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缘说
四缘说,又称四缘论,佛教理论,对于缘起的一种解说,将一切事物的因果,分成四缘(梵语:catvāraḥ pratyayāḥ)。四缘分别为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这四缘会生出所有心与心所法,称四缘生法。
概论
说一切有部相传,四缘说起源于契经[2],但是这些契经并没有流传下来。有传说称来自《筏第遮经》[3]。现存文献中,这个理论可以被追溯到迦多衍尼子造《发智论》之前,迦多衍尼子根据四缘说,发展出六因论。《识身论》中,主要以四缘来解释六识作用。大乘佛教中也接受四缘说[4]。
四缘说,将缘分成四大类,一切有为法的作用,必定要依靠这四缘。由此四缘,方能生出一切心与心所[5][6][7]。这种分类法,是根据作用来区分,因此同一个物体中,可能同时具备四缘[8]。
分类
因缘
在有为法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称为因缘(hetu-pratyaya)。与“因”、“缘”二者合称之“因缘”不同,这里因缘只有一项,是指以因为缘。举例而言,由小麦种子生出小麦,由小米种子生出小米,称之为因缘性[9]。由瓜果种子,无法生出小麦,在此就不具备因缘性。
六因论中,除自作因之外的五因,皆属因缘[10]。
等无间缘
等无间缘(samanantara-pratyaya),等是相等、同等之意,意指在心、心所之相续,刹那变化,前念已灭,后念又生起,相续无间,次第生成,又称次第缘,所以前念是后念的等无间缘。除阿罗汉在入涅槃前的最后一念能断除之外,一切众生都不会断绝心念相续,所以称为等无间缘[11]。
《瑜伽师地论》(卷三)云:“等无间缘者,谓若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此是彼等无间缘[13]。”
等者,指心法非色,生灭时,非如色聚增减不定,识生时体唯是一。 此识者,谓自识。如此眼识望彼眼识为自识。若眼识望耳等余识则非自识。耳等余识应知亦尔。 诸识者,非谓八识,总说名诸识;乃指自识及彼心所善、不善、无记差别可得,是故名诸[14]。
所缘缘
所缘缘(ālambana-pratyaya),又称缘缘,是指与心、心所法相应的法。如眼识与眼识诸法以外界色法为所缘,耳识以声音为所缘、鼻识以香味为所缘等,十八界之间,六识、六根与六尘的关系就属于所缘缘[15]。
增上缘
注释
- ^ 如是等法而为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和合生识虚妄忆度。起有无等种种言论。此法之中复有诸人于蕴众生堕空性见。为断如是妄分别觉。唯愿世尊。说离五种识所知相。能于诸法最自在者。佛大菩提所觉知义。令得闻者知其了悟。所知五种而成正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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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毗婆沙论》卷16:“然此六因非契经说,契经但说有四缘性,谓因缘性,广说乃至增上缘性。”
《杂阿毘昙心论》卷2:“次第亦缘缘,增上及与因,法从四缘生,世尊之所说。” - ^
众贤《阿毘达磨顺正理论》:“尊者迦多衍尼子等,于诸法相,无间思求,冥感天仙,现来授与,如天授与《筏第遮经》,其理必然。如四缘义,虽具列在此部经中,而余部中,有不诵者,由时淹久,多隐没故。”
法宝《俱舍论疏》:“准此论文,六因四缘,是小乘义,四缘有文,六因无文,以无正经文故。故言,对法诸师,许因唯有如是六种。大乘对法论,亦有六因,能作因有二十因,中边分别论,及成唯识,各取其十。未知大乘十因六因,及四缘义,出何经文。” - ^ 《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复次,世尊!如余处说,缘有四种,所谓因缘,等无间缘,及所缘缘,并增上缘。世尊!今者依何缘?说无明缘行,依何缘?说次第乃至生缘老死。世尊告曰:我依诸行总相宣说,有四种缘。今此义中,我惟依一增上缘,说无明缘行,次第乃至生缘老死。”
《大智度论》卷32:“菩萨摩诃萨欲知诸法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当学般若波罗蜜。”
龙树《中论观因缘品第一》:“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 ^ 《杂阿毘昙心论》卷2:“一切法性,缘力境界,力摄受生,性羸劣故。一切缘皆四缘摄。彼与开道方便是次第缘,任杖方便是缘缘,不障碍分是增上缘,种子法方便是因缘。”
