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1881年(清朝光绪七年)生。清朝贡生。[2]早年为万木草堂学生。后入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3][2]毕业归国后,历任两广法政大学堂教务长,广东高等巡警学堂教务长,两广官报局总编辑,广西抚署交涉科参事,福建巡抚署文案。1912年后,历任北京大总统府秘书,广西银行监理官,广西国税厅筹备处处长等职。1914年5月到1915年10月,任广西省财政厅厅长。后任国务院咨议。1926年6月到1927年6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长。1931年,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东北分院院长。后来任北平市禁烟委员会委员,北平市自治讨论会常务委员。[2]
1943年,孔昭焱逝世。[2]
2016年清华大学艺术博物馆开馆首展之一的《“尺素情怀”—— 清华学人手札展》展出了梁启超致孔昭焱信。[4]
著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