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存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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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中可能的问题
近日的页面存废讨论中,有用户提删了几个从用户名字空间指向计划名字空间的条目;作为回应,亦有用户认为“用户页可以指向任何页面”。
维基百科:重定向称:“跨名字空间的条目重定向”是删除的原因之一(i.e.仅在重定向是从条目空间指向其他空间时进行删除)。然而在现在实行的维基百科:快速删除方针中确有R2一项指出“跨名字空间的重定向”可以进行快速删除,且“适用于所有的重定向页面”。
据此,希望社群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 跨名字空间的重定向,在何种情况下应该进行删除?
- 如果现行的该方针与实际应该执行的共识出现矛盾,或者解释不清的情况,应该如何进行修正?
以上。--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6日 (二) 20:50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00:03 (UTC)
- 那么是否应该在方针中明确仅有这两种情况可以使用?目前的方针与其说是列明所有可能性不如说看起来像是给出了几个例子。--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7日 (三) 01:14 (UTC)
- 但是R2具体说明中指出了使用范围,比R*的说明范围更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7日 (三) 01:41 (UTC)
- 我的意思是这样:“仅适用于以下情况:由条目的名字空间重定向至非条目名字空间,将用户页移出条目名字空间时遗留的重定向,或者从草稿名字空间指向非草稿名字空间的重定向。”另外把WP:重定向的“跨名字空间的条目重定向”改为“符合快速删除R2的跨名字空间的重定向”。这样两个方针相互一致,也免了误会。--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7日 (三) 02:49 (UTC)
R2的說明部分已經規定了更細項的限制,條目→非條目 或 草稿→非草稿,僅此二情況適用而已。-- - 实际上,只有内文才有效力,如果只看标题而不管内文的话,是一种标题党的行为。--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03:28 (UTC)
- @Antigng:那标题或许也应该改一下。改为“不合理的跨名字空间的条目重定向”如何?--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的CuSO4 2018年1月17日 (三) 08:35 (UTC)
- @CopperSulfate:,怎么改可能都没用,标题永远不可能涵盖内文的所有内容,否则就不是标题,而是内文了。比如您说改成“不合理的跨名字空间的条目重定向”,这样以后标题党也可以说自己提删的重定向1、跨名字空间;2、自己觉得这重定向“不合理”。--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08:46 (UTC)
能不能在G10的條文新增
- (?)疑問:能不能在G10修改條文? 裡面沒有特別提到能不能由別人代刪除原作者不要寫而變成「G1.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的內容,因此應修改G10條文,請討論下,現有的G10條文和(&)建議修改G10條文:
以上,望討論看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3:16 (UTC)
- 目前不就是这样,“原作者清空頁面”也算G10。此外所有CSD都要符合无任何可回退版本,因此G1不成立。--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3:20 (UTC)
- 「原作者清空頁面」真的不等於「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嗎? 如果這個作者本身建立一個「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再「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這樣也算G10嗎?,這些條文好像都沒有寫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3:29 (UTC)
- 当然不等于,一个有历史性内容的用户沙盒页面被清空,是不符合G1的,也不一定符合G10的立意(即原作者想要删除。原作者可能只是想清空)。--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0:52 (UTC)
- 我仍然無法理解現在的問題點在哪。--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3:40 (UTC)
- 這問題簡單來說就是:裡面並沒有寫到別人能不能以G10代為主要貢獻者刪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3:43 (UTC)
- (~)補充:
- 此提議條文中,「刪除的人」不等於「原作者」
- 「刪除的人」不可能知道「原作者」每一個清空的頁面是否就是要G10
- 「原作者」清空頁面時,事實上「原作者」可以決定不要刪除而變成可能閒置的空白頁面,又和G1有衝突
- 所以請直接看紅字的比較,如有問題再提出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4:02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4:32 (UTC)
-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現有這個條文「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就是屬於「都可」的情況? 提議條文中將該句寫成「原作者提出刪除」才不會有爭議吧 囧rz……,再者,清空頁面又不等於以G10刪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4:40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5:05 (UTC)
- 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5:58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6:03 (UTC) 「原作者清空頁面」→其他人提出G10→刪除。--
「原作者清空頁面」不見得這個作者就會順便放上G10阿--
目前的條文意思是「原作者清空頁面」或「原作者提出刪除」二種符合一種即可。-- - 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5:58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5:05 (UTC)
任何人都可以對任何符合準則的頁面提出快速刪除,除非另有規定,沒有規定就是可以的意思;確實不會知道,不過根據過往的討論,「原作者清空頁面」視為「原作者提出刪除」;只要頁面符合快速刪除方針,「原作者」沒有決定不要刪除的權利,跟G1也不衝突。-- - 那是不是也可以說現有這個條文「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就是屬於「都可」的情況? 提議條文中將該句寫成「原作者提出刪除」才不會有爭議吧 囧rz……,再者,清空頁面又不等於以G10刪除--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17日 (三) 14:40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17日 (三) 14:32 (UTC)
- 感覺無須特別修正,目前只有非原作者提報限於條目、模版、草稿空間這一點想提出。--Zest 2018年1月17日 (三) 17:57 (UTC)
- 修改的作用不明显。目前条文的主要问题是“原作者清空页面或提出删除”语句上只需一个条件,实际是需主观判断符合后者条件。“如果原作者清空页面,则其他维基人也能以G10代替删除。”释义不良,有“如果原作者清空页面(哪怕是编辑、维护需要),则其他维基人就有权或有理G10”的歧义。--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0:52 (UTC)
- (:)回應:可否解釋修改作用不明顯呢,上面明明已經就有特別寫到:「原作者清空頁面」→其他人提出G10→刪除,所以這麼改沒有錯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0:30 (UTC)
- 然而我認為原本也是沒有問題的,反而是新條文把「原作者清空頁面」從主條文刪除了。--Xiplus#Talk 2018年1月21日 (日) 10:47 (UTC)
- 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06 (UTC)
- 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08 (UTC)
- 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8 (UTC)
- @YFdyh000提出的問題已在「使用者頁面」及「使用者子頁面」這兩條說明,但可以修飾語句強化這兩條的限制條件。--Xiplus#Talk 2018年1月21日 (日) 13:58 (UTC)
未见缓解,现行条文“原作者清空页面或提出删除”本就存有瑕疵而对非条目详解不足。新增的一条有扩大化和合理化的可能,即当有用户清空自己的用户(子)页面(有若干历史记录)后,其他用户应否提请G10速删。--
請順便幫我看下面第二種只增加一行的改法如何?-- - 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8 (UTC)
上面有提到,G10-原作者删除的主旨应该是判断是否有删除意图,而不是原作者且唯一作者清空页面就应该被代交G10速删,两版条文均未表现这一点。-- - 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08 (UTC)
- (:)回應:可否解釋修改作用不明顯呢,上面明明已經就有特別寫到:「原作者清空頁面」→其他人提出G10→刪除,所以這麼改沒有錯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0:30 (UTC)
- 如果換成只新增一行句子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1:05 (UTC)
- @Xiplus:話說,TW功能是不是和方針裡面的最上面一行:「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一人(對條目內容無實際修改的除外;提請須出於善意,及附有合理原因)。」有關? 這一點順便請教一下,並順便幫忙看只新增一行的這種如何?--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2:39 (UTC)
- Xiplus#Talk 2018年1月21日 (日) 13:58 (UTC)
- 就保持原狀吧,本討論結束--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21:37 (UTC)
TW介面的語句跟方針是一樣的,但是文字寫死,要修改請找維護者。我對於新增此條無必要,理由同前所述。--
- Xiplus#Talk 2018年1月21日 (日) 13:58 (UTC)
条目空间挂了translating模板的页面适合G13吗?
如题。这是由水平與垂直(现已移动到草稿)引发出的一系列讨论。该页面正在英译中,页顶挂了{{translating}},但其已经翻译成中文的内容明显符合G13:明显、拙劣的机器翻译(一个飞机,其中包含P和正常的指定方向是 水平面 在任何飞机会通过P,正常的水平面上是一个 垂直面上 ,在P.通过任何P点,有一个和唯一一个水平面上而是一个 多重性 的垂直的平面上。 这是一个新的功能,出现在三个方面。 对称,存在两个维种情况下不再举行。)。这种情况下适合挂G13模板提请快速删除吗?还是应该默认直接移动到草稿?我需不需要把该机翻行为理解为“我正在翻译机翻的内容”?要不要在G13的方针下面加一条“如果挂了Translating模板,请将页面移动到草稿空间”?--燃 灯巡查傀儡 2018年1月24日 (三) 15:08 (UTC)
- 如果创建目的确为翻译(比如一两条,且有翻译迹象)而非扰乱(创建机翻而不翻译),个人认为不适合速删,多保留几天又有何妨,Wikipedia:不要拆除仍在建造的房子。如果翻译质量真的很差,走存废讨论比较友好。质量很差但仍在改善,可以挂{{粗劣翻译}}以观后效--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15:53 (UTC)
- 在这个例子中,条目创建者此前曾有过机翻史(条目水平,已经被打捞上岸),警告过后仍然持续机翻行为。不过我就是想问一下一般的情况。好歹这也是主条目空间,写出来的中文也是要让人看的燃 灯 2018年1月24日 (三) 17:42 (UTC)
- 此例前半还可以,后半则是机翻尚未改善,作者可能直接填了特殊:内容翻译的机翻结果并提交(此种情况应先翻译/移除,或者提交后尽快处理),应善意推定并做提醒 。前半在提起速删已得到润色改善,并挂有翻译中,应该等待后续翻译,不再活跃时删掉后半的机翻就可以。G13是“明显、拙劣的机器翻译”,如果机翻的结果经过校正和润色使其不是全篇为明显拙劣,就不符合G13速删了。作者使用移动版,也许操作不便所以直接提交了,或者是为保留内链等格式,但机翻的结果放在中文条目中的参考和辅助作用目测不大,不建议这样做。--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12 (UTC)
- 在这个例子中,条目创建者此前曾有过机翻史(条目水平,已经被打捞上岸),警告过后仍然持续机翻行为。不过我就是想问一下一般的情况。好歹这也是主条目空间,写出来的中文也是要让人看的燃 灯 2018年1月24日 (三) 17:42 (UTC)
修订G14
目前的G14是
- 超过两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
然而{{Notchinese}}里又说
- 若已有内容译为中文(现代汉语),可径自去除本模板,或修改为 {{subst:Translating/auto}}。
但实际上的执行情况却是,只要有一点中文,哪怕就一句话,条目也能过关。而对于像𝕆这种明显没用的页面,G14却无能为力,只能走提删。更可笑的是,有G13
- 明显、拙劣的机器翻译。
也就是说:
- 从enwiki机器翻译贴上 => 速删
- 从enwiki原封不动地贴上 => 等着别人来翻译,白捡一个新建页面
此条CSD形同虚设。因而建议改为“超过两周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若是要复制非中文内容则应引导至沙盒或草稿。--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09:25 (UTC)
- 從enwiki原封不動的貼上符合A6,但若是從其他非維基百科系列的頁面貼上,的確無CSD規範。--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10日 (三) 10:37 (UTC)
- (-)傾向反對,没有共识要求翻译流程必须先翻译少量内容而非复制原文并新建条目为底稿,新建草稿再移动可能不习惯(增加移动日志)。A6足够,其他来源不常见,可能走侵权,频发可走破坏/扰乱。--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37 (UTC)
- (-)反对,当初人们制定G13,就是考虑到拙劣的机翻比不翻更糟糕。事实上,机翻出来的东西不是人话,不翻好歹还是人话。--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6:44 (UTC)
- (!)意見:這是中文維基,不翻譯(創建純外語條目)形同擾亂,不應被比擬為比機器翻譯更好。--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3:19 (UTC)
- 创建原文后翻译不知道是否应接受,只有浪费空间和不便迅速巡查的缺点。--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有翻譯就不屬於此議題討論範圍。--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7:05 (UTC)
- 此处是指假设用户习惯于先复制原文(不侵权)作底板(第一个修订。有助参考和校对)再翻译几十分钟(包括有或无{{inuse}}),是否要予禁止(方针修改后变成可立即速删)。--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1:57 (UTC)
- 有翻譯就不屬於此議題討論範圍。--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7:05 (UTC)
- 创建原文后翻译不知道是否应接受,只有浪费空间和不便迅速巡查的缺点。--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意見:這是中文維基,不翻譯(創建純外語條目)形同擾亂,不應被比擬為比機器翻譯更好。--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3:19 (UTC)
- 试问G14真的发挥过作用吗?有几个页面是因G14删除的?现在的问题就是,有人贴上大段非中文内容却丝毫没有翻译的意思,连“少量内容翻译”都是后来人加的。CSD设立之意,本就是快速处理明显不适合的页面。就算作者真有心贡献,也应该转投其他语言,而不是中文版。而实际情况大多数就是明显的扰乱,却得不到速删,甚至AFD 7天都比G14快。若是这样,那我建议取消G14,直接AFD好了。--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0日 (三) 17:13 (UTC)
- (:)回應:G14无作用未见依据。纯英文的非侵权内容不是应被速删的理由,有改善和讨论的空间,WP:不要拆除仍在建造的房子,维基百科条目未秉承创建就已完善或发挥作用。发生扰乱应是警告、封禁和G3。“等着别人来翻译,白捡一个新建页面”可能客观存在,但并不常见、无法避免(除非工具改进为区分代码与文字、引用,乃至得出当前版本留存等统计),也没有必要去追求。如果都在追求新建条目数,没人会再扩充、改善现有条目。如果自己很介意,可以新建草稿页面。--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提醒:完全未翻譯視為「仍在建造」非常不妥。--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5:24 (UTC)
- @Kolyma:。补充见上一节。目前是2周后才能G14速删,按此提议修改则是立即可速删,因此想明确议题。不过看上去普遍不支持这样做。在“新快速删除提议”一节讨论吧,更有建设性。--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1:57 (UTC)
- (*)提醒:完全未翻譯視為「仍在建造」非常不妥。--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5:24 (UTC)
- (:)回應:G14无作用未见依据。纯英文的非侵权内容不是应被速删的理由,有改善和讨论的空间,WP:不要拆除仍在建造的房子,维基百科条目未秉承创建就已完善或发挥作用。发生扰乱应是警告、封禁和G3。“等着别人来翻译,白捡一个新建页面”可能客观存在,但并不常见、无法避免(除非工具改进为区分代码与文字、引用,乃至得出当前版本留存等统计),也没有必要去追求。如果都在追求新建条目数,没人会再扩充、改善现有条目。如果自己很介意,可以新建草稿页面。--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G14包括两种情况,非标准汉语(例如直接搬运粤语区的)或者部分翻译的(一小段中文剩下一大段外语的),这些也可以适合,而且本身挂{{Notchinese}}就是请尽快完成翻译,否则被删了别怪人。所以如果翻译不及,永远的建议就是——打草稿。——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1日 (四) 01:02 (UTC)
- 從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原封不動地貼上,這行為已經構成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A6規定--林勇智 2018年1月11日 (四) 06:30 (UTC)
- 现在讨论的是非维基来源的纯非中文页面。--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07:08 (UTC)
- 能否举些例子,不侵权的非中文内容妥当贴到维基好像不太常见。--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版主發起時就有舉例。這種情況也不算罕見。--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7:05 (UTC)
- Mars aux Musées(2018年1月19日創建)。--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7:01 (UTC)
