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泽良
夏泽良(1961年11月—),重庆垫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薄熙来党羽。第三届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重庆市人大代表。
2006年至2009年担任重庆市荣昌县县委书记。2009年至2012年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区委书记。2012年被终止重庆市人大代表资格,并被带走调查。[1]在海伍德死亡案中,夏泽良向薄家人提供杀人用的毒药。[2]2014年,吉林长春市中级法院裁定夏泽良受贿和非法持有弹药两项罪名成立,判囚15年,2018年被法院获准减刑5个月,刑期至2027年5月。夏泽良在长春铁北监狱服刑。[3]
参考资料
- ^ 重慶南岸區委書記夏澤良被終止人大代表資格. 重庆日报. [2022-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6).
- ^ 涉嫌為薄谷提供殺人毒藥夏澤良被終止重慶市人大資格. rfi. [2022-03-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6).
- ^ 供毒藥予谷開來殺人 渝官減刑 夏澤良囚長春 薄熙來案後6年無消息. 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