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尔古丽·赛买提
巴哈尔古丽·赛买提(维吾尔语:باھارگۈل سەمەت,拉丁维文:Bahargül Semet,1960年6月—),女,维吾尔族,新疆乌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新疆政法干部学校司法专业、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生平
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中共阿克苏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阿克苏地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阿克苏地区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阿克苏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阿克苏地委委员[1]。
2009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2014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1]。
2018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同月当选为院长[1]。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1.3 巴哈尔古丽·赛买提当选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法院网. 2018-01-27 [2020-04-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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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木太力甫·吾布力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1月-2023年1月 |
继任: 迪里夏提·沙依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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