- Ética informática(2018年1月13日創建)、GREENTOWN MANAGEMEN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2018年1月26日創建)。--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6:39 (UTC)
- 能否举些例子,不侵权的非中文内容妥当贴到维基好像不太常见。--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如果修改此CSD,A6的“如果并不是复制于任何其他的维基百科语言版本,请换用。”要同时去掉。--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现在讨论的是非维基来源的纯非中文页面。--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07:08 (UTC)
- 如果不是完全完封不动呢?粤语和标准汉语本身同源,可以只改写少部分成为标准汉语的文法然后剩下一堆非标准汉语的内容;全篇拷贝外语,然后翻译一少部分就剩下一堆外语也在巡查中发现。G14仍然有存在的需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1日 (四) 07:18 (UTC)
- 或者应该修改的是nochinese,“如果能改善的话,可自行移除、添加Translating/auto,并完成翻译”,否则等着SD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1日 (四) 07:28 (UTC)
- 正如在下所意,已修改提议。--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0:26 (UTC)
- 改后有问题,意为表达“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汉语页面”?不赞成此修改,排除了复制古籍文言文。--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那请移动到文库。--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2日 (五) 08:41 (UTC)
- 应请求,暂时将提议改回“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现代标准汉语页面”,避免误解及话题分散。如果有人有更好的想法欢迎改动。--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06:37 (UTC)
- 改后有问题,意为表达“没有进行任何翻译的非汉语页面”?不赞成此修改,排除了复制古籍文言文。--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8:11 (UTC)
- 正如在下所意,已修改提议。--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1日 (四) 10:26 (UTC)
- 從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原封不動地貼上,這行為已經構成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A6規定--林勇智 2018年1月11日 (四) 06:30 (UTC)
- (+)支持:在中文維基創建純外語內容條目並放著不管形同擾亂,兩周後才能提速刪的確不妥。本人支持任何縮短或刪除此一期限的修改意見。倘若其他用戶認為還是該有個期限較好,以免誤刪「有意進行改善」的條目,那麼我認為一天就夠了,三天以上就太多了。由於在此議題外語和使用漢字表記的其他漢語(如文言文)對一般中文讀者而言可識別性差異甚大,因此若改為「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中文頁面」更為合宜。--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5:49 (UTC)
- 从enwiki原封不动贴上不是符合A6嘛。--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4日 (日) 05:53 (UTC)
- 現在講的當然不是針對從其他語言原封不動貼上的。--Kolyma(留言) 2018年1月14日 (日) 06:52 (UTC)
- (+)支持:(▲)同上。中二少年西奥多 批判 2018年1月14日 (日) 16:26 (UTC)
- (+)支持,本來初心是等原作者一句句翻,但實際情況是有些人翻一句就撂挑子,很煩,況且翻一句就敢連著大段的外文放上來的人我覺得也不能指望有什麽責任感了--淺藍雪❉ 2018年1月14日 (日) 16:57 (UTC)
NotMandarin 模板修改建議
建议{{Notchinese}}的提示修改为“若全部内容译为中文(现代汉语),可径自去除本模板,否则请尽快完成翻译或可以添加{{subst:Translating/auto}}请求翻译协助。”,避免与G14冲突,也允许有翻译提醒。——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2日 (五) 03:14 (UTC)
- 基本(+)支持这部分,并且建议修改为“若绝大部分内容译为中文(现代汉语)”。--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4日 (日) 05:51 (UTC)
- 同志,中文不用斜体--淺藍雪❉ 2018年1月14日 (日) 16:57 (UTC)
- 只是强调“全部”或其他相关用语,实际上可以不用。——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5日 (一) 01:34 (UTC)
新快速删除提议
观上述讨论,根据初步共识,提议修改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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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讨论。如果您有更好的想法可以自由修改提议。--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8日 (四) 15:04 (UTC)
- 改成這樣不就可以廢除{{NotMandarin}}了嗎?「若已有部分翻譯完畢」應該是要掛{{Translating}}吧?--Xiplus#Talk 2018年1月19日 (五) 02:50 (UTC)
- 但是noChinese就是二周后以G14提醒,现在这样修改的话不就回环了?我觉得不用改SD,只改nochinese,只要没完全翻译,可以同时挂了nochinese和请求翻译,否则两周SD见。半途而废的不要也罢,还不如不列出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4:21 (UTC)
- 已修改为挂Translating。本人的考虑就是有半途而废的情况(比如只翻译了导言),这种情况下似乎速删也不合适。别的条目只有导言即可成为小作品,翻译的页面只有导言却要速删,明显有失偏颇。加上“几乎没有”也是为了排除只翻一句话的情况。--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7:44 (UTC)
- 不太看好,加了{{Translating}}无法保证指定时间内能完成翻译,变成像其他修饰标记(例如没来源或更多来源)之类的,所以保持现有则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7:52 (UTC)
- 即使有{{NotMandarin}},如上所述,只要翻译完导言,删除(甚至不用删除)未翻译内容,即可摘下{{NotMandarin}},G14完全沦为废纸,根本没有起到催促翻译的效果,反而允许大篇幅非中文内容存在。{{Translating}}不像没来源或更多来源,运用不多,可以作为{{NotMandarin}}的替代。--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9:17 (UTC)
- 所以不如修改nochinese,限制到必须全文翻译(包括删除未翻译的部分)才能移除,SD就不用修改了,也能让页面编者至少要做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3日 (二) 01:22 (UTC)
- 实际上就是可以如此,如果挂了nochinese,为了不想继续翻译或被整篇删除,干脆删除非汉语部分也可以清除nochinese。——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9日 (五) 14:04 (UTC)
- 即使有{{NotMandarin}},如上所述,只要翻译完导言,删除(甚至不用删除)未翻译内容,即可摘下{{NotMandarin}},G14完全沦为废纸,根本没有起到催促翻译的效果,反而允许大篇幅非中文内容存在。{{Translating}}不像没来源或更多来源,运用不多,可以作为{{NotMandarin}}的替代。--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9:17 (UTC)
- 不太看好,加了{{Translating}}无法保证指定时间内能完成翻译,变成像其他修饰标记(例如没来源或更多来源)之类的,所以保持现有则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19日 (五) 07:52 (UTC)
- 已修改为挂Translating。本人的考虑就是有半途而废的情况(比如只翻译了导言),这种情况下似乎速删也不合适。别的条目只有导言即可成为小作品,翻译的页面只有导言却要速删,明显有失偏颇。加上“几乎没有”也是为了排除只翻一句话的情况。--Yangfl(留言) 2018年1月19日 (五) 07:44 (UTC)
- (-)傾向反對将“主要适用于条目”改为“不适用于用户名字空间”;假如有人在草稿里边放了一篇用链接翻译工具翻译过的外文内容,是不是也要被CSD?
- 感谢建议,已修改。--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6:30 (UTC)
- (+)支持去掉“超過兩周”;几个选项:使用{{inuse}}和{{translating}}、翻译完导言、或者从草稿/用户名字空间里开始翻译都可以,如果这几个选项都没用,{{NotMandarin}}挂两周也没什么意义。
- (+)傾向支持增加“或几乎没有”;但是需要明确“几乎没有”的定义,建议采用是否满足小作品的标准来判断:如果已翻译内容满足小作品的标准,不适用G14--哪位维基人能够一下打死五个? 2018年1月19日 (五) 18:08 (UTC)
- 感谢建议,已修改。--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0日 (六) 06:30 (UTC)
- 幾乎沒有加引號吧(“幾乎沒有”),這句我讀了三遍才看明白。另外我覺得“適當時可提請移動到對應語言維基百科。”基本沒什麽意義啊,如果不是抄的,結果還是全外文,我從來沒見到任何一個符合維基收錄標準,我也絕不相信未來會有這種情況出現,原因簡直是不證自明淺藍雪❉ 2018年1月20日 (六) 18:17 (UTC)
- 不赞成几乎没有加引号,下方有解释已足够。--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2 (UTC)
- 什麽下方有解释已足够,非要讓人跑去看解釋?一句話能看懂不好?--淺藍雪❉ 2018年1月23日 (二) 12:36 (UTC)
- 不赞成几乎没有加引号,下方有解释已足够。--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2 (UTC)
(+)傾向支持(=)中立。{{NotMandarin}}模板是个问题,需要明确使用方式。“几乎没有指……”与“若已有部分翻译完毕”存在冲突,应补充明确何种情况下不适用此速删,改挂NotMandarin模板(调整后)或者清除未翻译内容(变为小作品或小小作品。后者亦很重要,有一些挽救余地,可视作限时的翻译/扩充请求)。“适当时可提请移动到对应语言维基百科”怀疑可行性,很可能不必写入。--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1:57 (UTC)- 翻译/创建小小作品实在是太容易了,两句话就有50字,正是如此才考虑删除。当然实际操作中可以留一定宽限时间。“提请移动”已删除。--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6:41 (UTC)
- 条文如果没表现,这样“实际操作”容易引发争议。是否该明确宽限期,比如为“几乎没有”增加“且超过24小时无后续修订”。--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2 (UTC)
- 翻译/创建小小作品实在是太容易了,两句话就有50字,正是如此才考虑删除。当然实际操作中可以留一定宽限时间。“提请移动”已删除。--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6:41 (UTC)
- 應容許WP空間保留未翻譯內容。--Temp36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08:08 (UTC)
- 不就是nochinese(两周)的做法吗?——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12:06 (UTC)
- G14并不是针对未翻譯內容,而是完全没有翻译的情况,若已有内容翻译则不会适用此条,无需担心。--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0:41 (UTC)
- “若已有内容翻译则不会适用”与条文不符,条文是一两句的翻译(有基本定义,但小小作品或质量较差)要G14。--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2 (UTC)
- 那就改为仅条目和模板好了。宽限期已增加。--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4:55 (UTC)
- “若已有内容翻译则不会适用”与条文不符,条文是一两句的翻译(有基本定义,但小小作品或质量较差)要G14。--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1日 (日) 13:32 (UTC)
- 我就找一个最近见到为什么不用改nochinese甚至不用G14的原因:oldid=47916243,这个版本只有导语被翻译了,剩下的内容就是直接复制en的内容,严格来说不符合A6,而且也没有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情况,所以最好就是加nochinese提示没完全翻译,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translating请求翻译,但是如果因为translating而保留的话,谁能保证能及时完成了?我觉得nochinese和G14就是立一条死线,别弄些四不像的半成品出来。半成品在草稿里建好了再出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1:46 (UTC)
- (-)反对,没必要修改。G14本来就是配合nochinese使用,如果条目没被完全翻译的话,是先挂nochinese提醒,有两周时间供其翻译或者移除未翻译为标汉的内容,两周后如果仍为处理完毕,就可以自动援引G14删除。而A6就是针对于完全未翻译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确实在巡查中存在过,而且A6也要求“带有{{inuse}}和{{translating}}”的不适用,也就是说如果有表示处理中可以不受限制。这些一直运行良好,没坏不修。——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2:29 (UTC)
- 就算修正,应该是修正nochinese,将“若已有内容译为中文(现代汉语),可径自去除本模板,或修改为 {{subst:Translating/auto}}。”修改为“若全部内容译为中文(现代汉语),可径自去除本模板,否则请尽快完成翻译或可以添加{{subst:Translating/auto}}请求翻译协助。”,而无需修改速删。——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2:34 (UTC)
- 事实上本人未见G14有过使用,往往AFD了事。“运行良好”指的就是无视G14(14天)直接AFD(7天)。--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4:59 (UTC)
- (-)反对,没翻译移动到草稿名字空间就行,完全看不出直接快速删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2:39 (UTC)
- (?)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嗎?--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5 (UTC)
- 您认为的“问题”是什么?--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6 (UTC)
- 一個未翻譯的純外語條目擺14天就是問題。--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5:02 (UTC)
- “一個未翻譯的純外語條目擺14天就是問題”说得对。然而,一个长期没翻译的草稿/用户草稿就不是问题。--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6:35 (UTC)
- 當然也是問題,所以移動到那邊並沒有解決問題。--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2:08 (UTC)
- “當然也是問題”。是什么问题?一个未翻译的草稿页面不违反任何方针。内容方针只限制主名字空间的内容,不限制其他名字空间的内容。--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2:38 (UTC)
- 這樣就不成為問題?唉!--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16:27 (UTC)
- 除了方针不禁止,从常识上说,草稿页面不就是拿来放半成品的吗?--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35 (UTC)
- 若是把這種東西丟到草稿空間而且不願意動手改善,那比擺14天還更糟。--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23 (UTC)
- 循环论证。不可以说因为糟糕,所以糟糕。--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8:12 (UTC)
- (*)提醒:不當下解決問題而將它丟往草稿空間,是「更糟糕」,而不是糟糕而已。本人沒興趣跟您玩「論證」,就此打住。--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3:49 (UTC)
- 循环论证。不可以说因为糟糕,所以糟糕。--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8:12 (UTC)
- 若是把這種東西丟到草稿空間而且不願意動手改善,那比擺14天還更糟。--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23 (UTC)
- 除了方针不禁止,从常识上说,草稿页面不就是拿来放半成品的吗?--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5日 (四) 03:35 (UTC)
- 這樣就不成為問題?唉!--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16:27 (UTC)
- “當然也是問題”。是什么问题?一个未翻译的草稿页面不违反任何方针。内容方针只限制主名字空间的内容,不限制其他名字空间的内容。--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2:38 (UTC)
- 當然也是問題,所以移動到那邊並沒有解決問題。--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12:08 (UTC)
- “一個未翻譯的純外語條目擺14天就是問題”说得对。然而,一个长期没翻译的草稿/用户草稿就不是问题。--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6:35 (UTC)
- 一個未翻譯的純外語條目擺14天就是問題。--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5:02 (UTC)
- 您认为的“问题”是什么?--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6 (UTC)
- (?)疑問:這樣能解決問題嗎?--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5 (UTC)
- (-)反对,没必要修改。沿用過去的規則即可。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2:44 (UTC)
