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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淮阳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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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淮阳巡抚
,为
明朝
初期设立的一个
巡抚
职位。
沿革
宣德
五年,设置,辖区包括
山东
及
南直隶
的江北地区。
正统
四年,罢免,后恢复建制,辖区不变。
正统八年,去除山东。
正统十年,辖区包括南直隶江北的
凤阳府
、
淮安府
、
扬州府
、
庐州府
、
滁州
。
正统十二年,辖区包括山东
济宁
以南、南直隶江北地区。
正统十四年,辖区包括山东,南直隶的凤阳府、
庐州府
、淮安府、扬州府。同年,分为
山东巡抚
、
凤阳巡抚
。
参考
《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
这是一篇关于
明朝
历史的
小作品
。您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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