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化学毒气部队旧址
“516”化学毒气部队旧址,是一座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曾是日本侵华战争期间516部队的所在地。旧址长期缺乏有效的保护,曾分别被用作玻璃工厂和民居,后来在2002年列入第三批齐齐哈尔市文物保护单位,又在2005年1月31日列入第五批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更名为“侵华日军第516部队遗址”,并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侵华日军第516部队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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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38-1945年 |
编号 | 8-0560-5-044 |
认定时间 | 2019年 |
历史
侵华日军在九一八事变后占领了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并在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加强在中国东北地区研究和准备化学战[2]。1937年,日军在东北地区成立关东军技术部;到了1939年5月,技术部下设的化学兵器班独立为化学部,部队代号为“516”,设于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东湖办事处[2][3]。516部队的成员有250多人,负责研究、开发、制造、试验和训练使用化学武器,以及进行化学战试验;他们制备了芥子毒气、路易氏剂、氰酸、光气和二苯氰胂,进行了多次毒气试验,不少中国人、苏联人和蒙古人在试验中身亡[2][3]。
在侵华日军的溃败时期,516部队把部队的主体建筑摧毁,以掩盖其罪行,旧址只剩下军官宿舍、碉堡、烟囱、地道等建筑物未被夷平[4]。到了1945年日本投降后,516部队销毁了证物和化学武器试验设施,并把剩余的毒剂和炮弹就地掩埋、或是抛进嫩江[2]。
结构
“516”部队旧址的主体建筑本来是一座拐尺形的楼房,大概高4米、长30米、宽6米;其东侧已被拆除,南侧保留了一层楼,可以看到实验楼废墟、制瓶车间和营房锅炉房,楼底层西侧设有道口长1米、宽0.8米的地道[3]。旧址还保留了516部队的部队车库和弹药库,以及一个高20米的方形烟囱[3][4]。
保护
- 齐齐哈尔被中国共产党接收后,当地政府一直偏重发展经济和民生,忽略对“516”化学毒气部队旧址的保护;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齐齐哈尔的民众聚焦于经济和生产,加上对侵华日军留下的遗址感到痛恨,因此没有关注和支持旧址的保护工作[4]。出于这些原因,旧址长期缺乏有效保护,遭到废弃,又曾分别被用作玻璃工厂和民居;这导致旧址出现各种损毁情况,例如外墙有砖块脱落,内墙和门窗亦受破坏[4]。
- “516”化学毒气部队旧址在2002年列入第三批齐齐哈尔市文物保护单位,并在2005年1月31日列入第五批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3]。即使如此,旧址仍然欠缺宣传和开发,保护工作被批评是“停留在挂牌保护”[4]。
- 2019年,更名为“侵华日军第516部队遗址”,并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见
参考资料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 ^ 2.0 2.1 2.2 2.3 张根祥. 【抗战纪事】日本关东军化学毒气部队的罪恶. 内蒙古方志. 2015 [2016-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30).
- ^ 3.0 3.1 3.2 3.3 3.4 吴步璇 (编). 日军“516”部队遗址. 黑龙江新闻网. 2016-02-03 [2016-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30).
- ^ 4.0 4.1 4.2 4.3 4.4 关庆凡; 崔建伟; 姜彬. “516”化学毒气部队遗址的保护利用研究. 理论观察. 2014,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