- Mars aux Musées,明显不适合保留的页面却不能速删,最后还是走了AFD,G14有何作用?据我个人观察,G14实际应用次数低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以上已经把漏洞说得很清楚了,A6不能覆盖非维基来源内容,移除未翻译内容机器人都能做,翻译协助无人问津,形同虚设,无心翻译的页面轻松过关。根本就不是运行良好,而是后门大开,该删的删不了。这样的条款有何存在的必要?--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02 (UTC)
- 为什么不能移动到Draft:Mars aux Musées?那里又不会被搜索引擎索引。--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07 (UTC)
- 那不是正中(可能的)扰乱者下怀了么?G14成功了么?--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18 (UTC)
- 这又如何呢?用户的动机从来也不应该是条目删除应该考虑的问题。--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22 (UTC)
- 所以为何还要留着一条根本用不到、绕过方法五花八门的条款呢?那么我建议取消G14,全部改为AFD。--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33 (UTC)
- 这种情况下也有很多兜底方法,google检查一下是不是复制侵权,看上去像广告的G11,就算直接放nochinese,两周后不动的话就可以使用G14(而且很有可能真是两周后都不动),还有例如关注度等一堆适合的条件。这种垃圾外语条目,G14还只是其中一个适合方法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7:41 (UTC)
- 这还是没有解决“G14完全没用”的问题。那是否该取消G14?--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8:14 (UTC)
- 删除方针针对的是条目,而“绕过”的主体是人,“绕过方法五花八门的(删除)条款”这句话在我看来很奇怪。有没有用我也没法回答,可能需要客观的统计数-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4 (UTC)
- 就我个人观察,G14应用次数屈指可数。当然由于我不是管理员,无法看到具体的数据,欢迎用数据说话。--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4:50 (UTC)
- 删除方针针对的是条目,而“绕过”的主体是人,“绕过方法五花八门的(删除)条款”这句话在我看来很奇怪。有没有用我也没法回答,可能需要客观的统计数-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34 (UTC)
- 这还是没有解决“G14完全没用”的问题。那是否该取消G14?--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8:14 (UTC)
- 这种情况下也有很多兜底方法,google检查一下是不是复制侵权,看上去像广告的G11,就算直接放nochinese,两周后不动的话就可以使用G14(而且很有可能真是两周后都不动),还有例如关注度等一堆适合的条件。这种垃圾外语条目,G14还只是其中一个适合方法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2日 (一) 07:41 (UTC)
- 所以为何还要留着一条根本用不到、绕过方法五花八门的条款呢?那么我建议取消G14,全部改为AFD。--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33 (UTC)
- 这又如何呢?用户的动机从来也不应该是条目删除应该考虑的问题。--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22 (UTC)
- 那不是正中(可能的)扰乱者下怀了么?G14成功了么?--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18 (UTC)
- 为什么不能移动到Draft:Mars aux Musées?那里又不会被搜索引擎索引。--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07 (UTC)
- Mars aux Musées,明显不适合保留的页面却不能速删,最后还是走了AFD,G14有何作用?据我个人观察,G14实际应用次数低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以上已经把漏洞说得很清楚了,A6不能覆盖非维基来源内容,移除未翻译内容机器人都能做,翻译协助无人问津,形同虚设,无心翻译的页面轻松过关。根本就不是运行良好,而是后门大开,该删的删不了。这样的条款有何存在的必要?--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06:02 (UTC)
- 姑且不考究使用G14作为删除原因的数量,我期望能因为G14而删除的页面尽量少,但是不能因为G14使用的少而废除,因为G14是要搭配nochinese使用,而挂nochinese是希望编者就快改善,如果nochinese被改善而移除,自然就不需要G14,而且SD的作用就是为了能快速处理删除而避免因为孙中山是不是男的那样的讨论,既然放了两周都没有继续操作,留下一篇几乎没有中文或者很少中文内容的条目,还不如删后待重建罢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23日 (二) 01:15 (UTC)
- 扰乱应该是警告、G3而非靠速删。--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5 (UTC)
- 请问您觉不觉得Mars aux Musées这种页面应该留在维基百科?是否属于那种“明显不适合保留”的条目?--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4:50 (UTC)
- 目前状况不适合,但很难断言此举属于明显不适合并且需要被速删。能绕过侵权、G3等条件的非中文内容,存在翻译的可能。保留2周的坏处是什么,被搜索引擎索引吗,
可以考虑将{{NOINDEX}}加入{{notmandarin}}。--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3日 (二) 20:15 (UTC)- Xiplus#Talk 2018年1月24日 (三) 01:15 (UTC)
- 感谢提醒,漏看了说明。--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4日 (三) 01:46 (UTC)
條目中使用NOINDEX是沒有用處的(已在技術上禁用此魔術字於條目的效果)。--
- Xiplus#Talk 2018年1月24日 (三) 01:15 (UTC)
- 目前状况不适合,但很难断言此举属于明显不适合并且需要被速删。能绕过侵权、G3等条件的非中文内容,存在翻译的可能。保留2周的坏处是什么,被搜索引擎索引吗,
- 请问您觉不觉得Mars aux Musées这种页面应该留在维基百科?是否属于那种“明显不适合保留”的条目?--Yangfl(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4:50 (UTC)
- 扰乱应该是警告、G3而非靠速删。--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2日 (一) 11:15 (UTC)
- (+)支持:支持縮短或刪除2周期限;但若維持僅針對「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條目可能會好一些,否則議題太過複雜,似乎很難取得共識。--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47 (UTC)
- (+)支持:目前的G14+A6+Not Mandarin在个人的实践过程中,难以良好处理在条目中放置非其他维基条目复制而来的非现代汉语内容后弃坑的情况,相关内容完全可以也更合适于在草稿或沙盒中完善到相当程度后再呈现在条目中,而目前的方针在面对这种情况时需要做两周的等待才能进行进一步处理。不管编者是否在两周内进行了翻译工作,鼓励「翻译后再呈现」比「先占坑后翻译」更为妥当。具体来说:
- 对于基本已经翻译完成(可以比照“几乎未翻译”定义为“几乎都翻译”),可以采用修缮性的提示;
- 对于已经在翻译过程中,但翻译量虽不足以认定为“几乎未翻译”但尚欠缺相当一部分内容的,出于保护译者已有的工作成果并鼓励提醒其继续开展工作的目的,采用NotMandarin模板,译者可以自行选择是在两周内完成工作还是预先保存好现有的工作成果或两者都采取;
- 对于完全或几乎未翻译的,可以认定条目中尚无译者的工作成果,通过依据G14的速删方式,敦促其先在草稿或沙盒中开展工作,后呈现条目的方式开展翻译工作,减少出现非现代汉语内容的条目,确保呈现的条目至少有相当部分是可读的。
- 当然,如何定义“几乎未翻译”,是新G14方针能够实施的一个前提,不能完全放任自由裁量。不过敝人就此定义还没有太成熟的想法,只是有一个脑中模糊的画面——条目头一句完成翻译、后文大段外文,但是这样的画面当然是不足以作为工作的准则的。
--KirkTalk 2018年1月29日 (一) 16:31 (UTC)
Mars aux Musées條目已經由存廢討論刪除,G14形同虛設
Mars aux Musées條目已在創建6天後經由存廢討論刪除,主要理據為「完全沒有翻譯的內容」,與G14相似。如此一來,必須等14天的G14形同虛設。--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36 (UTC)
- 并不代表此类存废讨论均能得到通过(且此存废未得到讨论),也不代表“新建非中文内容应被速删”已得到共识。Wikipedia:删除方针#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第一条仍列明“以中文以外的语言撰写”适用“{{Notchinese}}”。题外话:删除方针中仍存留多处“删除投票”、“删除投票和请求”,似应更新为“存废讨论”。--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7日 (六) 06:57 (UTC)
- 倘若沒人翻案,就形成案例。删除方针的「或許不需要」用語,極為軟弱,感覺沒有強制性。我本身支持刪除或縮短G14的2周期限,發此訊息是提醒大家重視此一修改建議。--Kolyma(留言) 2018年1月28日 (日) 03:37 (UTC)
建議參照英文維基大幅修改WP:SD
本人認為部份程序以快速刪除代替存廢討論更佳,故有以下提議:
- 按英文維基現行编號(或參照),把G5改稱G4,G8改稱G6,G10改稱G7,G15改稱G8,以及O3改稱O4。
- 建議引入G9(基金會行動)、G13(廢棄草稿)、F2(已損毀檔案)、F8(非合理使用或非公平使用圖像,即英文維基之F6和F7)、O2(不存在的用户,即英文維基之U2)、O3(非自由使用內容的用户頁,即英文維基之U3)、O5(無用的分類或Portal,即英文維基之C1和P2,其中英文維基之C1即中文維基現行之O4)、O6(已合併之分類,即英文維基之C2),以及O7(與原有模板用途重複的模板,即英文維基之T3)。
- 建議引入G10(攻訐頁面)和G12(無疑侵權),但分別與現行之G12和G16整合。
- 建議把現行G13和G14整合成全新的G5(拙劣機器翻譯,或超過兩週未進行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頁面)。
- 建議把現行A3和A6整合成全新的A3(複製自其他中文維基項目,或複製自其他語言維基項目,並毫無翻譯)。
- 本人亦在此解釋為何有些英文維基百科的快速刪除標準(下稱ESD)不被本人建議:
- ESD G5,即原中文維基之G6:已併入G3。當然,本人亦不否定被封禁用戶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所以我認為不是所有由被封禁用戶創建的頁面都要被刪除。
- ESD A5:正常情況下,已移動至其他項目的原維基百科條目應該已被刪除,故本標準不適用。
- ESD A7/A9:欠缺關注度的條目……還是放在存廢討論好些。
- ESD A11:顯然原創的條目……個人認為還是放在存廢討論好些,但不反對大家討論。
- ESD F9:個人認為以本人所提議的新G12代替為宜。
- ESD F10:無用文檔……還是放在存廢討論好些。
- ESD U5:不符合用戶頁準則的用戶頁……個人認為還是放在存廢討論好些,但不反對大家討論。
- ESD T2:會認識大家濫刪模板,如T:Legal。
- ESD P1:因其要求為「符合條目子類的任何一個快速刪除要求」,故建議直接以條目子類的快速刪除要求代替,並把條目子類的快速刪除的適用範圍擴展至Portal。
以上建議,如有錯漏,懇請賜正。
—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7日 (三) 13:12 (UTC)
- 另:本人強烈建議加入G9、新G13和F2,以加快頁面或檔案刪除處理效率。其他可以容後討論,因為改動實在太大了。—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7日 (三) 13:16 (UTC)
- G9没有必要,基金会行动不受本地方针制约,本地管理员也不能以基金会行动为由删除页面。
- G13我认为没有必要,我的个人观点是废弃草稿不会带来任何额外的负担。
- F8没有必要,非自由版权文件得在条目中使用。如果能在条目中使用,那么即使文件说明页面上没有填理由,也很容易补上;如果不能在条目中使用,文件自然会被F6掉。
- O2没有必要,已被本地的G15涵盖。
- O3没有必要,目前jimmy-bot会自动注释出非合理使用的文件,这样做以后非合理使用的问题就解决了,不需要删除。
- O6没有必要,因为目前的O4已经涵盖。另外,我个人非常反感这样做。重定向分类能帮助用户搜索,为什么必须特地加{{cr}}才能保留?
- T7没有必要,大部分情况下,重复模板可以像重复页面那样,直接合并/重定向,或提交至存废讨论以后合并/重定向,不快速删除也能解决问题。只有少之又少的重复模板需要依照删除方针“多余、无用的模板”删除,存废讨论完全能应付。
- G12强烈反对,一方面,侵权处理的缓冲期对新手以及侵权拯救者来说是重要而且必要的。另一方面,现在侵权处理时,侵权页面会被整个清空,因此侵权的内容不会出现在搜索引擎里,完全没有必要缩短处理时间。
- 重命名准则编号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技术上不可行。这样重命名以后,之前那么多链接难以一一处理。--Antigng(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13:24 (UTC)
- 太乱了,仅调整编号这一点来说,根本没必要折腾,维持原状即可。--Kuailong™ 2018年2月7日 (三) 17:55 (UTC)
- 不需要调整编号,现在的快速删除方针没有大漏洞。--Lanwi1(留言) 2018年2月7日 (三) 22:11 (UTC)
- 同上,没有太大漏洞。--云间守望 2018年2月8日 (四) 04:00 (UTC)
- 很亂,一直調整方針沒有必要。Z23168春節與花蓮地震 2018年2月8日 (四) 00:19 (UTC)
- 中文版的規則向來不自動跟隨英文版作出修訂,既然兩者不會同步修改規則,就不應也不必要跟隨英文版的快速刪除代號而徒增混亂。由於對頁面進行快速刪除的判斷者大多是提報者及管理員兩人,所以不應擴大快速刪除的使用,像草稿、侵權等移交到相關討論,讓更多用戶可參與其存廢判定。--Thomas.Lu(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02:35 (UTC)
修訂提案
由於本人所提出的快速刪除方針,果然如我所料,有很大的反響,本人因此大幅修訂提案如下:
- 建議引入G17(廢棄草稿),原因見下。
- 建議引入F2(已損毀檔案),並由机器人執行,以免影響維基百科讀者的閱讀素質。
- 建議把條目子類的快速刪除方針的適用範圍擴展至Portal。
至於其餘提案,一律撤回。
- 仍建議引入G17(廢棄草稿)的原因
以上。—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09:07 (UTC)
废弃草稿为何要被删除,哪怕已经是“废弃”的了,但也无删除的必要。——꧁༺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09:19 (UTC)- 我看了看enwiki对废弃草稿的看法。enwiki:“草稿名字空间不是无限期存放未处理材料的地方”,我同意这个说法。enwiki在此之上做了一个专门处理恢复已删除的废弃草稿的页面。——꧁༺星耀晨曦༻꧂(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10:15 (UTC)
- 快速刪除是沒有通知期的,頁面在提交速刪後可立即刪除。對於可能是被廢棄的草稿,如沒有違反適用快速刪除的條款,應給予足夠時間供創建者回應,這不但是基於善意推定,也可減少頁面突然被刪產生的爭議。--Thomas.Lu(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09:34 (UTC)
- @Thomas.Lu:其實英文维基某些速刪也不是真正「速刪」的,可考慮5至7日後無{{hangon}}或回應刪除。如原作者表示同意刪除(又或提刪者即為原作者),則直接刪除。這会否好些?(情況類近WP:CHUU之:
“ | 除了以下3種情況外,所有請求應等待7天,如果目標賬號的持有人未在7天內反對,行政員才可完成請求:
3. 目標賬號明確表示同意奪取 |
” |
不過現在是在元维基進行而矣)—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11:57 (UTC)
- 本地的方針並非跟隨英文版,如要在本地引入掛hangon模板後暫緩5至7天,須要修改快速刪除方針加入並訂立暫緩的準則,避免屬於Snow Delete的頁面都因為被掛上hangon而延誤處理;再者如對有關頁面可暫緩速刪7天,還不如統一移交到同樣提供7天討論期及較多用戶參與判斷的AFD。--Thomas.Lu(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01:46 (UTC)
- 另:@星耀晨曦:如修訂提案獲通過,(+)支持設立专门处理恢复已删除的废弃草稿的页面,但如用户請求恢复至其用户子頁面,亦應被接受,但用户必须指定用户子頁面名稱。建議恢复程序如下:
- 用户申請恢复已删除的废弃草稿(可多於一個)
- 管理員視乎情況決定是否恢復,但除非有特別情況,否則應盡量恢復。
- 管理員移動草稿至用戶子頁面(如用户請求恢复至其用户子頁面)。
- 如用户申請恢复多於一個已删除的废弃草稿,則用户可指明哪些草稿應移動至其用戶子頁面,惟須同時指定全部有关用户子頁面之名稱。
以上。—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12:07 (UTC)
- 提案人声称“雖说废弃草稿不会为存废讨论带来任何额外的负担,但草稿的存廢討論實則很少用戶会有興趣參與,故仍建議引入。”问题在于为什么“很少用户会有兴趣参与”的东西需要删除?用户沙盒用完以后是不是“很少用户会有兴趣参与”?是。需要删除吗?不需要。--Antigng(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13:06 (UTC)
- 即便“草稿的存废讨论实则很少用户会有兴趣参与”,但草稿的内容并不只对创建者有价值,而是公共的草稿空间(并以本站许可协议释出),存废讨论可审视和执行内容的取舍、合并。如果很占用存废讨论空间,可单设页面存废,或者像关注度一般分段、考虑半自动/自动提报。此外,亦可以设立方针和机器人,在草稿仅一人编辑的情况下,自动或允许移动到用户子页,唯此法会占用移动日志,及草稿可能因此失去后续关注。另两项提案未见理据和必要性。--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15:58 (UTC)
- 我提一下對草稿的看法,我覺得草稿是一個暫時性的空間,若草稿已經進行到一定程度,其實其中的內容可以移到條目頁面,但需要有人協助確認/整合/移動。另外,以目前現狀來看,草稿中常常放的是從外文維基翻譯,又還沒翻譯完成的內容,或是條目在草稿頁已翻譯完成,之後剪貼到條目頁面,有些草稿是可以刪的,但需要確認。因此我贊成草稿進存廢討論決定是否要刪除,不贊成草稿快速刪除。--Wolfch (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20:07 (UTC)
- @Antigng、YFdyh000、Wolfch:我的意思是說草稿的存廢討論無人參與,所以才提議速刪的。這正是為什麼我提出了5至7日後無{{hangon}}或回應方刪除一說。另:沙盒和草稿是兩碼子事,沙盒是個人的(除了公家那個),草稿則完全是公家的,而沒有人會花時間提刪用户頁。或許,設立一個模板以請求移動草稿內容至條目是個好辦法。另:如為草稿单设页面存废会增加管理员負担。另:個人認為已移動至條目的草稿內容可直接速刪。—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23:16 (UTC)
- 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将草稿提交到存废讨论,如果无人表态,可视无意见(而提删者意见是删除)而通过。提交到存废讨论有公示7天和讨论、重用的目的。快速删除搁置5~7天在流程上很难把控和做到,也干扰处理其他速删(比如速删分类的成员数)。速删的条目只留下删除日志,非管理员难以查阅删除理由。--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00:10 (UTC)
- 关于廢棄草稿的问题:何谓廢棄草稿?它的定义是什么?另,我认为英文版快速删除的原因,很可能是廢棄草稿内容在统计上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可以符合其他速删条件的,但中文版是否也如此?
