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纂(?—?),字叔则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北魏官员。

生平

崔纂广泛学习有文学才能。景明年间,崔纂出任太学博士,转任员外散骑侍郎襄威将军,不为舆论所知,于是撰写《无谈子论》,之后出任给事中延昌年间,官至梁州征虏府长史。延昌四年(515年),南秦氐族反叛,进逼武兴,梁州刺史薛怀吉派遣长史崔纂、司马韦弼、别驾范珦攻打氐族,薛怀吉率领军队在沮水击败氐族[1]熙平初年,崔纂出任宁远将军廷尉正,每次遇到大案,崔纂多有指正,有称职的赞誉。当时太原王静从廷尉监升任廷尉少卿,崔纂以官居王静之下为耻,于是写信给王静,信中文辞气势毫无上下级的态度。崔纂又请求从廷尉正职务离职,于是出任左中郎将,兼领尚书三公郎中,因为公事免职,后来出任洛阳县县令。正光年间,崔纂去世,虚岁四十五,朝廷赠予司徒左长史。凡是崔纂写的文章,大多流传于世[2][3]

其他

崔纂在廷尉正任内,廷尉寺曾在夏天在寺旁捕捉到一只狐狸。廷尉丞薛庆之与崔纂一个人认为北城狐狸狡猾为害,应该从速杀掉,另一个人则认为当时正是繁育的月份,应该等待秋分。廷尉卿裴延俊袁翻互相之间也有异议。虽然是戏谑,但是他们的文辞和义理可观,该事迹流传于当世 [4][5]

家族

兄弟姐妹

  • 崔穆,北魏定州主簿
  • 崔融,北魏定州别驾

子女

  • 崔史,东魏仪同府长流参军
  • 崔觖,北齐通直散骑侍郎、义阳郡太守

参考资料

  1. ^ 《魏书·卷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延昌中,以本将军除梁州刺史。南秦氐反,攻逼武兴,怀吉遣长史崔纂、司马韦弼、别驾范珦击平之。
  2. ^ 《魏书·卷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挺族子纂,字叔则,博学有文才。景明中,太学博士,转员外散骑侍郎、襄威将军。既不为时知,乃著《无谈子论》。后为给事中。延昌中,除梁州征虏府长史。熙平初,为宁远将军、廷尉正,每于大狱,多所据明,有当官之誉。时太原王静自廷尉监迁少卿,纂耻居其下,乃与静书,辞气抑扬,无上下之体。又启求解任,乃除左中郎将,领尚书三公郎中。未几,以公事免。后为洛阳令。正光中卒,年四十五。赠司徒左长史。凡所制文,多行于世。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挺族子纂,字叔则。博学有文才,既不为时知,乃著《无谈子论》。寻为廷尉正,每有大狱,多所据明,有当官之誉。时太原王静自廷尉监迁少卿,纂耻居其下,乃与静书,辞气抑扬,无上下礼。入启求解位。后为洛阳令,卒,赠司徒左长史。
  4. ^ 《魏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三十》:廷尉寺邻接北城,曾夏日于寺傍执得一狐。庆之与廷尉正博陵崔纂,或以城狐狡害,宜速杀之,或以长育之月,宜待秋分。二卿裴延俊、袁翻互有同异。虽曰戏谑,词义可观,事传于世。
  5. ^ 《北史·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廷尉寺邻北城,曾夏日寺傍得一狐,庆之与廷尉正博陵崔纂,或以城狐狡害,宜速杀之;或以长育之月,宜待秋分。二卿裴延俊、袁翻,互有同异。虽曰戏谑,词义可观,事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