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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商(?—?),字子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唐朝诗人、政治人物。[1]
刑部尚书刘德威的后代。[2]生卒年不详。少好学强记,“工文善画”。[3]居长安。[4]大历初年进士及第,授合肥(今安徽合肥市)县令。[5]后历官汴州观察判官、检校虞部郎中。官至礼部郎中。[6]诗以乐府见长,有《胡笳十八拍》一首,盛行于世。性好饮酒,但苦于家贫,“尝对花临月,悠然独酌”。晚年好神仙,归隐山林,不知所终。元和元年(806年)尚在世。
注释
- ^ 武元衡《刘商郎中集序》记:“有唐文士彭城刘公讳商,字子夏。”
- ^ 《新唐书》卷七一《宰相世系表》
- ^ 《全唐诗·刘商小传》
- ^ 《唐诗纪事》卷三二:“商,彭城人,居长安。”
- ^ 《全唐文》卷三一八李华《淮南节度使尚书左仆射崔公(圆)颂德碑铭》称“合肥令彭城刘商”,碑大历元年作。
- ^ 《唐诗纪事》卷三二: “商,终于检校礼部郎中,济州观察判官。”
参考书目
- 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第二册《刘商传》
- 刘杨:《中唐诗人刘商的生平》,文教资料.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