- 已損毀檔案是什么意思?是说上传的文件是坏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没有必要用机器人去解决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9日 (五) 02:50 (UTC)
- @Shizhao:確與君所述相同,故連F2和G17本身也撤回了。—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9日 (五) 08:49 (UTC)
- @YFdyh000:已修改對G17的提議。—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9日 (五) 08:49 (UTC)
二度修訂提案
本人現二度修訂提案如下:
#建議引入G17(廢棄草稿),原因之前已提及。
- 建議把條目子類的快速刪除方針的適用範圍擴展至Portal。(只是稍微修改程式碼而已,不用說成無用的。另:在設立的一開始根本就無意思的主題,有存在的必要嗎?不要計孤立頁那些。)
至於其餘提案,一律撤回。—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8日 (四) 23:21 (UTC)
- 对速删草稿的意见见上方,缺乏益处。请举例有何作用、案例,而且其中多个理据只适用于条目。页面是否保留,提存废为好,很多难以直接、直观判定,要留沟通、公示期。--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00:10 (UTC)
- 没必要引入G17,因为如提案者前述,G17可以在挂后一段时间内无异议才删除或请求删除。那不就是存废讨论和G10的功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2月9日 (五) 02:39 (UTC)
理据只适用于条目的話,G17改稱A7好了。再不然另設草稿存廢好了,页面存廢的積壓程況也減輕一些。—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9日 (五) 08:39 (UTC)
三度修訂提案
本人現三度修訂提案如下:
- 建議引入草稿存廢討論,以減輕页面存廢讨論的積壓(页面存廢讨論的積壓看來有些嚴重)。
- 建議把條目子類的快速刪除方針的適用範圍擴展至Portal。(大家如反對此項,那就不討論此项好了)
以上。—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9日 (五) 09:15 (UTC)
- 存废的话,感觉处理量还是可以接受(管理员可以发表下处理感受),没必要独立页面。其次,为什么是使用A组去处理Portal而不是G组?还有Portal有这么多页面需要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2月9日 (五) 11:22 (UTC)
- 如果草稿存废明显干扰到页面存废讨论(目前未见),专人或机器人批量提删(如关注度过期一般)而公示,或者手动整合到单独章节,新设页面不太必要,流程和工具需要较大修改。仍无理据,忽略并反对。--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11:51 (UTC)
- 目前看來,草稿提報刪除,若只有一票刪除票,沒有支持票,一般仍會刪除,似乎沒有因此干扰到页面存废讨论,因此不建議引入草稿存廢討論。目前已有不少Portal,有些Portal目前暫時沒有人維護更新,不過是否要因此刪除,大家還沒有一致意見,因此反對用快速刪除來處理Portal--Wolfch (留言) 2018年2月9日 (五) 11:59 (UTC)
結果
根據雪球法則,本提案應無人贊同,故本人謹此撤回。煩請有心人存檔。— 卍・留言・莫生氣 2018年2月10日 (六) 00:19 (UTC)
在新条目同时侵犯版权且符合G11标准时的处理措施
很多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如遇到同时侵犯版权且符合G11标准的条目时,会倾向提报侵权而不是G11。这些用户大多认为相比数小时内就会删掉的CSD,走为期7天的版权查验流程对新手更友好。然而,此类条目中的相当一部分因为是由公司机构本身建立,他们自己就是推广软文的著作权人,导致一旦他们发信给OTRS进行授权操作时,还不得不同意授权。在同意授权后,又只能G11或者AFD删掉。这样反复周折,一方面会导致新手更容易对维基百科失去信心(明明已经进行了授权但条目还是被删),另一方面也给OTRS等流程增加处理压力。不知道各位在这方面有无自己的见解、考量?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会把优先走CSD流程而不走版权查验的建议加入有关方针、指南中。--Techyan(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23:03 (UTC)
- 历史讨论,未得共识。如果符合WP:CSD#G11细则,似乎确实该速删而非走侵权验证,因为内容即便被授权也必须被重写。但有时快速删除后再重建、重删确实麻烦,是否应通过初次或第二次被G11速删即白纸保护一个月或三个月之类的手段(与共识)来预防快速重建。“新手更容易对维基百科失去信心”难说,如果对方非利益相关,经过侵权模板、OTRS沟通等可能比速删更能了解维基百科的要求。--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29日 (一) 23:51 (UTC)
- 这个有非常明确的共识,我是这个讨论的参与者。见Wikipedia_talk:快速删除方针#页面标记为侵权后,G11理由便不存在?--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0:14 (UTC)
- “很多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如遇到同时侵犯版权且符合G11标准的条目时,会倾向提报侵权而不是G11”这实际上并没有走完侵权提报的流程。按照WP:CP,最后一条是“如果原頁面内容符合其他快速删除的标准,提交快速刪除。”--Antigng(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0:17 (UTC)
- 有理,但目前其版式很奇怪,提交速删写在做其他流程之后,而且像是“Draft:”的子节。“会倾向提报侵权而不是G11”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上面提到的暂时拖延以防重建,二是避免“是否明显广告”有纷争(与创建者/其他维基人),结果就甩给了侵权验证处置。--YFdyh000(留言) 2018年1月30日 (二) 00:33 (UTC)
- 我觉得明显像广告的,直接先G11干手净脚(虽然SD有要求侵权的不适宜SD 囧rz...),否则再走侵权或关注度。——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1月30日 (二) 02:11 (UTC)
- 跟上次观点一样,优先CSD,以免出现OTRS后再删这样耍猴式操作。--Kuailong™ 2018年2月3日 (六) 15:37 (UTC)
通知︰快速刪除方針及侵犯版權方針修訂
有用戶依據早前互助客棧其他區討論修訂《快速刪除方針》及《侵犯版權方針》,在《快速刪除方針》首段加入「但如果页面在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同时又侵犯版权,则应当先按快速删除处理。」及在《侵犯版權方針》次段加入「除此之外,如果頁面在符合快速刪除標準的同時又侵犯版權,則應當先按快速刪除處理。」如有意見,可在此討論,否則七日後存檔。--J.Wong 2018年3月1日 (四) 02:13 (UTC)
- (+)支持:能夠提高效率。WP:SNOW當初之所以出現,都是因為效率太低(當然,這並不代表現在WP:SNOW可以廢除)。我要給那個作出修訂的维基人一个表揚。— 卍・〇・卐 2018年3月5日 (一) 11:38 (UTC)
- 不過我对这修订有一些關於標點符號的意见:《快速刪除方針》中「但如果页面在符合快速删除标准的同时又侵犯版权,则应当先按快速删除处理。」一句之前的句号應該改成逗号,以符合中文文法。— 卍・〇・卐 2018年3月5日 (一) 11:41 (UTC)
- 我认为句号或分号比较合理,是上一句的补充、例外,不是上一句的一部分。--YFdyh000(留言) 2018年3月7日 (三) 12:34 (UTC)
對於CSD A1:無所適從
CSD#A1,定義如下: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建立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假設此條目是介紹一個人,違反了CSD#A1,那違反的原因是沒有定義或沒有內容?可以確定這是非常短的條目沒錯。
- 沒有定義是指內容沒有定義他是如何有趣嗎?
- 沒有內容是指內容沒有介紹到他本人嗎?
有沒有熟知此規則的用戶可以說明一下,因為我時常看到有人提A1的條目內容跟這範例很像,卻被拒絕A1速刪,所以希望能有更明確的共識。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4月11日 (三) 05:45 (UTC)
“他是个有趣的人”不能告诉读者他是谁。如果是“他是xxx学校的校长”,那么就是有定义的,因为可以通过该校校长确定到那个人。另一个符合A1的例子可以是“他是xxx学校的一名学生”,这也不是定义,因为通过这个信息没法确定一个人。--Tiger(留言) 2018年4月11日 (三) 06:45 (UTC)
- 原來是這樣,我理解沒有定義的意思了;那A1的舉例是有內容的嗎?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4月11日 (三) 07:05 (UTC)
- 提報速刪A1之前,要確認條目的內容的描述是否已能表達一個特定主題,是否沒有任何來源,也不太可能有效擴充。
- 例一:「王小明是一位好老師,他畢業後在學校工作,任教中文已經有十年了。」在這三句中,大概只是說某人是一位老師,但能否知悉主題人物在哪處畢業和任教,能否有效描述特定人物。如果換成另一人,例如「王小明」換成「陳大文」都是整篇適用的,因為內容無法指出主題人物與另一人的分別,如果沒有來源,一段時間沒有擴充,就可以A1掉。
- 例二:「張大偉是一位老師,畢業於東華師範大學後在杭州市第二中學任教中文。」雖然只有更短兩句,但明顯較例一能特顯某位主題人物,隨便將「張大偉」換為另一人,其他內容不一定適用,這情況可以先掛模板等候改善,當然如有惡化為宣傳之類,仍可被速刪的。
- 在網絡搜尋一下有沒有相關來源是有必要的,在提報速刪A1之前應確認條目是否不能有效擴充,如果尋獲相關來源可協助加入,因為不少新用戶根本未有看清楚規則就急不及待開始編輯,也不一定懂得加入參考資料。處理快速刪除要不忘善意推定,尤其是A1可能是某位編者仍在工作的頁面,一個剛剛新建不夠10分鐘的頁面如被掛上A1,通常都會等候一段時間,確定原作者遺棄後才被刪掉。--Thomas.Lu(留言) 2018年4月11日 (三) 07:30 (UTC)
- 没有定义是没表现出独特性,无法对应到单个主体。没有内容是有独特性但言之无物,比如有生日、体貌特征、兴趣等,但无职位等可查证和扩充的根基。--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3日 (五) 00:54 (UTC)
修訂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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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
- 加入自傳:
- 兩者屬同一類型
- 現時無條例明文規管自傳
- 現時社群普遍都是以G11提刪明顯的自傳,管理人員亦普遍接受,故更改以貼合現況
- 調整格式、排版等小修改
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0 (UTC)
- 其實自傳不是問題,有廣告成份的自傳才是問題。
以上
--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2:54 (UTC)
- 其實自傳不是問題,有廣告成份的自傳才是問題。
- (=)中立:例子見此。--M.Chan 2018年4月29日 (日) 13:18 (UTC)
- 整個修訂案很好,只是「自傳」一項值得商榷,你如何介定是否自傳?這是很難有客觀標準的。建議刪去「自傳」二字屈原蟲(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4:11 (UTC)
- (-)反对,页面的编写者是否为本人与页面是否需要删除没有逻辑上的关联。所以这个提案在我的眼里就是“明顯的廣告宣傳/传记頁面”。但是谁禁止维基百科创建传记条目啦?--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4:59 (UTC)
- (~)補充類似事例:
- (上述條目均已被管理員以G11刪除,連結為頁庫存檔)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5:52 (UTC)
- 1、2含有大量宣传性字句,比如如何如何迅速出名、如何如何厉害云云,这些都没可靠来源介绍,当然符合G11。3、4均不合G11,请去DRV复原并依关注度处理。--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5:59 (UTC)
- @Antigng:那麼便隨3、4不談,1、2的確是傳記而非廣告對不對?也許用詞還需斟酌(比如說「明顯作宣傳之用的傳記」),但並非不應更正-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6:15 (UTC)
- 广告和传记矛盾吗?该页面既含有大量广告内容,也属于传记,因为前者,而不是后者才需要删除。有何不清不楚,需要更正之处?--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6: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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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广告一定是商业性广告?公益广告也是广告。何况这里对什么是宣传有很明确的定义。--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6:43 (UTC)
- @Antigng:對呀,作自我宣傳,注意字眼是「宣傳」而非「广告」-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6:52 (UTC)
- @Antigng:要不直接在原條文刪去「廣告」二字,改成「明顯的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意下如何?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6:55 (UTC)
- 谁说广告一定是商业性广告?公益广告也是广告。何况这里对什么是宣传有很明确的定义。--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6:43 (UTC)
- 建議改為「明顯的廣告宣傳/覆歷頁面」。--M.Chan 2018年4月29日 (日) 16:21 (UTC)
第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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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 2018年4月29日 (日) 16:41 (UTC)
- (-)反对,修改的方向反掉了。“廣告宣傳頁面”是客观事实,“明顯作宣傳之用”是动机。在方针中应该强调,需考察页面的内容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才需要删除,而不是用户创建的动机如何。--Antigng(留言) 2018年4月29日 (日) 16:47 (UTC)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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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han 2018年4月30日 (一) 03:13 (UTC)
- ( ✓ )同意某人✉ 2018年4月30日 (一) 06:50 (UTC)
- “覆歷”应为“履歷”。--#StayYoung 2018年4月30日 (一) 10:04 (UTC)
- 已更正,感謝提醒。--M.Chan 2018年4月30日 (一) 10:24 (UTC)
- ( ✓ )同意修訂案非常好,支持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4月30日 (一) 12:11 (UTC)
- ( ✓ )同意--云间守望淡出中,有事请发邮件 2018年5月1日 (二) 07:13 (UTC)
- (!)意見 履歷頁面的定義為何?如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4/25中的覺文郁,只看第一段已是可獨立的小作品,沒理由因為後面學歷等列出格式不佳而整個條目刪掉。--Nivekin※請留言 2018年5月2日 (三) 04:02 (UTC)
- (!)意見:Nivekin說得有理,因為如果有可靠來源證明的履歷,不應被刪去;刪去「履歷」二字,似乎更恰當。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2日 (三) 12:48 (UTC)
- 履歷大概只是「XXXX年,入讀XXXX小學」「XXXX年,入讀XXXX中學」「XXXX年,入讀XXXX大學」「XXXX年,入職XXXX公司」「XXXX年,獲得XXXX獎」。--M.Chan 2018年5月3日 (四) 05:20 (UTC)
- (※)注意:廣義的履歷是人物生平的一切經歷。人物條目哪個不含有履歷?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3日 (四) 13:48 (UTC)
- (-)強烈反对,履历并非都具备宣传性,语气客观中立且符合WP:N的履历完全可以保留。->>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05:46 (UTC)
- 单纯履历或许不合G11,但仍有违反WP:NOT的可能(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这是另一个话题了。--Tige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0:56 (UTC)
- 「鑽石神射手」是沒有問題嗎?--M.Chan 2018年5月6日 (日) 03:19 (UTC)
- 我在上面已经说了“符合WP:N”,此页应考虑关注度问题,不认为其符合G11。->>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4:41 (UTC)
- Antigng说的应考察内容本身而非用户动机是有道理的。不过反过来考察G11设立的本意,从原条文看,在下粗浅理解为阻止用户将维基百科当作广告牌,似乎确实是考察用户动机。但是动机为何在不少情况中模糊不清,这也或许是G11中“明显”二字的来源。--Tige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0:56 (UTC)
- 如要考察動機,應該是用戶遭到警告後仍然建立宣傳頁面,或大量跨頁建立才能算僅為廣告宣傳,然而看來有些人認為新手第一筆編輯是建立公司/產品/人物頁面就是為了廣告宣傳。--Xiplus#Talk 2018年5月6日 (日) 03:42 (UTC)
第四版
- @Michael Chan、Ohtashinichiro、屈原蟲:建議改爲如下:
以上。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5日 (六) 15:29 (UTC)- 現行條文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頁面只收宣傳之用,並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須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
