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濬(?—?),字仲深,浙江宁波府慈谿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余濬
大明
籍贯浙江宁波府慈谿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浙江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中式辛丑科三甲第五十名进士[1][2]。授监察御史弘治年间,弹劾浙江镇守中官张庆、广东镇守中官韦眷,后因姜绾之事连坐贬职,为平度州判官。官至山东兖州府同知[3]

家族

曾祖余继宗;祖父余大初;父余铭,母龚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余濬,慈溪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孝宗初,疏请永除纳粟入监令。又劾浙江镇守中官张庆、广东镇守中官韦眷,因荐王恕堪内阁,马文升、彭韶、张悦、阮勤、黄孔昭堪吏部。后湖之勘,自濬启之。贬平度州判官,终知府。”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十七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