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系统理论
一般系统理论(英语:General systems theory),是所有系统理论(Systems theory)之基础,用来解释生物现象。生物体中的有机体(Organism)是个具有各种相互依存的故不分系统,而且每个系统又包含了一些次级系统,例如循环系统,在平常生活中人类社会也有自创的社会系统,例如运输系统。一般系统理论的学说大致如下:
平行论(Paralleism)
贝特兰非(L.Bertalanffy)除了创建了一般系统理论,也提出所谓的平行论,他认为必须把各层次整合且观察平行现象,在找出普遍的法则以应付高度互动的动态系统,此外他也提出封闭系统(Closed System)和开放系统(Open System)的观点。
系统层次
- 静态的结构。
- 可以预先测定的简单动态系统。
- 自动控制的调整系统。
- 开放系统或自我维持系统。
- 遗传和社会的层次。
- 动物系统层次。
- 人类层次。
- 社会系统或人类组织层次。
- 超越性系统。
前三项层次属于<物理与机械系统>;其次三项层次为<生物系统>;最后三项层次为<人类与社会系统>。
封闭系统与开放系统
<物理与机械系统>为封闭系统.但<生物和社会系统>为开放系统。<行政组织>为与<环境互动>之开放系统.
参见
参考书目
- 王濬. 行政學新編.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