- 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創建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關注度提報或提刪替代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 提議條文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履歷或聯繫方法的頁面。
- 頁面只有宣傳之作用,並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
- 須注意:僅僅以某公司/產品/人物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滿足此速刪標準。
- 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应改提关注度或存废讨论。
- 即便該頁面存在履歷,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只有不合關注度之履歷,否则应视乎情況改提关注度或存废讨论。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 ( ✓ )同意某人✉ 2018年5月5日 (六) 15:34 (UTC)
- (!)意見:对第一版提到的“现时社群普遍都是以G11提删明显的自传,管理人员亦普遍接受”做法有疑虑,只应适用明显无关注度的自传。建议“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包括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履历或联系方法的页面。”,使“只有”受到“广告宣传”目的的限制。疑问:“页面只收宣传之用”的“只收”何意。应以关注度提报或提删替代->应改提关注度或存废讨论,因提速删也是提删。“除非没有履历以外的内容”很模糊,图片、分类、模板都可计入,建议去除此条。--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21:30 (UTC)
- (-)強烈反对,再提一遍,履历并非都具备宣传性,语气客观中立且符合WP:N的履历完全可以保留。->>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23:24 (UTC)
- 見下本人所言。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9日 (三) 13:16 (UTC)
- (-)反对:廣義的履歷是人物生平的一切經歷及事情,哪個人物條目沒有履歷?維基方針反對的是廣告宣傳,而非履歷。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2:24 (UTC)
- 見下本人所言。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9日 (三) 13:16 (UTC)
- 頁面“只收宣傳之用”,什麼意思?淺藍雪❉ 2018年5月7日 (一) 14:09 (UTC)
- @屈原蟲、Ohtashinichiro:請注意:「履歷」在此處以狹義解,且此處要求須只有履歷,正常條目首段有個簡介已不符合上述提案之速刪要求。另:已注明狹義純履歷須明顯不符關注度方合G11。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9日 (三) 13:16 (UTC)
- 哪怕是阁下“狭义”的纯履历,即便不合关注度,但未必就合广告宣传,加入此条有违G11的宗旨。->>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00:45 (UTC)
我提一版第五版
G11的核心是广告宣传,可能目前出现过的自传大部分符合G11,但不应因此把自传履历都打死。->>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23:58 (UTC)- 現行條文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頁面只收宣傳之用,並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須注意,僅僅以某公司或產品為主題的條目,並不直接導致其自然滿足此速刪標準。
- 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創建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關注度提報或提刪替代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 提議條文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该页面仅用作直接宣传某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人物等),且需完全重写才有可能满足维基百科的要求。
- 注意:以公司、产品或人物为主题的条目并不会使其直接满足此速删标准。即便该页面存有宣传情况,除非您可以非常确定该页面的创建仅用于广告宣传,否则应以提报关注度或提交存废讨论替代本速删。
- 使用模板{{d|G11}}或{{d|spam}}。
- (+)支持:非常好,同意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2:29 (UTC)
- @Ohtashinichiro:自傳是自傳,宣傳是宣傳,一般都分開處理,一般也沒人會把這兩個搞混吧。符合G11的自傳必然可以G11。「目前出现过的自传大部分符合G11」,這類自傳就應刪除;而不符G11的自傳,一般也沒人會提報G11。——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2:40 (UTC)
- 阁下可参见上几版讨论。->>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4:41 (UTC)
- @Ohtashinichiro: 完成,之前已經閱讀過上述討論。就事論事來講,該提議不錯,惟有一點疑問:條文稱「該頁面僅用作直接宣傳某公司/產品/人物」,而之前也見宣傳旅遊景點等的例子(語句亦是明顯的宣傳語調)。該如何處理?——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4:56 (UTC)
- 感谢阁下指出的问题,基于此修改了一下条文,敬请评议。->>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5:19 (UTC)
- 略微改了一下語句。——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5:41 (UTC)
- 感谢阁下指出的问题,基于此修改了一下条文,敬请评议。->>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5:19 (UTC)
- @Ohtashinichiro: 完成,之前已經閱讀過上述討論。就事論事來講,該提議不錯,惟有一點疑問:條文稱「該頁面僅用作直接宣傳某公司/產品/人物」,而之前也見宣傳旅遊景點等的例子(語句亦是明顯的宣傳語調)。該如何處理?——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4:56 (UTC)
- 阁下可参见上几版讨论。->>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6日 (日) 04:41 (UTC)
- (+)支持。該條文不錯。——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5:41 (UTC)
- (-)傾向反對換湯不換藥,失去修改條文的原意-某人✉ 2018年5月9日 (三) 05:16 (UTC)
- (:)回應,我也认为没有修改的意义,因为阁下提出加入自传这一主张本来就不合G11的宗旨。->>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5月10日 (四) 00:45 (UTC)
修訂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A1)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內文沒有定義條目主體。
條目內容過於寵統,空泛,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更改理由:
- 「非常短」一句常被誤解,並被用以提刪小小作品
- 沒有定義的條目不一定非常短,非常短的條目亦不一定沒有定義
- 更清楚地解釋A1準則
- 「沒有內容」一句容易與G1混淆
某人✉ 2018年4月13日 (五) 03:29 (UTC)
- A1已经讲的很清楚:条目包括定义和内容,两者缺一即A1。--yελεтς 2018年4月13日 (五) 05:41 (UTC)
- 不反对,A1的阐述确实含糊、难懂。意见:
- “如果能够发现任何相关的内容,可以将这个页面重定向到相关的条目上。”的做法是否不应推荐,可能错误重定向和打击新手,经存废讨论更稳妥。
- 去除“非常短”可能使A1适用于某些长篇的胡言乱语。A1. 没有定义所述主体如何,因为条目名称可能有定义(如职业、生日)。或者A1. 定义或内容过于空泛。
- 可能出现有定义但没有内容,例如仅证件信息(当然,这先违反隐私、生者传记等方针)。--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3日 (五) 17:19 (UTC)
- @YFdyh000:(※)注意:有定义无内容同样可以A1。--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3日 (五) 17:22 (UTC)
- 是的,现行版本允许,提议条文未允许,我的第三条是提醒考虑这个问题。--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3日 (五) 17:30 (UTC)
- (+)支持--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3日 (五) 17:40 (UTC)
- 是的,现行版本允许,提议条文未允许,我的第三条是提醒考虑这个问题。--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3日 (五) 17:30 (UTC)
- @YFdyh000:(※)注意:有定义无内容同样可以A1。--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3日 (五) 17:22 (UTC)
- 一般情况下会将G1和A1一起发,不反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8年4月14日 (六) 03:37 (UTC)
第二版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
條目的定義或內容過於寵統,空泛,或者根本沒有定義條目主體,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現在這個修訂版如何?-某人✉ 2018年4月14日 (六) 05:43 (UTC)
- (+)支持,挺好的。--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4月15日 (日) 09:34 (UTC)
現在這個版本如何?@Yelets、Cwek、YFdyh000:-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0:09 (UTC)
- @Ipyanho:如果是机器人大量刷的外国村镇条目,大多只有定义句,这时提议就不合适了。--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2:58 (UTC)
- @Yelets:閣下的意思是...?為何不合适?-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3:07 (UTC)
- @Ipyanho:机器人刷的村镇条目定义或内容一般都比较笼统、空泛,也“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如其他村镇)”。--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3:22 (UTC)
- @Yelets:那麼這些條目就可以A1呀,仍然不明白閣下的意思。 另:本人已更名,煩ping AINH-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3:29 (UTC)
- @AINH:而事实上这些条目不应A1,这也就是问题所在。您的签名中的用户讨论页链接还是旧的。--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3:53 (UTC)
- @Yelets:為何不应A1?以及請舉相關例子。我猜閣下所指的應該是指大量建立的羅馬尼亞地理小作品。我就拿一個最近幾分鐘前被建立的條目作例子。「弗雷克采伊鄉是羅馬尼亞的鄉份,位於該國東南部,由布勒伊拉縣負責管轄,面積431平方公里,海拔高度3米,2007年人口1,607,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人。」這条目定义及内容不算笼统、空泛,能區分其他村镇(見粗体字)。如果條目是「弗雷克采伊鄉是一個鄉份,位於歐洲,面積與鄰近鄉份相若,人口及人口密度偏低。」,那麼這条目才是「定义或内容笼统、空泛,也不能用以區分其他村镇」已更正,感謝提醒-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4:23 (UTC)
- @AINH:不止这些,一些村镇可能不容易查到具体数据,所以只能建成小作品。但关注度存在。就算这些小作品可能因为太过空泛而应删除,个人认为也应该走存废而非速删。--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4:34 (UTC)
- (~)補充:这样应该走关注度。--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4:58 (UTC)
- @AINH:不止这些,一些村镇可能不容易查到具体数据,所以只能建成小作品。但关注度存在。就算这些小作品可能因为太过空泛而应删除,个人认为也应该走存废而非速删。--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4:34 (UTC)
- @Yelets:為何不应A1?以及請舉相關例子。我猜閣下所指的應該是指大量建立的羅馬尼亞地理小作品。我就拿一個最近幾分鐘前被建立的條目作例子。「弗雷克采伊鄉是羅馬尼亞的鄉份,位於該國東南部,由布勒伊拉縣負責管轄,面積431平方公里,海拔高度3米,2007年人口1,607,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4人。」這条目定义及内容不算笼统、空泛,能區分其他村镇(見粗体字)。如果條目是「弗雷克采伊鄉是一個鄉份,位於歐洲,面積與鄰近鄉份相若,人口及人口密度偏低。」,那麼這条目才是「定义或内容笼统、空泛,也不能用以區分其他村镇」已更正,感謝提醒-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4:23 (UTC)
- @AINH:而事实上这些条目不应A1,这也就是问题所在。您的签名中的用户讨论页链接还是旧的。--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3:53 (UTC)
- @Yelets:那麼這些條目就可以A1呀,仍然不明白閣下的意思。 另:本人已更名,煩ping AINH-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3:29 (UTC)
- “过于空泛”的标准问题。如果有原名(而非译名)以及归属,我认为相对可以“區分其他事物(如其他村镇)”,但这可能“没有内容”。--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5日 (日) 14:38 (UTC)
- @Ipyanho:机器人刷的村镇条目定义或内容一般都比较笼统、空泛,也“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如其他村镇)”。--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3:22 (UTC)
- @Yelets、YFdyh000:如果關注度存在,有原名以及归属,那麼一些基本的定義資料應該可以找得到。如果連所在國家、人口這些基本資料也找不到,那麼不可能有關注度,不A1也會被Notability。因此閣下所提出的是偽命題-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5:07 (UTC)
- 又及:這是原準則已存在的問題,而我的修訂是為了更清楚地解釋現有準則-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5:10 (UTC)
- @AINH:我认为走关注度就是非常合适的,而速删显然应该处理有明显问题的条目。(-)反对。--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5:28 (UTC)
- @Yelets:如我上述的:這是原準則已存在的問題,而我的修訂是為了更清楚地解釋現有準則-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5:31 (UTC)
- @AINH:个人认为用原有准则就很合适。本来速删就应该处理明显有问题的条目(《快速删除方针》:「快速删除(简称速删)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或文件」),但关注度不足的村镇个人认为不属于此列。--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5:34 (UTC)
- @Yelets:如我上述的:這是原準則已存在的問題,而我的修訂是為了更清楚地解釋現有準則-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5:31 (UTC)
- @AINH:我认为走关注度就是非常合适的,而速删显然应该处理有明显问题的条目。(-)反对。--yελεтς 庆祝百万条目达成 2018年4月15日 (日) 15:28 (UTC)
@Yelets:好像離題了,我從來也沒有說关注度不足的村镇應A1,是閣下提出「如果是机器人大量刷的外国村镇条目,大多只有定义句,这时提议就不合适了。」現在看來雙方都誤解了對方意思,那麼不如不要再談這個角度。我再次重申修例理由:- A1的現有阐述含糊难懂,故修訂以更清楚地解釋現有準則
- 刪去「非常短」一句
- 常被誤解,並被用以提刪小小作品
- 沒有定義的條目不一定非常短,非常短的條目亦不一定沒有定義
某人✉ 2018年4月15日 (日) 15:54 (UTC)
- (+)贊成--YFdyh000(留言) 2018年4月15日 (日) 16:13 (UTC)
第三版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張三發表過10篇期刊論文、20篇研討會論文擁有兩輛汽車、三台機車車。」(沒有定義)「張三是史丹佛大學數學系教授新加坡三泰公司的職員。」(沒有內容)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條文本身沒什麼大問題,只是「非常短」三個字不見得需要而已;倒是舉例無法涵蓋兩種情況,故重擬如上。--Kolyma(留言) 2018年4月16日 (一) 15:09 (UTC)--Kolyma(留言) 2018年4月24日 (二) 17:45 (UTC)
- (+)支持:有的时候没有定义的内容不见得非常短,但是非常短的内容不见得就没有定义。在在下遇到的过程中,就有人将非常短但是有定义的条目进行A1提删,在与其讨论的过程中,其引用A1的“非常短”,却没有意识到“而且没有定义或内容”这细节,在下认为此修订会有助于避免这等情况发生。--Tazkeung(CommentHERE) 2018年4月17日 (二) 07:04 (UTC)
- (+)支持ŚÆŊMØŠĀ熱烈祝賀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量突破一百萬! 2018年4月17日 (二) 11:17 (UTC)
- (-)反对準則仍然比較含糊,加上簡略說明字句更佳-某人✉ 2018年4月20日 (五) 13:38 (UTC)
- (?)疑問,定义本身不算内容吗?。->>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4月22日 (日) 03:58 (UTC)
- @Ohtashinichiro:可以撇除之,不過最好在更新條文時順便註明。−ŚÆŊMØŠĀ熱烈祝賀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量突破一百萬! 2018年4月22日 (日) 08:19 (UTC)
