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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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又称《周官》,先秦典籍不见征引[1],全书的定型是在战国时期,从书名来看应该是记载周代官制的书籍,但内容却与周代官制不符,可能是理想中的政治制度与百官职守。相传为周公所作[2]。
周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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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周礼》 | |
其他名称 | 《周官》 |
作者 | 周公旦 托名:相传为周公所作 |
编者 | 注解者:郑玄、杜子春、熊安生、贾公彦、孙诒让 |
类型 | 经学 |
语言 | 中文 |
版本 | 明嘉靖本《周礼郑氏注》 |
成书年代 | 东周战国时代 |
发行信息 | |
保存状态 | 篇数:六篇 |
汉初无此书[3],西汉河间献王刘德以重金购得《周官》古文经后,献给了朝廷[4],深藏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5]。汉代原称《周官》,西汉刘歆始称《周礼》,王莽时,《周官》才更名《周礼》、置博士授业,内容被公开,刘歆弟子杜子春,设私校传《周礼》之学,贾逵、马融、郑玄等竞相研习,郑玄为之作注,郑兴作《周官解诂》。《周礼》一书称得上善本又通行易得的版本是阮元《十三经注疏》中的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的《周礼注疏》和清孙诒让《周礼正义》。
《周礼》通过介绍周代的官制,描绘出古代儒家对理想社会的总构思,是中国第一部记载国家政权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的书籍。有学者在整理西周金文职官资料时,发现西周金文中的职官有许多与《周礼》所记相合。要想了解西周金文中的职官,“无法脱离《周礼》一书”。[6]周礼所体现的制度设计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本源,包括器用、衣冠、官制、军制、田制、税制、礼制等国家政治制度。《周礼》与《仪礼》、《礼记》统称“三礼”。唐代立为九经,也是儒家十三经之一。刘歆最早奏请列《周官》于经而称其为《周礼》,认为它是“周公致太平之迹”。汉时,列入古文经,与当时今文经讲微言大义不同。《周礼》以及汉朝依《周礼》建立起来的各项制度,对唐朝以及宋朝、明朝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7]周礼相当于一部政典,被认为是汉唐宋明得以世绵国祚的根源。[8]
内容
《周礼》内容六篇分载天、地、春、夏、秋、冬六官,记古代理想官制,其中冬官经秦火已亡佚,汉时由《考工记》补足。其书虽本名《周官》,实则上则以官制为纲绳,大而至于政治、军事,小而至于衣冠、陈设,无所不述,无不有义。郑玄著《周官礼注》与《仪礼》、《小戴礼记》被列入儒家经典中的“三礼”之一,及唐代则有贾公彦作疏。
《周礼》的国家体制是华夷之辨、中华正统的标准之一。南朝梁武帝时,一度领先北朝,此由《北齐书·杜弼传》引述高欢的话说:“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随后,北朝宇文泰令卢辩、苏绰仿周礼更改官制,正式依据《周礼》建置六官,目的在于从文化上继承周制,以作为继承汉文化的正统。
周礼篇章
- 天官冢宰第一:本章总述政府官制,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吏部”,掌管政府官员。
- 地官司徒第二:本章描述民政与财政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户部”,掌管户籍和征税。
- 春官宗伯第三:本章描述祭祀制度,北周时代据此设立“礼部”,掌管教育及祭祀。
- 夏官司马第四:本章描述军事制度[9],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兵部”,掌管军事方面。
- 秋官司寇第五:本章描述司法与外交制度[10],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刑部”,掌管法律和刑罚。
- 冬官考工记第六:《周礼》阙〈冬官〉,汉儒以〈考工记〉补之,本章描述各种工具器物的制作方法与国家工程准则,北周时代据此设立“工部”,掌管工程方面。
职官
职官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周礼》开宗明义便指出: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这是儒家学者提出的古代国家的建国大纲。《周礼》总述了天、地、春、夏、秋、冬六大系列402种职官的名称、职级、属员数额等编制情况。《周礼》夏官所属有职方氏,掌智地图与四方的职贡。唐宋明清皆于兵部设职方司。
有关争议