- ^ 《大智度论》卷32:“一切有为法,皆从四缘生,所谓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 ^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缘复云何?颂曰:‘说有四种缘,因缘五因性,等无间非后,心心所已生,所缘一切法,增上即能作。’论曰:于何处说?谓契经中。如契经中说四缘性,谓因缘性,等无间缘性,所缘缘性,增上缘性。此中,性者是缘种类。”
- ^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21:“问:若于一法具四缘者,应但一缘,云何立四?答:依作用立,不依物体。一物体中有四用故。”
- ^ 玄奘译《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384:“善现!若菩萨摩诃萨修行般若波罗蜜多时,如实知因缘是种子相,自性本空,远离二法。善现!是名如实知因缘。”
- ^ 《大智度论》卷32:“因缘者,相应因、共生因、自种因、遍因、报因,是五因名为因缘。复次,一切有为法,亦名因缘。”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于六因内,除能作因,所余五因,是因缘性。” - ^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等无间缘,除阿罗汉临涅槃时最后心心所法,诸余已生心心所法,是等无间缘性。此缘生法,等而无间,依是义立等无间名。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无间缘,不等生故。”
- ^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不等生故。谓欲界色,或无间生欲界色界二无表色,或无间生欲界无漏二无表色。以诸色法杂乱现前,等无间缘生无杂乱,故色不立等无间缘。”
- ^ 《瑜伽师地论科句披寻记》(韩清净科句) 卷三:等无间缘者等者:此中等言,谓识自性无间生时,一一相续。从善无间不善性生,不善无间复善性生,从二无间无记性生;劣界无间中界生,中界无间妙界生,如是妙界无间乃至劣界生;有漏无间无漏生,无漏无间有漏生;世间无间出世生,出世无间世间生;相续刹那,体唯是一。非如色聚增减不定,是故言等。自相续时,中无间隔,故名无间。然此无间,非谓刹那;但约诸识自性定相续生而建立故。此文中说:此识无间,诸识决定生,此是彼等无间缘。决择分说:谓此诸心心所无间,彼诸心心所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陵本五十二卷)文虽有异,其义无别。应依决择分文正解此所说义。此中识言,应知通说诸心心所。言此识者,应知说此无间灭位,诸心心所待彼当生,说此灭故。非随一识名为此识,可有诸识决定生义。若尔,便违建立等无间言。复次,当知诸心心所,非唯由识及彼心所众多非一,总说名诸;即识自类及彼心所有善、不善、无记,乃至广说差别可得,是故名诸。集论中说:同分异分心心所生等无间故,是等无间缘义。由善、不善、无记等别,可说同分异分等无间生。若唯自识种类非一名诸识者,此云何通!不许异类为缘生故。
- ^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二:复次,云何等无间缘?谓此诸心心所无间,彼诸心心所生,说此为彼等无间缘。若此六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即施设此名为意根,亦名意处、亦名意界。
- ^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所缘缘性,即一切法望心、心所随其所应。谓如眼识及相应法以一切色为所缘缘,如是耳识及相应法以一切声,鼻识相应以一切香,舌识相应以一切味,身识相应以一切触,意识相应以一切法为所缘缘。”
- ^ 《杂阿毘昙心论》卷2:“前说所作因,当知即是增上缘。除自性,一切性不障碍故。法生时,自作己事,以胜,故名增上缘。”
玄奘译,世亲著《阿毘达磨俱舍论》卷7:“增上缘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因,为增上缘故。此缘体广名增上缘,一切皆是增上缘故。既一切法亦所缘缘,此增上缘何独体广?俱有诸法,未尝为所缘。然为增上故,唯此体广。或所作广,名增上缘。以一切法,各除自性,与一切有为,为增上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