- 我的想法是能否将没有定义算为A1,有定义没有内容则按小小作品走。按上提议条文,「張三是史丹佛大學數學系教授。」明显是存有扩充空间的。->>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4月22日 (日) 11:46 (UTC)
- @Ohtashinichiro:按照条文的逻辑来看,应该不算。——Vasavi Shakti Y. 敬上 2018年4月27日 (五) 14:24 (UTC)
- 你说条文我又有(?)疑問了,现行的A1,没有定义或内容。二者有一即不适用A1,那么「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算不算是内容?如果是内容那就与A1冲突了。如果不算内容是不是该提G1而不是A1?。->>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00:25 (UTC)
- 您弄錯了。「沒有定義」或「(沒有)內容」二者有一符合,即適用A1。舊範例完全沒有提到定義(無準確認他是誰),所以符合A1。--Kolyma(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16:07 (UTC)
- 你说条文我又有(?)疑問了,现行的A1,没有定义或内容。二者有一即不适用A1,那么「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算不算是内容?如果是内容那就与A1冲突了。如果不算内容是不是该提G1而不是A1?。->>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4月28日 (六) 00:25 (UTC)
- (!)意見 其實又要分定義又要分內容還要二者欠其一就立即速刪,真的符合速刪的精神嗎?例如达乌拉特普尔 (马尼格甘杰县)的這個版本[1],有必要速刪嗎?請參考這討論。如果這些條目已有跨語言結鏈,情況又是否有分別?速刪的目的,不應是單純的「可更怏速除」。--Nivekin※請留言 2018年5月2日 (三) 04:12 (UTC)
- (-)反对:原行條文比提議的條文更好,尤其是現行條目的例子更傳神及具體,一看就明,修改後,更加不知所云。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4日 (五) 14:54 (UTC)
本來context在中文就毋須分拆為「定義或內容」,不太明白當初為什麼要這樣分拆。Context一般就是指上下文,文章紋理,言之有物,內容具體。所以標準就是「言之無物」、「內容欠具體」或「文章欠缺紋理」︰英文版按語就是「此準則適用於條目欠缺足夠紋理以確認條目主題及所言為何。(按︰簡單點說就是他寫完也不知他在寫什麼)例如︰「他擁有一架紅色跑車,性格開朗,常引人發笑。」此準則僅適用於非常短之條目。切記,文章紋理有別於A3所指之內容。(按︰這裡似乎因為A1已列有「內容」所以G1亦將條目缺乏內容指向A1)此條並不適用於純粹非中文內容及翻譯欠佳內容。如標題或頁面上有任何資訊,包括連結,能夠幫助編者尋找得到更多資訊以擴充或編輯條目,則A1並不適用。請勿於條目創建首幾分鐘內使用此準則。共識認為通常條目不應在條目剛創建後短時間內使用此準則提刪,因為編者極可能仍然在努力雕琢內容。這個短時間並無正式定值,不過至少提供十分鐘才援引此準則提刪則會比較好。而在等候編者雕琢其條目期間,則請勿標記條目為已巡查,以免條目稍後無法獲得巡查。」希望可以幫助各位制定更佳A1快速刪除準則。--J.Wong 2018年5月5日 (六) 01:45 (UTC)
- (&)建議:現行指引所引例子為一個無名小卒,一看就知不符合關注度,可以速刪;但修訂方案引用的例子是一位學者,學者是否有關注度須從google搜尋相關來源,或到圖書館查證,而非即時速刪,因此我認為現行指引的例子較恰當。如果要修改,建議保留現行指引所引用的例子,這個例子很傳神,很鮮明,一看就知道條目符合速刪。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02:34 (UTC)
第四版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
條目的定義或內容過於寵統或根本沒有定義條目主體,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原因:
現時討論的重點主要有四:- 刪除「非常短」及「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 更清楚地定義條例準則
- 更改舉例
- 條例應用範圍應否涵蓋內容及定義
前兩者已達成一致共識;而後兩者明顯有分歧,可以預期有冗長的討論。故倡議分拆草案,先解決迫切性高且已有共識的前兩者(i.e.刪除「非常短」及「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及更清楚地定義條例準則),後兩者暫時維持原狀,另行討論。@屈原蟲、Wong128hk、nivekin、Kolyma、Ohtashinichiro:@Yelets、Sanmosa、Tazkeung、YFdyh000、Cwek:@CopperSulfate:請問各方對此方案是否滿意?-某人✉ 2018年5月5日 (六) 05:15 (UTC)
- (+)支持:新修訂案非常好,支持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07:38 (UTC)
- 首先,應該在標題或按語保留「非常短」。另外,定義或內容亦應該重新併合為「context」,這才可以解決提案者疑慮,這才不會又有人把「內容或定義」拆開來解讀。「籠統」。定義除了應該移走「內容或定義」之外,大體可以接受。例子,沒意見。另外,建議除此之外,對英文版兩個限制加以考慮,包括「如標題或頁面上有任何資訊,包括連結,能夠幫助編者尋找得到更多資訊以擴充或編輯條目,則A1並不適用。」及「請勿於條目創建首幾分鐘內使用此準則。共識認為通常條目不應在條目剛創建後短時間內使用此準則提刪,因為編者極可能仍然在努力雕琢內容。這個短時間並無正式定值,不過至少提供十分鐘才援引此準則提刪則會比較好。而在等候編者雕琢其條目期間,則請勿標記條目為已巡查,以免條目稍後無法獲得巡查。」。這兩個措施都有效防止濫用A1款。--J.Wong 2018年5月5日 (六) 08:42 (UTC)
- @Wong128hk:注意此提案為分拆解決首兩項,其餘問題另行討論。某人✉ 2018年5月5日 (六) 08:54 (UTC)
- 那針對「更清楚地定義條例準則」,在下要求保留「非常短」這個限制。總括而言,A1只應適用於「非常短而言之無物的條目」,
長篇者應該使用G1。--J.Wong 2018年5月5日 (六) 09:09 (UTC)- 我的建議是A1負責條目,G1負責非條目,變質一下沒有問題。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5日 (六) 15:21 (UTC)
- @Sanmosa:認為有點不妥,A1和G1的適用條件並不相同,不應將G1替換為「其他名字空間的A1」;另@Wong128hk:個人認為符合A1的條目寫成長篇並不一定符合G1:A1強調無法與其他事物區分,而G1則是胡言亂語。換言之則A1並非全是言之無物的條目。——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3:05 (UTC)
- 我的建議是A1負責條目,G1負責非條目,變質一下沒有問題。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5日 (六) 15:21 (UTC)
- 的確,言之無物並不等於胡言亂語。言之無物是指內容空洞。長篇者如非胡言亂語,滾鍵盤產物,則多少應該會有脈絡出現,大體應該會知道在描述什麼,而通常如果仍然令人覺得不值保留,那就是不符《關注度指引》。現在個人估計此類條目多數會走萬能keyG11。所以A1無必要再拆牆鬆綁。--J.Wong 2018年5月6日 (日) 07:46 (UTC)
- 然後,查看上面討論就發現有用戶把「內容或定義」拆開來解讀……包括提案人本身……所以在下強烈要求將「內容或定義」換走,免得再製造混亂。--J.Wong 2018年5月5日 (六) 09:12 (UTC)
- 爲何不可以把「內容或定義」拆開來解讀?ŚÆŊMØŠĀ 2018年5月5日 (六) 15:19 (UTC)
- 拆開來解讀,問題在於製造混亂,因為我們由始至終都不是在要求「內容或定義」,而是「脈絡」,而是「言之有物」,而是「不空泛」。主角從來都不是「內容或定義」,更遑論將他們兩個分開來解讀。所以重點在用「內容或定義」不夠精準。而就算用最新提案一樣可以引起問題︰此準則最基礎要求就是「言之有物」,令人知道在描述什麼。假設第一句很清楚,很不空泛,即是定義沒有問題。第二句空泛,即是內容空泛,那據此仍然要刪。但明明此準則要求不是這樣。--J.Wong 2018年5月6日 (日) 07:46 (UTC)
- 目前还好,不过:没有“非常短”有理,但容易过度解读而滥提、滥删。“内容或定义”在“过于空泛”下确可考虑合并。Wong128hk提到的两个限制不错。--YFdyh000(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10:36 (UTC)
(&)建議⧼既然英文版那個行之有效,而J.Wong又已翻譯,何不直接套用於中文維基?⧽--屈原蟲(留言) 2018年5月5日 (六) 13:51 (UTC)
- 該提案尚可。惟「內容」與「定義」應移除並改為不易產生誤解的言辭。目前提刪者對於A1之理解中,一個很大的分歧即出於此。若能更詳細說明何為「籠統」和「無法區分」則更合適。——Vasavi Shakti 2018年5月6日 (日) 02:46 (UTC)
- (+)支持:更准确了,很好。--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5月6日 (日) 08:36 (UTC)
- (+)贊成--B dash(留言) 2018年5月14日 (一) 02:11 (UTC)
有关删除方针中对重定向页的规定
据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重定向页规定,“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的重定向页面(含软重定向)”,那么[2]L君的这一用户页,即符合删除方针之规定,但又有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可以放些什么内容?中“您的用户页可以放置任何兼容于维基百科的内容。”,而这样的循环重定向,据在下所知,应该是兼容于维基百科的。
那么,又有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指引、論述曰“方针在编辑者中被广泛接受,描述所有用户通常应该遵守的标准。”
以及,此afd提案中的一些用户,认为用户页可以用作所有测试。
就以上,L君的行为和上提案中一些用户的想法,是否有违方针呢?-- CreampiePatrollback 2018年6月6日 (三) 13:51 (UTC)
- Liangent君的情況並非自願;而是由非常複雜的技術原因導致,phab方面曾試圖修正但不幸失敗。不可和其他事件相提並論。--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14:24 (UTC)
增加快速删除方針條文 O7 以及 F8(原稱F2)
已通過及修訂:-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現行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提議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O7.廢棄草稿。- 任何已在六個月內無編輯之草稿。若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草稿,惟可能不獲受理。
- 使用模版{{d|O7}}
- 提議條文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F2.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交5日后刪除。-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 使用模板{{No permission}},在模版參數中附上來源,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 針對第一個改動:這個條文是從英語維基搬過來的。經常有不少廢棄草稿被提删[1],而其實廢棄草稿之删除無甚爭議,不必要提出討論,因此可直接被速删。
- 針對第二個改動:現時出現上傳者宣稱自己為圖片擁有人的侵權。[2]與其提至檔案存廢討論,不如直接提交速删。
参考資料
以上。--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06:28 (UTC)
- 建議改為「若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於已删除内容查询請求恢復草稿。」。所有請求都有可能不獲受理,毋須特意提及,而且這類請求不獲受理的機會極低。--M.Chan 2018年6月4日 (一) 07:16 (UTC)
- (+)贊成。--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07:28 (UTC)
- 反对F2。侵权流程和速删不宜混同。且要求提交至专门页面也不符合速删流程。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4日 (一) 07:20 (UTC)
- 就本人所知,所有檔案速删皆皆提知專門頁面(F3、F4亦然)。--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07:26 (UTC)
- 那么显然应废除F3与F4。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4日 (一) 14:27 (UTC)
- @hat600:怎樣廢掉?F3是無來源信息,F4是無版權信息,但F2是假冒擁有版權。—Шәτіт🐷⏣ 2018年6月5日 (二) 08:39 (UTC)
- 它们不是快速删除。应该修改删除方针使这些流程作为独立流程或者侵权处理流程的一个特例,而不是作为快速删除。一个需要提报到特定页面的删除和快速删除的目的完全不符。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8日 (五) 18:45 (UTC)
- 亦可參照G14修改用字 (見下)。--Шәτіт🐷⏣ 2018年6月9日 (六) 02:56 (UTC)
- (+)支持此版F2,但模板和O7速刪選項則須另外加入Twinkle(技術區好像正在討論公版Twinkle事宜)。ŚÆŊMØ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4日 (一) 08:31 (UTC)
- (+)支持--Yangfl(留言) 2018年6月4日 (一) 09:33 (UTC)
- 兩樣︰
- 一、F3及F4其實是不是要改?F3應該是來源不明?F4應該是版權不明吧?怎麼現在會混在一起,全放到F3?然後F4是「2006年5月11日起,沒有提供版權狀況、來源等資訊的檔案。」。如此而言,誰要等五日……
- 二、不建議新條款用F2,應用F8。
- 以上。--J.Wong 2018年6月7日 (四) 10:39 (UTC)
- (!)意見:F2的序號尚未被使用,不會構成混淆。至於第一點,在下亦認同,因此下方本人亦大刀闊斧地改⋯⋯(見新段落)--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3:55 (UTC)
- 《快速刪除方針§已撤銷準則》就有F2。--J.Wong 2018年6月8日 (五) 04:07 (UTC)
- Oh.--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4:43 (UTC)
- (+)支持--B dash(留言) 2018年6月16日 (六) 01:55 (UTC)
- 在什么时候可以进行公示?--Шәτіт🐷⏣ 2018年6月18日 (一) 04:40 (UTC)
O7之第二版
- 現行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提議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O7.廢棄草稿。- 任何六個月內無編輯之草稿。
- 任何内容已在對應名字空間之草稿(有5天寬免期)。
- 若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草稿。
- 使用模版{{d|O7}}
--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07:28 (UTC)
- 跟第一版有甚麼分別?--M.Chan 2018年6月4日 (一) 07:33 (UTC)
- @Wetitpig0:一、我會建議改稱G17(但O7其實也可);二、請註明可在已刪除內容查詢請求直接恢復(@Bluedeck:如此O7或G17通過,請增加此作為直接恢復的條件);三、請註明僅限於草稿名字空間;四、建議增加一個速刪條件:如草稿內容在對應條目名字空間已存在,且條目內容和草稿內容相同或非常相似,則期限縮短至5日(比照F3及F6)。ŚÆŊMØ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4日 (一) 08:28 (UTC)
- 《草稿名字空間指引》表明,草稿除了存放初擬條目外,尚有其他用途。--M.Chan 2018年6月4日 (一) 12:56 (UTC)
- 反对第一版O7,记得之前讨论时提过,一些草稿有拯救可能,速删易使可用内容流失(而原作者已遗忘或离开维基百科,非管理员又看不到已删内容从而不便于查阅&拯救),不如在存废讨论列7天(可如关注度那样整合)。就第二版O7,“内容已在”的判别(相同比例)、宽免期的执行(不便判别,但也可管理员习惯,或修改{{d}}模板来技术上实现)、内容已在的版权声明检查(剪贴移动)等未决问题。--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4日 (一) 14:37 (UTC)
- 寬免期一直都有人執行,而「內容已在」則可以通過比較其相應條目而知。—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22:58 (UTC)
- 类似Draft:模块:Webarchive/46652984这种被保护页面的草稿有着存档的作用(见这笔摘要),如果删除则会造成失效链接,管理员处理 ep 时没署名的话还会有著作权问题。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8年6月4日 (一) 17:09 (UTC)
- 要麼像O4般弄一個模版指示某些草稿不能被删除?—Шәτіт🐷⏣ 2018年6月4日 (一) 22:58 (UTC)
- 只需要將草稿和條目的歷史合併便可以了。--M.Chan 2018年6月5日 (二) 03:22 (UTC)
- 加个模板较好。ŚÆŊMØŠĀ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5日 (二) 05:45 (UTC)
- 沒有意見該如何處理?--Шәτіт🐷⏣ 2018年6月7日 (四) 05:32 (UTC)
- 本人语文水平较低,看不懂“若果”是什么意思。->>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9:19 (UTC)
- 改為「如果」。--M.Chan 2018年6月7日 (四) 12:15 (UTC)
大刀闊斧地改
- 現行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 提議條文
O4. 空的类别(没有条目也没有子类别)。
- 不適用於Category:不要刪除的分類中的空分類。
O7.廢棄草稿。- 任何六個月內無編輯之草稿。
- 僅適用於草稿名字空间
- 如果編者有意重新繼續編寫,可向管理員請求恢復草稿。
- 使用模版{{d|O7}}
- 現行條文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F3. 所有未知版權的檔案和來源不明檔案会在提交5日后刪除。- 使用模板{{No sourc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F4. 2006年5月11日起,沒有提供版權狀況、來源等資訊的檔案。- 使用模板{{No licens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 提議條文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F3.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來源不明檔案会被快速刪除。- 使用模板{{No sourc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F4. 2006年5月11日起,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 使用模板{{No licens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略)⋯
