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耿松(1956年1月7日),浙江杭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家,维权人士,政治犯。

生平

1983年毕业于杭州大学历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现在是自由撰稿人。2000年在香港(文化艺苑工作室)出版了《中共贪官污吏》一书。主要文章有:《建立公民弹劾制度》《建立刑事连带责任制度》《买官、骗官与官杀官》《论当代中国黑社会的社会基础》以及《当代中国黑社会的主要类型》等。[1][2]

逮捕和审判

2007年8月24日被抄家拘捕,2008年2月5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律师莫少平说吕提出上诉,但同年4月14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3]其已于2011年8月23日刑满释放。

2014年8月13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正式逮捕[4],2016年6月17日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1年。[5][6]

参考资料

  1. ^ 何平 (编). 中国民主党的创建人之一吕耿松狱中状况堪忧. 自由亚洲电台. 2021-05-28 [2021-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4) (英语). 
  2. ^ 中国当代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六大类型 - 中国新闻网
  3. ^ 高山. 浙江维权人士吕耿松二审维持原判. 自由亚洲电台. 2008-04-23 [2009-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5). 
  4. ^ 横路. 董乐 , 编. 中国维权人士吕耿松因“颠覆罪”被捕. BBC News 中文. 2014-08-13. 
  5. ^ 中国当局以”颠覆罪”再判两人. 美国之音. 2016-06-18 [2016-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8). 
  6. ^ 储百亮. 浙江异议人士再度因言获罪遭重判. 纽约时报. 2016-06-20 [2021-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30)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