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供养父母证明书
不供养父母证明书,俗称“衰仔纸”,是香港永久性居民针对当地长者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简称“综援”)时所需填写的一份声明书的“非官方”称呼。事实上,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说法:“坊间常提到的‘不供养父母证明书’,其名称并不正确亦容易引起误解。事实上,有关规定只是一张简单的经济声明。”[1]
“衰仔纸”制度在1999年起实施,当长者申领“综援”时,不论独居或与家人同住,只要是以独立身份申请,便需要作出一份经济声明以用作证实该长者的经济来源,并须由长者的子或女填写[2]。社会福利署对综援申请人者作资产审查时,申请人如有成年子女,社署会假设申请人子女有供养父母(即申请人),故子女的收入也是资产审查因素之一。如子女的收入较高,申请人可能因此通过不了资产审查,而不获综援资助。如遇此情况,子女便需要签署不供养父母证明书,以申报自己没有能力或不愿意照顾及供养父母。这样社署作资产审查时,会撇除子女的收入因素,申请人或因此能通过资产审查并获得综援资助。
社会福利署于2017年1月公布将由2月1日起将取消这项安排,改为由长者本人清晰地交代家庭状况,但会保留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长者综援的规定。[2][3]
概述
根据社会福利署的资料,长者(60岁或以上人士)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时候,其实并没有一份名叫“不供养父母证明书” 的正式文件供申请的长者或其家人签署,有关的规定只是在入息审查部分的一纸声明。在长者申请综援的时候,无论是独居或与家人同住,只要是以独立的身份作出申请,也需要作出一份经济声明,以用作证实该长者的经济来源,并需由申请者的子或女填写[4]。 此“不供养父母证明书”并不能在各社会保障办事处[5]直接取得,长者在申请综援的时候,社会保障办事处的职员会在与申请人面谈时,指导申请人作出声明[6],此乃声明样本[7]。
法律效力
现时独居长者若要申请综援,申请人的子女或需签署“不供养父母证明书”,以确认不供养父母的日常生活。由于“不供养父母证明书” 要求子女必须亲身前往社会福利署保障部签署有关文件,并带同其入息和支出证明,一旦签署,就等同子女声明不再供养他们的父母。但“不供养父母证明书”只是申领综缓手续中其中一环,本身并不具有强而有力的法律约束力。
申请方法
综援是供无法在经济上自给的香港居民申请的,政府会以入息补助的方法向他们提供特定的金额援助使他们可应付日常的基本开支及需要[8]。根据现时的政策规定,长者申请需要填写一份经济声明即“不供养父母证明书”。
申请人可以电话、传真、电邮或邮递方式提出综援申请,或经政府部门或其他非政府机构转介申请。社会保障办事处在收到其申请后,会安排时间约见申请者,有需要更会进行家访以核实申请人的申请及其需要。
社会问题
欺骗情况
虽然子女签署了“衰仔纸”以申报自己没有供养父母,但实际上查证困难,例如子女签署“衰仔纸”后,仍继续以不经银行账户的方式供养父母,也难以查证。这样就会造成了欺骗综援,申请人同时接受社署综援资助和子女供养,吃两家茶饭的问题。(衰仔纸Vs父母免税 政策“分裂””香港经济日报 李昕(三十会) 2011-02-16)
事实上,有一些人亦滥用了综援制度,即使自己有能力供养父母,亦会滥用“衰仔纸”,使供养父母的费用转嫁至纳税人的身上。如2009年的恒生银行前女经理卓秀儿盗客户户口近亿元一案(2009-07-17盗邱淑贞等客户近亿元 银行前女经理囚80月),卓秀儿当时月薪高达11万,因不想负担父亲入住老人院的费用,所以签署了“衰仔纸”使父亲成功申请了综援(新报 2009-07-17长者申领综援子女须签“衰仔纸”),当时的法官亦曾质疑卓有能力供养父母,但仍签署“衰仔纸”的行径。
制度影响
自1999年,香港经济衰退与人口老化问题,政府就着力紧缩不同的福利开支,但在过去几年申请长者综援的个案却有增无减。由于现下社会对退休老人的保障制度未完善,令到他们未能获得足够其生活的退休金,以现今的社会物价指数来说,单靠625元的高龄津贴(高额705 元)根本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故选择申请综援的个案有增无减。[9]
而根据政府的要求,所有综援申请者,必须以同住的家庭作申请单位,所有家庭成员的入息、资产均一并作计算其是否合资格。这限制了部分本来合资格的长者,由于子女入息资产超出标准而不能申请。这样的政策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许多低收入的家庭因为不符合申领综缓的资格,被逼过贫困的生活或是要签“衰仔纸”来换取资助。“衰仔纸”的由来引申出另一个问题:现今社会确实对长者的支援不足,现下的强积金、退休金等不能够完全保障长者退休后的生活,综缓变为唯一的出路。假使政府要鼓励更多的家庭责任,以防有滥用综援的情况,但当前要做的事必须检讨与改善社会的退休保障计划。[10]
道德问题
假如长者希望领取综援,子女又没能力供养父母,就只好请子女“自认衰仔”[11],表明无力或无意供养自己的父母。但由于华人传统道德观,认为成年子女有责任供养年老父母,“衰仔纸”与此道德观相违背,故子女一旦签署了“衰仔纸”,可能会为年老父母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而且部分子女也会因心理压力,逐渐与父母关系变得恶劣,因而发生争执,造成悲剧。另一方面,一些有心无力的子女,即使真正无力供养父母,但碍于华人传统道德观问题,仍拒绝签署“衰仔纸”,令真正有经济需要的父母不能申领综援,甚至造成两代之间的关系破裂。
另一方面,许多长者由于不愿为难自己的子女,免得他们背上恶名,因此无论经济环境如何恶劣,都不愿出口要求子女签“衰仔纸”,结果令他们无奈地跌出“综援安全网”之外。
社会各界人士对此抱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直接废除“衰仔纸”这项申请程序,亦有人提出,如长者想申请综援,其子女须向政府提供收入证明,以证明没有能力供养父母,若经济能力超出贫穷线,则需要提出放弃供养父母的证明,并要每年在政府宪报公布等,才能让他们的父母申领综援,而这些声明才是名副其实的“衰仔纸”。
参考文献
- ^ 《答覆立法會問題——立法會十一題:長者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高齡津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官方網站. [201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1).
- ^ 2.0 2.1 長者申綜援 2月起毋須「衰仔紙」. 明报 via 长青网. 2017-01-26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 ^ 「衰仔紙」落實取消. 成报. 2017-02-01 [2019-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4).
- ^ 立法会答问[1][永久失效链接]
- ^ 社会保障办事处>[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小册子[3]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不供养父母证明书>[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综援计划申请程序>[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关注综援检讨联盟>[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应从速取缔不义的“衰仔纸”制度>[ http://www.hkjp.org/comment.php?id=18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係衰仔就唔怕認. 顾天乐. 太阳报. 2006-06-29 [201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