F8.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交5日后刪除。-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 從侵權的來源取得的檔案。
- 使用模板{{No permission}},在模版參數中附上來源,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就着@Wong128hk:的問題作出改善。--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3:55 (UTC)
- 建議將F4由「2006年5月11日起,所有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改為「2006年5月11日起,所有版權狀況不明的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以貼近F3款。--J.Wong 2018年6月8日 (五) 04:07 (UTC)
- 完成。--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4:33 (UTC)
- 大刀闊斧--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04:38 (UTC)
- 唉⋯--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04:43 (UTC)
- (-)反对,两个提案一个都不支持。先说F8,现时图片侵权是报送存废讨论,需要七天处理,现在缩短为五天有什么意义?多两天影响什么了?再说O6,废弃草稿带来什么问题了,需要透过删除来解决?--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4:03 (UTC)
- (:)回應F8主要省卻討論,而O7針對一些沒有人關注的草稿,只會佔用資源。--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15:04 (UTC)
- 现时处理文件侵权时,几乎没有因缺乏讨论导致搁置的情况,所以“省却讨论”没有意义;删除页面不会释放任何资源。--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6:47 (UTC)
- 在backup方面草稿會霸佔硬盤位置。另外,廢棄草稿亦會令頁面翻譯等新草稿無法被移動至該處,因此有必要防止過長時間霸佔草稿標題。--Шәτіт🐷⏣ 2018年6月9日 (六) 02:43 (UTC)
- “在backup方面草稿會霸佔硬盤位置。”这中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删除不会将页面内容从数据库中抹除,只会限制普通用户对页面访问的权限。因此删除完全不能释放资源。“廢棄草稿亦會令頁面翻譯等新草稿無法被移動至該處”,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草稿页面不能被替换为新内容,想重写草稿,那就重写啊,为什么要删除再移动?何况技术上也不是没有移动的方法,例如将旧页面移动至草稿/1,然后再把新页面移动过来。--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12:48 (UTC)
- @Antigng:问题在于大部分新手不懂。如果阁下仍然反对,请以后多指点新手。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3:23 (UTC)
- 草稿的原意,其實是未完成之條目或條目修改、重寫的存放處,理應受類似條目的規管。維基百科社群只是考慮到草稿一般較不完善,才容許其以不符合條目要求的質量存在。然而,廢棄草稿往往未符合條目質量標準(例如包含瑣碎資料或與條目重複的內容或帶有宣傳但又不符合G11),編者亦不打算改善,長遠而言可能成為違反方針的温牀。--Шәτіт🐷⏣ 2018年6月11日 (一) 02:15 (UTC)
- 内容方针只对主名字空间的内容起作用,因此草稿页没有可能违反内容方针。如果草稿页违反其他方针,例如版权方针、骚扰方针等,那么它自然会因此被部分删除甚至全部删除。没有必要刻意地处理废弃的草稿。--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10:15 (UTC)
- 草稿的原意,其實是未完成之條目或條目修改、重寫的存放處,理應受類似條目的規管。維基百科社群只是考慮到草稿一般較不完善,才容許其以不符合條目要求的質量存在。然而,廢棄草稿往往未符合條目質量標準(例如包含瑣碎資料或與條目重複的內容或帶有宣傳但又不符合G11),編者亦不打算改善,長遠而言可能成為違反方針的温牀。--Шәτіт🐷⏣ 2018年6月11日 (一) 02:15 (UTC)
- @Antigng:问题在于大部分新手不懂。如果阁下仍然反对,请以后多指点新手。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3:23 (UTC)
- “在backup方面草稿會霸佔硬盤位置。”这中解释是完全错误的,删除不会将页面内容从数据库中抹除,只会限制普通用户对页面访问的权限。因此删除完全不能释放资源。“廢棄草稿亦會令頁面翻譯等新草稿無法被移動至該處”,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草稿页面不能被替换为新内容,想重写草稿,那就重写啊,为什么要删除再移动?何况技术上也不是没有移动的方法,例如将旧页面移动至草稿/1,然后再把新页面移动过来。--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12:48 (UTC)
- (:)回應F8主要省卻討論,而O7針對一些沒有人關注的草稿,只會佔用資源。--Шәτіт🐷⏣ 2018年6月8日 (五) 15:04 (UTC)
對於修改,用字方面,F3, F4和F8都明顯表示檔案在5天内缺乏必要資訊才會進入快速删除程序。另外,明顯侵權檔案時間亦由5天縮短至3天,以儘快删除侵權材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etitpig0(對話|貢獻)於2018年6月9日 (六) 02:56 (UTC)加入。
- 非也,F3及F4是以提報日起計,而非以上載日起計,請退回前一版本。--J.Wong 2018年6月9日 (六) 05:34 (UTC)
- 原來如此。—Шәτіт🐷⏣ 2018年6月10日 (日) 05:23 (UTC)
@Antigng:回應 閣下的建議:要麼將F3、F4、F8都從速删方針中移除,改以好像侵權條目等方式處理?--Шәτіт🐷⏣ 2018年6月11日 (一) 04:43 (UTC)
- 我认为Antigng的反对理由不算很有力,如果他对於很合理的修改也鸡蛋里挑骨头的話,我不认为他算是一个负责任的用户。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3日 (三) 06:12 (UTC)
- 交付公示七天,期內無合理反對意見,則此修訂案通過。--B dash(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5:08 (UTC)
- 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1:52 (UTC)
- @Wong128hk。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3:58 (UTC)
- 已修訂。--J.Wong 2018年7月2日 (一) 06:42 (UTC)
公示了7天了,一個意見也沒有,找管理員修改吧,那些code我容易錯誤修改。
- 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7月2日 (一) 01:52 (UTC)
不增加條文版
有見增加條文的阻力甚大,社群似乎未達成共識,以下是一個只修改F3和F4的版本。就此而言,本人認為如@Wong128hk:所說一樣,有必要將無來源和無版權加以區分,並不能將F3和F4混為一談。@Antigng:君和其他維基人又有何高見呢?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etitpig0(對話|貢獻)於2018年6月13日 (三) 04:50 (UTC)加入。- 現行條文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F3. 所有未知版權的檔案和來源不明檔案会在提交5日后刪除。- 使用模板{{No sourc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F4. 2006年5月11日起,沒有提供版權狀況、來源等資訊的檔案。- 使用模板{{No licens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 提議條文
F1. 重复的檔案(完全相同或缩小),而且不再被條目使用。
F3.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來源不明檔案会被快速刪除。- 使用模板{{No sourc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F4. 2006年5月11日起,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 使用模板{{No license}},并提案至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
- 本提案已经完全与本串最开始的讨论无关了。G14不需要提报到任何页面,因此可以认为是速删流程。而F3和F4均需提报到特定页面,本身就应该认为是侵权流程,而非速删流程。除非取消提报到特定页面,否则应该移除这两项标准。仍然反对修改。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6月19日 (二) 15:49 (UTC)
- 达师君,是否用頁面紀錄提報日期,不應該是快速刪除與存廢討論之分野。用頁面紀錄只是眾多紀錄提報時間之方法之一。真正分野應該在是否開放予用戶參與討論。現在數個侵權提報頁,雖然有需要時仍可在某項之下展開討論,但主要排版格式與存廢討論相比,仍然是紀錄為主。用參數也好,用分類也好,用頁面也好,離不開紀錄及單一標準這兩個元素。--J.Wong 2018年6月19日 (二) 16:21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否禁止IP用戶使用速刪模板?
如題。3ATENUW1 2018年6月25日 (一) 06:02 (UTC)
- 請提供理據。--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6:27 (UTC)
- (-)反对,未見IP用戶有濫用速刪模板的情況。--118.140.125.73(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6:29 (UTC)
- 我一直看見,IP用戶可以提速刪但不能提删,為什麼?3ATENUW1 2018年6月25日 (一) 07:17 (UTC)
另,我決定將此討論移至WP:VPD,請協助。3ATENUW1 2018年6月25日 (一) 07:17 (UTC)
- 没坏别修。再说,每笔SD都是由管理员审阅,有这点回退的时间早就删除了。--Yangfl(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7:46 (UTC)
- (!)意見 誰提刪不是重點吧!如果你覺得IP提刪有機會導致條目被誤刪,那應該要檢討管理員的質素才是。如果有個別IP胡亂提刪,在警告無效之後禁封便是了。--14.0.155.131(留言) 2018年6月25日 (一) 07:54 (UTC)
- 為什麼要移動……明明就是方針修訂……--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8:11 (UTC)
- 我弄错了。3ATENUW1 2018年6月25日 (一) 09:30 (UTC)
- 毫无意义。->>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1:19 (UTC)
为什么空的讨论页要被G15掉?
WP:G15的原文如下:
“ - G15. 孤立页面,比如没有主页面的讨论页、指向空页面的重定向等。
- 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没有对应文件的文件页面;
- 没有对应母页面的子页面,用户页子页面除外;
- 指向不存在页面的重定向;
- 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讨论页存档和用户讨论页除外;
- 不存在注册用户的用户页及用户页子页面,localhost对应IP用户的用户页和随用户更名产生的用户页重定向除外。
- 请在删除时注意有无将内容移至他处的必要。
- 不包括在主页面挂有{{CSD Placeholder}}模板的讨论页。
” 之前我们在Telegram里讨论的时候白磷问为什么“没有对应内容页面的讨论页”一定要速删掉。刚刚突然想起来了,因此顺便问一下。我猜这里是指,不要在完全没有创建过条目的情况下,凭空弄出来一个讨论页。但是如果是此前有创建过的页面,把讨论页留着或许会有参考的价值?燃 灯巡查傀儡 2018年5月25日 (五) 20:07 (UTC)
- (!)意見我之前也有過這個疑問,如果只是專題模板,的確沒什麼用,可以刪除,但如果有相關討論,我想還是可以作為歷史資料保留的。-KRF(留言) 2018年5月26日 (六) 03:55 (UTC)
- (!)意見G15已經說明:討論頁存檔和用戶討論頁除外,故若刪除該頁但是需要保留討論頁,有保留價值的,掛上{{存檔頁}},應可保留。— Willy1018(留言) 2018年5月27日 (日) 14:40 (UTC)
- 大概就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意思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5月30日 (三) 01:56 (UTC)
- 有有价值讨论内容的讨论页可以存档保留,但若没有对应内容页面即无法链入,查询可能会很困难。--Yangfl(留言) 2018年6月1日 (五) 10:53 (UTC)
- 弄一個Special:沒有主頁面的討論頁?--M.Chan 2018年6月2日 (六) 18:13 (UTC)
- 如果达成保留的共识,以前G15掉的讨论页是否要复查、恢复呢。--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4日 (一) 14:38 (UTC)
- 不如直接存在bluedecklibrary(或另开一个,e.g. talklibrary, g15library, talkarchivebot, g15archivebot)之下,在该条目名字空间出现足夠稳定的內容后才回复至Talk空间下?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2日 (二) 03:22 (UTC)
- 估計是沒有了內容頁面,相關的討論內容亦失去價值。--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12日 (二) 15:39 (UTC)
(?)疑問:都是什么情况下会删掉Talk啊?条目被删除,Talk就要被删除吗?如果有关于关注度/删除的争论(存废讨论之外的),不应该是保留吗?--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6月18日 (一) 17:41 (UTC)
- 目前的情況是,只要主條目不存在(左上的條目按鈕是紅色),討論頁就可以G15--Suaveness(對話.貢獻) 2018年6月24日 (日) 05:32 (UTC)
- 以前一直没注意到这个问题。想想觉得很不合理,删掉Talk,让后面的编者都无法查阅当时发生了什么争论。这方针有必要更改了。--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6月26日 (二) 00:19 (UTC)
- 討論頁的內容也有助於編者(通常是想要重新創建條目的編者)理解先前的討論,如果是另外存一個沒有主題的討論頁,那麼要創建條目的時候並不會發現,如果要顯示的話,應該是在創建頁面的時候,放在顯示「先前的存廢討論」的那個位置會比較恰當。-KRF(留言) 2018年6月26日 (二) 00:26 (UTC)
- 是啊,如果是经存废讨论删除的页面,点击编辑(创建)的时候,能看到删除日志,其编辑摘要就链接到对应的存废讨论;这和保留Talk并不矛盾,Talk有可能有更多内容。另外,如果是快速删除的话,删除日志只能看到是根据哪条CSD删的;当然,快速删除的条目,估计Talk页里也没什么东西。--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6月26日 (二) 01:03 (UTC)
- 快速删除的页面,讨论页有时有抗辩理由。但保留Talk可能被发广告而无人关注。--YFdyh000(留言) 2018年7月1日 (日) 08:37 (UTC)
- 是啊,如果是经存废讨论删除的页面,点击编辑(创建)的时候,能看到删除日志,其编辑摘要就链接到对应的存废讨论;这和保留Talk并不矛盾,Talk有可能有更多内容。另外,如果是快速删除的话,删除日志只能看到是根据哪条CSD删的;当然,快速删除的条目,估计Talk页里也没什么东西。-- SzMithrandir ❈ Ered Luin ❈ 2018年6月26日 (二) 01:03 (UTC)
設立臨時性快速刪除理由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基於先前共識,而現時具有「系」字和不必要支線名稱的标题的香港巴士及小巴線条目和重定向仍然充斥,故在此特請設立臨時性快速刪除理由,並(參英維之先例)予以编号「X1」。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6日 (一) 14:59 (UTC)
- 如果可以整合至同一頁面內,可以一次過快速地全部刪除。—AT 2018年7月16日 (一) 16:18 (UTC)
- 太难整理了,情況有如當年Neelix在英維批量創建重定向般複雜,即使開一个专用AFD頁也会很密密麻麻,挂个{{d}}模板较方便。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7日 (二) 00:38 (UTC)
- @AT:今天提刪了一部分了。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7日 (二) 02:54 (UTC)
- 不如批量走一遍存废讨论流程然后Nuke掉。--WQL(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6:45 (UTC)
- 不如整理好一次过分批提删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7月17日 (二) 00:23 (UTC)
- 這類重定向只是缺乏用處,暫時放著也沒有明顯危害,仍可以經AFD處理,最重要是提醒這些名稱的原創者不要再用這類名稱建立頁面。--Thomas.Lu(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03:14 (UTC)
- 掛速刪模板也可以大量刪除,afd的話比較麻煩。—AT 2018年7月17日 (二) 05:27 (UTC)
- 单设AFD页面吧。临时快速删除感觉很怪。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7日 (二) 08:03 (UTC)
- en:WP:X1和en:WP:X2;这纯粹是对於雪球法则的灵活制度化的运用而已。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7日 (二) 08:41 (UTC) 可能大家不是太習慣英維的
- 现在英文维基还有GS/CRYPTOCURRENCY,如果用户符合1,单一用途用户,而且有利益冲突2,通告后3,写任何有关比特币或类似条目。管理员可以连快速删除都没有提的情况下直接删除。Page Level Sanctions.--Cohaf (请多多关注技术管理员课题)(留言) 2018年7月17日 (二) 13:0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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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速刪」漏洞——用戶頁面重定向
