月,改徽州路为兴安府,仍领县五、州一。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改兴安府为徽州府[1]。
明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徽州府直属中书省。洪武二年(1369年),降婺源州为县,徽州府仍领六县,即:歙、黟、休宁、绩溪、婺源、祁门。歙县为府治[1]。
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中书省,徽州府直属六部。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徽州府改隶浙江按察使黟婺分司佥事。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改隶南京(南京时称南直隶)。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隶浙江按察司分司徽宁池太道兵备副使。隆庆六年(1572年),隶浙江按察司巡徽宁道兵备副使。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编户125548,人口59万。弘治四年(1491年),户7251,人口6.5万。万历六年(1578年),户118943,人口56.6万[1]。
清
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直隶为江南省。徽州府改隶江南布政使司,仍领县六。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省一分为二分,为江南左布政使司(治江宁府)和江南右布政使司(治苏州府),徽州府属江南左布政使司。
康熙元年(1662年),徽州府属江南左承宣布政使司徽宁道。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左承宣布政使司改为江南安徽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取安庆、徽州二府之名得),安徽省成立。雍正十一年(1733年),属安徽承宣布政使司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道。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安徽布政使司由江宁迁往安庆。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徽州府隶安徽省。咸丰四年(1854年),由于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兴起,安徽沿江一带成为主战场,故改隶徽宁池太广道及皖南镇,由浙江巡抚兼辖。同治四年(1865年),太平天国势力被迫退出,徽州府复归安徽省宁池太广道。
中华民国
徽州历为路、州、府名,直至民国元年(1912年)一月,废府留县,原领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歙、黟、绩溪、休宁、祁门、婺源、太平、旌德、石埭(即石台)九县划属安徽省芜湖道(此时之“道”亦为行政监察区,而非行政归属)。民国十七年(1928年)八月,废道,直隶安徽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十月,太平、石埭二县划归安徽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旌德县划归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区,休宁、婺源、祁门、绩溪、歙、黟六县划属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治休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于剿共的需要,婺源县划属江西省,婺源与徽州感情极深,不愿脱离母州,人民遂掀起声势浩大、持续二十个月的“婺源回皖”运动。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四月十五日,第八、第十行政督察区改属国民政府皖南行署,治所设屯溪。同年(1938年)十月二十五日,撤销第九行政督察区,旌德县划归皖南行署,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三月二十三日,撤销第十行政督察区,歙、黟、休宁、祁门、绩溪、旌德六县改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歙、黟、休宁、祁门、绩溪五县改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由于婺源人民的持续抗争和徽州其它县人民的强烈要求,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划归江西省的婺源县被重新划回安徽省,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在解放战争中,安徽省政府一度迁于屯溪。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祁门县于4月26日、休宁、歙县于28日、黟县于29日、绩溪县于30日先后被解放军二野解放;婺源县于5月2日被解放军四野解放,婺源县的解放标志着徽州全境的解放。由于解放婺源县和江西省的同为解放军四野,因此为了便于管理,从此将婺源划归江西省。同年5月13日,中共皖南区党委通知,设徽州专区(治所初在歙县,不久迁往屯溪),属皖南行署(行署初设屯溪,后迁芜湖),改屯溪镇为屯溪市(屯溪原为休宁县一镇),属徽州专区,全区领屯溪市和休宁、祁门、绩溪、旌德、歙、黟六县;太平、石台划属池州专区。1952年2月4日原属皖南行署池州专区的太平、石台二县和原属皖南行署宣城专区的宁国县划属徽州专区,全区共领一市(屯溪)九县(休宁、歙县、祁门、黟县、绩溪、旌德、太平、石台、宁国)。同年4月12日.废行署区,徽州专区属安徽省。1953年12月1日,屯溪直隶安徽省,徽州专区领九县,1955年屯溪降为地辖市。1956年1月12日,撤销徽州专区,原领九县划属安徽省芜湖专区;复升屯溪为省辖市。1957年3月22日黟县并入祁门县,石台分别并入太平、祁门二县。5月16日,将屯溪交由休宁县领导。6月,旌德县并入绩溪县。1960年12月13日改屯溪市为休宁县辖镇。1961年4月13日,重设徽州专区,并将太平县划归本区。同年下半年绩溪、旌德二县分开;8月,宁国县划归本区;8月16日,又改屯溪为地辖市;12月15日,复置黟县,本区领一市八县,1963年5月20日屯溪降为休宁县属镇。1965年7月19日,复设石台县,改属池州地区。1968年7月7日,成立徽州地区革命委员会,属县不变。1971年3月29日,改徽州专区为徽州地区。1974年,太平县划入池州地区,本区领七县。1975年12月19日,复升屯溪为地辖市(县级)。1979年2月27日,改徽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为徽州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1月2日,宁国县改属宣城地区;同年1月29日,太平、石台二县划归本区,领八县一市,即:歙、祁门、休宁、黟、绩溪、旌德、太平、石台和屯溪市。1983年12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太平县,设立县级黄山市,以原太平县、歙县的黄山公社、石台县的广阳公社的行政区域和黄山管理局现有辖区为其行政区域,由省直辖。1986年6月4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黄山管理局改由省和徽州地区双重领导,业务上以省为主;县级黄山市由徽州地区代管,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单列(由省戴帽下达徽州地区)。徽州地区领七县一市,即:歙、祁门、休宁、黟、绩溪、旌德、石台和屯溪市。1987年1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改徽州地区为地级黄山市,设立黄山市屯溪区,其行政区域包括原屯溪市、歙县篁墩乡和休宁县梅林乡;改原县级黄山市为黄山区,属地级黄山市;将绩溪县划归宣城地区、石台县划归池州地区。1988年7月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辖三区四县,即:屯溪区、徽州区(划原歙县岩寺镇和潜口、呈坎、罗田、西溪南、洽舍、福溪、杨村七个乡和郑村乡的瑶村新立)、黄山区、歙县、黟县、休宁县和祁门县。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明史·卷四十·志第十六·地理一》徽州府元徽州路,属江浙行省。太祖丁酉年七月曰兴安府。吴元年曰徽州府。领县六。北距南京六百八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一十二万五千五百四十八,口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四。弘治四年,户七千二百五十一,口六万五千八百六十一。万历六年,户一十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口五十六万六千九百四十八。歙,倚[……]休宁,府西[……]婺源,府西南[……]祁门,府西[……]黟,府西[……]绩溪,府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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