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潭(1883年—1946年)远伯直隶丰润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北洋政府要人。

生平

张志潭是清朝举人,曾在内务部任职。徐世昌东三省总督时,张志潭任其秘书。1912年(民国元年),他任北京总统府秘书。1914年(民国3年)7月到1916年(民国5年)7月,他任绥远道尹。1917年(民国6年)1月,他升任内务部次长、外交委员会副会长。7月,他任国务院秘书长兼参战事务处机要处长。1919年(民国8年),他任陆军部次长。

1920年(民国9年)8月,第二次靳云鹏内阁时,他取代田文烈署理内务总长。翌年5月他任第三次靳云鹏内阁交通总长。1921年(民国10年)12月,他辞任交通总长。1923年(民国12年),他转任内国公债局总理。翌年兼任财政整理委员会副会长。1926年(民国15年)5月,他出任颜惠庆摄政内阁交通总长,并历经杜锡珪临时摄政内阁顾维钧临时摄政内阁。翌年1月辞任后,从政界引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3年(民国22年)他任华北战区救济委员会委员。晩年工花卉絵画。

1946年(民国35年),他病逝。享年64岁。

张志潭旧宅在天津。

参考文献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田文烈
内务总长(署理)
1920年8月 - 1921年5月
继任:
齐耀珊
前任:
叶恭绰
交通总长
1921年5月 - 12月
继任:
叶恭绰
前任:
吴毓麟
交通总长
1926年5月 - 1927年1月
继任:
潘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