《周礼》成书于何时亦是今古文之争的一大内容。西汉刘德 (河间王)(?-130 BC)收集的古文中已含《周礼》。西汉末年,古文经学首创者刘歆(c.50 BC-23 CE)推崇《周礼》、《左传》,引发今文经学今文家的强烈反对。因王莽托古改制以《周礼》为本,古文经学地位遂大为提高。《周礼》之制度多与他书不同,故攻击者尤众。然前人之攻击者,亦多认为周制。至于后人,今文家何休认为该书是“六国阴谋之书”。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效法《周礼》的精神以执行新法,王安石认为,“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11],引起反对派极大的反弹[12],其著有《周官新义》;苏辙首先写了长篇大论,言《周礼》之不可信。宋代欧阳修曾怀疑《周礼》,认为如按《周礼》,官多田少,禄田将不足数。12世纪《周礼》为代替长期亡佚的《乐经》,被算进五经。
到了明末清初万斯同著有《周官辨非》,指书中伪著五十余处。姚际恒《古今伪书考》说它“出于西汉之末”。清代沈彤作《周官禄田考》答复欧阳修的疑难,惠栋称誉“二千年来聚讼,一朝而决”。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认为《周礼》是刘歆伪造,不过这个说法明显不能成立,因为《周官》早在汉武帝时已被发现,而康有为否认有河间献王得书一事。
柳翼谋在《中国文化史》“周之礼制”中,认为并非伪作,《周礼》“实成、康、昭、穆以来王官世守之旧典,以之言西周之文化,固非托古改制之比也。”
现知,书中所言一些概念的称呼迟至战国出,为战国时所行,由此确知了成书年代,且最终定本至少不会晚于汉代。钱穆和顾颉刚等人即持此说。顾颉刚认为周礼在战国齐国写成。余英时基于《周礼》篇目与同时代金文与历法的比较,得出《周礼》成书于战国末期的结论。[13][14][15]这样,“周”指的就不是西周,而是战国时期镐京的周国。
注疏
附注
- ^ (汉)郑玄(唐)贾公彦,(整理)彭林.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 ^ 《史记/鲁周公世家》,“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大意是说,周公在天下已经安定之后(谓已平管蔡,天下来归),为了要让周朝廷之官政有次序,且能各别其职(官宜),于是制定《周官》。
- ^ 《马融传》称:“秦自孝公已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
- ^ 《汉书·景十三王传》
- ^ 马融《周官传》
- ^ 杨朝明,《出土文献与儒家学术研究》,台湾书房出版有限公司, 2007
- ^ 《大淸会典》卷首:“周礼一书、盖承唐虞夏殷之緖、而加以文武制作之隆。上绍古先、下开来叶。自是厥后、汉唐宋明、膺运享祚者、莫不着之章程。布在方策、设官分职、犹师虞周之成宪焉。”
- ^ 吴佩孚《循分新书》:“礼教救国,为亘古不易之论,故虞契敷陈五教,姬公制作周礼。汉唐宋明因之世绵国祚。秦政五季废之,以速灭亡。”
- ^ 尔雅有载夏天为用兵之时。
- ^ 古时行刑皆在秋天行刑。
- ^ 王安石:《答曾公立书》,《临川先生文集》卷七十三,中华书局,1959年,第773页。
- ^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在讲到王安石《新经周礼义》时指出:“至于介甫,以其书理财者居半,爱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著之,务塞异议者之口。后其党蔡卞、蔡京绍述介甫,期尽行之,圜土方田皆是也。”
- ^ Zhou Ritual Culture and its Rationalization (PDF). Indiana University. [28 Octo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28).
- ^ Rites of Zhou - Classics of Confucianism. Cultural China. Shanghai News and Press Bureau. [28 Octo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1-19).
- ^ Theobald, Ulrich. Chinese History - Zhou Period Literature, Thought, and Philosophy. China Knowledge. [28 Octo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12 July 2011).
- ^ 何晋编著:《新编中国历史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37页。
参考资料
- 黄公渚 选注. 周禮. 学生国学丛书. 台湾台北市: 商务印书馆发行. 1964年12月. OCLC 34449636.
- 王俊杰:《中国古典文献学概论》(济南:齐鲁书社,2006年),页243。
延伸阅读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