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宇
生平
江西乡试第三十一名。正统四年(1439年)己未科第三甲第二十一名进士,授浙江嵊县知县。土木之变后,请求罢免中官督军,而重用将权,景帝不予采纳。随后历知诸暨县知县、福建侯官县。为政以慈惠闻名[1]。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0):单宇。字时泰,临川人。正统四年进士。除嵊县知县。驭吏严。吏欲诬奏宇,宇以闻。坐不并上吏奏,逮下狱。事白,调诸暨。遭丧服除,待铨京师。适英宗北狩,宇愤中官监军,诸将不得专进止,致丧师。疏请尽罢之,以重将权。景帝不纳。初,王振佞佛,请帝岁一度僧。其所修大兴隆寺,日役万人,糜帑数十万,闳丽冠京都。英宗为赐号“第一丛林”,命僧大作佛事,躬自临幸,以故释教益炽。至是宇上书言:“前代人君尊奉佛氏,卒致祸乱。近男女出家累百千万,不耕不织,蚕食民间。营构寺宇,遍满京邑,所费不可胜纪。请撤木石以建军营,销铜铁以铸兵仗,罢遣僧尼,归之民俗,庶皇风清穆,异教不行。”疏入,为廷议所格。复知侯官。宇好学有文名,三为县,咸以慈惠闻。居侯官,久之卒。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统四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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