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化(?—?),字贰公,号衡麓,湖广攸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化十岁丧父,贫苦而力学。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进士。两任山西知县,皆以政绩称。调刑科给事中。天启间,魏忠贤诬陷熊廷弼,刘弘化上疏力争,反牵连下狱。崇祯初平反,官兵科都给事中。累迁南京大理寺卿,以病归[1]

参考文献

  1. ^ 《湖南古今人物词典》
官衔
前任:
史乘
明朝交城县知县
1611年-1612年
继任:
郭维隆
前任:
邢其任
明朝安邑县知县
1613年-1616年
继任:
耿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