已通過及修訂:-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根據Wikipedia:R3:
“ 以下標準適用於所有的重定向頁面(含軟重定向) ” ——Wikipedia:R “ R3. 格式錯誤,或明顯筆誤的重定向。 ” 而出現了「對『User:Snghrax/籤名區』之重定向頁面的『於 2018年7月3日 (二) 04:09 的修訂』」的不必要事件。對此表示需要社群意見及建議,想看如何填補漏洞。
—— だ*ぜ 謹此敬上留言 𓋹簽名 2018年7月7日 (六) 08:10 (UTC)- 用户页子页面显然不应适用。另外提醒楼主,在用户空间内使用错字是他人的自由。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2日 (四) 08:12 (UTC)
- (!)意見
或者
- @靜雨:後者可以作廢(User:Liangent),前者則(+)支持。Sænmōsà中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梁列表消綠 2018年7月14日 (六) 13:53 (UTC)
- 綜合以上意見,現將「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除用戶頁與用戶討論頁以外的重定向页面(含软重定向)。」交付公示,為期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J.Wong 2018年7月22日 (日) 00:42 (UTC)
- (+)支持--屈原蟲※留言 2018年7月23日 (一) 01: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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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修订CSD F8
已通過及修改:-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現行條文
F8. 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報5日後刪除。
-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 從侵權的來源取得的檔案。
- 提議條文
F8. 明顯侵權之檔案會在提報5日後刪除。
- 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 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
- 檔案宣称由某作者依据某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找不到该自由协议的声明。
修订原因:原条文「從侵權的來源取得的檔案」界定较为模糊,较不具备可操作性,而修改后的条文可明确界定一类常见的明显侵权文件的情况。--Wcam(留言) 2018年7月9日 (一) 19:08 (UTC)
- (+)支持:修改的介紹比原先清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7月10日 (二) 09:14 (UTC)
- 交付公示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之為通過。--B dash(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06:24 (UTC)
- 嗯?是不是意思变了?原来的说法是A来源自称依据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是A来源实际上侵权?然后新的说法是上传者说A来源依据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A实际上没这样做?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1日 (三) 10:08 (UTC)
- 原来的说法比较含糊,未必特指「A来源自称依据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是A来源实际上侵权」这种情况,并且我认为这种情况未必属于明显侵权,更适合提报至存废讨论而不是快速删除。--Wcam(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18:12 (UTC)
- 同意。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7月13日 (五) 07:13 (UTC)
- 原来的说法比较含糊,未必特指「A来源自称依据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是A来源实际上侵权」这种情况,并且我认为这种情况未必属于明显侵权,更适合提报至存废讨论而不是快速删除。--Wcam(留言) 2018年7月11日 (三) 18:12 (UTC)
- (-)反对,英文原意是文件被证实来自某个明显不属于自由版权的地方,而不是“原作者未提供证据”;正是因为F8要求明显侵权,所以一般的“未提供证据”不应纳入此列。--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14日 (六) 03:10 (UTC)
- (:)回應@Antigng:我不知道您参考的是哪里的英文,这次提议修订也不是参照其他维基媒体项目。您理解的意思或许有偏差,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文件描述页上未提供证据”或“上传者未提供证据”,而不是原作者未提供证据,这样的情况明显不应被保留,至少需要质疑,且F8有5日等待期,如在此期间补充了足够证据则可以保留。--Wcam(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4:32 (UTC)
- (:)回應@Antigng:我不知道您参考的是哪里的英文,这次提议修订也不是参照其他维基媒体项目。您理解的意思或许有偏差,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文件描述页上未提供证据”或“上传者未提供证据”,而不是原作者未提供证据,这样的情况明显不应被保留,至少需要质疑,且F8有5日等待期,如在此期间补充了足够证据则可以保留。--Wcam(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4:32 (UTC)
“ This applies to obviously non-free images (or other media files) that are not claimed by the uploader to be fair use. A URL or other indication of where the image originated should be mentioned. This does not include images with... ” - 首先澄清一下,此次修订为独立修订,并非有意按照英文版CSD来进行。然而改为「未在描述页提供证据」后,与英文版CSD的意思相符。--Wcam(留言) 2018年7月16日 (一) 17:37 (UTC)
- (-)反对:(▲)同上。--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正在努力提高知识水平 2018年7月14日 (六) 10:21 (UTC)
- (-)反对:(▲▲)同上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QL(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15日 (日) 03:41 (UTC)加入。
- 回应反对意见后,已在7日内无更多异议,是否可以通过?@Wong128hk--Wcam(留言) 2018年7月24日 (二) 16:05 (UTC)
- Antigng君,CopperSulfate君及WQL君︰是否有回應?--J.Wong 2018年7月25日 (三) 08:53 (UTC)
- (+)支持:更合实际需要。--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7月25日 (三) 09:21 (UTC)
- 不理解“未在描述页提供证据”为什么与英文原意相符了;疑罪从有和疑罪从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符。更何况“在描述页提供证据”这种表述本身就有问题,如果在commons传一张图片,如果是我自己拍摄的,只需要标记{{own}},而不需要提供任何其他的证据。--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0:38 (UTC)
- @Antigng:就快速删除而言,在不违反#1的情况下标记{{own}}已是足够证据,如仍有疑问应当提报存废讨论。另外请问您是否有建议的表述?--Wcam(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4:35 (UTC)
- 如果在描述页提供来源就是“证据”的话,这个条款是没用的。因为有{{no source}}。--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5:11 (UTC)
- @Antigng:好,已改。--Wcam(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5:28 (UTC)
- 现在的话还是有漏洞。“檔案宣称由某作者依据某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在来源处找不到该自由协议的声明。”如果确实在来源处找不到,但是有OTRS标志,怎么说?--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6:15 (UTC)
- @Antigng:有OTRS则不应以版权原因提快速删除,并且本地并无OTRS标志的文件[4],故可不必考虑OTRS的影响。或者去掉「在来源处」。--Wcam(留言) 2018年7月27日 (五) 01:39 (UTC)
- 最后“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其他来源怎么定义,其他自由版权的来源也算吗?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上传者可能撒谎了,但是有必要删除文件吗?另外如果来源是上传者的blog,是否符合定义?--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02:09 (UTC)
- @Antigng:第#1款条文不在本次提案修订范围内,如您认为有必要修订可另开新提案。如果您有建议的修订条文,不妨在此提出,则可省去另开新提案。--Wcam(留言) 2018年7月30日 (一) 12:50 (UTC)
- 最后“上傳者宣稱擁有,而在其他來源找到的檔案”,其他来源怎么定义,其他自由版权的来源也算吗?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上传者可能撒谎了,但是有必要删除文件吗?另外如果来源是上传者的blog,是否符合定义?--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9日 (日) 02:09 (UTC)
- @Antigng:有OTRS则不应以版权原因提快速删除,并且本地并无OTRS标志的文件[4],故可不必考虑OTRS的影响。或者去掉「在来源处」。--Wcam(留言) 2018年7月27日 (五) 01:39 (UTC)
- 现在的话还是有漏洞。“檔案宣称由某作者依据某自由版权协议发布,但在来源处找不到该自由协议的声明。”如果确实在来源处找不到,但是有OTRS标志,怎么说?--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6日 (四) 06:15 (UTC)
- @Antigng:好,已改。--Wcam(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5:28 (UTC)
- 如果在描述页提供来源就是“证据”的话,这个条款是没用的。因为有{{no source}}。--Antigng(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5:11 (UTC)
- @Antigng:就快速删除而言,在不违反#1的情况下标记{{own}}已是足够证据,如仍有疑问应当提报存废讨论。另外请问您是否有建议的表述?--Wcam(留言) 2018年7月25日 (三) 14:35 (UTC)
- 現交付公示,為期七日,期內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副知Antigng君。--J.Wong 2018年8月6日 (一) 04:58 (UTC)
- 暂时就这样吧。第一条如果我想到了更好的版本另行讨论。--Antigng(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2:38 (UTC)
- (?)疑問:新条文是否意味着自由协议声明页面失效=档案可以在F8提报5天后速删。如此一来来源页面为死链且网络无存档的档案将可以被速删。--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23:14 (UTC)
- Wcam君,請回應。--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8:03 (UTC)
- @YFdyh000:此新条文的用意是为了快速处理非自由图片被明显错误地作为自由图片上传的情形。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本地上传的有效的自由版权图片最终会被转移至共享资源,那里有License Review机制用于解决死链问题。如果有本地旧图片出现来源失效问题(这样的情况应当非常少),我建议谨慎起见应提报存废讨论。--Wcam(留言) 2018年8月21日 (二) 18:10 (UTC)
- (=)中立--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01:05 (UTC)
- @YFdyh000:此新条文的用意是为了快速处理非自由图片被明显错误地作为自由图片上传的情形。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本地上传的有效的自由版权图片最终会被转移至共享资源,那里有License Review机制用于解决死链问题。如果有本地旧图片出现来源失效问题(这样的情况应当非常少),我建议谨慎起见应提报存废讨论。--Wcam(留言) 2018年8月21日 (二) 18: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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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速删除方针O7款的问题
快速删除方针O7(废弃草稿)当前的说明文字是:
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之草稿。
个人觉得不够严谨,举几个例子。
- 某草稿页A,经存废讨论被删除或直接被快速删除,一段时间后通过存废复核得以恢复,那么这个草稿页依O7删除合理吗?六个月内的某段时间,页面可能是因为处于被删除状态而无法编辑;
- 某草稿页B,因为某种原因被保护,一段时间后解除,那么它可以依O7删除吗?六个月期间,页面可能是因为被保护而无法编辑;
- 某主条目C,建立一段时间后,因为某种理由被移动到了草稿空间,那么它可以依O7删除吗?六个月内的某一段时间,它可能还不是一个草稿页。
所以要不要把O7的说明改为:
任何六个月内无任何编辑、移动、保护/解除保护、删除/恢复等操作之草稿。
这样是否更严谨一点,也能解决上述几种可能遇到的问题。(表达能力有限,遣词用字可能不够好,大概就是这意思。) ——彭鹏(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11:56 (UTC)
- 1和2很罕见,存废复核草稿、保护草稿。3也只有少数。感觉修订后过于复杂,不利于理解。“草稿空间中闲置超过六个月的页面”可能更简单。--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15:33 (UTC)
- 暂时没想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保护草稿六个月…… --Kuailong™ 2018年8月7日 (二) 15:35 (UTC)
- O7掉的草稿可以直接申請恢復(在WP:AR),而基本上如果草稿掛了O7,而其後有人編輯的話,该草稿是即时不符O7的,1和2的擔憂是不必要的。「六个月内无编辑之草稿」意指「頁面位於草稿空間,並持续六个月无编辑」;如果是由其他空間移入,在其他空间的时间決不會计入「六个月」,3的擔憂是不必要的。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8日 (三) 01:18 (UTC)
- 而且移動、保護都是會在編輯歷史有記載的。-- Creampie共此决心 2018年8月8日 (三) 09:06 (UTC)
要不要改为:任何可以被编辑而六个月内无编辑的草稿?——٩(๑❛ᴗ❛๑)۶这里是一只名叫ozzy的小浣熊【来玩啊来玩啊】 2018年8月13日 (一) 16:58 (UTC)
- 想到一个情况,就是机器人/破坏者/其他人做了无用的小编辑会自动续。我认为“闲置”更恰当。草稿被保护实在太少见了。--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13日 (一) 20:18 (UTC)
- 嗯,那就改用“闲置”好了。
任何闲置超过六个月的草稿空间。
如何?——彭鹏(留言) 2018年8月14日 (二) 08:10 (UTC)
- @彭鹏:“闲置”这一描述不是很准确,我觉得这样更好:
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或日志操作之草稿。
或许不错?--相信友谊就是膜一囗一囗一法的CuSO4:距长者92岁生日只有2天! 2018年8月15日 (三) 15:02 (UTC)
- 要不投票决定用哪种表述吧。——彭鹏(留言) 2018年8月21日 (二) 05:25 (UTC)
选项1.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之草稿
选项2.任何六个月内无任何编辑、移动、保护/解除保护、删除/恢复等操作之草稿
选项3.任何闲置超过六个月的草稿空间
选项4.任何六个月内无编辑或日志操作之草稿。
修改快速删除方针F4款
- 現行條文
F4. 2006年5月11日起,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 提議條文
F4. 所有在提報後超過5天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
……规定一个具体起始时间是明显的祖父條款,查看维基百科早期的非自由版权图片,有很多已经不符合目前的非自由内容内容使用准则(有些甚至来源都没有),这些图片不适合永久存放在维基百科,应该进行清理,把不符合目前的非自由内容内容使用准则的图片删除。--GZWDer(留言) 2018年8月16日 (四) 16:06 (UTC)
- 吐槽:若要修改建議把後面那句也改了,改成「在提報後超過5天的所有仍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的檔案」--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8月17日 (五) 21:30 (UTC)
- 查看上列分類及提刪紀錄,未見「很多」……存廢紀錄之中,亦只有三個檔案是早於此日期前上載。--J.Wong 2018年8月21日 (二) 17:31 (UTC)
- 虽存废讨论甚寡,但无须限时。--脳補。◕‿◕。讨论 2018年8月23日 (四) 11:41 (UTC)
- (!)意見應該訂立另外一個條款把2006年5月11日前上傳的檔案分開處理吧。。。Pigppp(留言) 2018年8月25日 (六) 07:39 (UTC)
- 如果未知版權或版權無法被查證,也应该被删除。况且有5天时间让用户补足来源。--GZWDer(留言) 2018年8月28日 (二) 06:46 (UTC)
修訂CSD R2
- 現行條文
R2. 跨命名空間的重新導向。 由條目的命名空間重新導向至非條目命名空間,將使用者頁面移出條目命名空間時遺留的重新導向,或者從草稿命名空間指向非草稿命名空間的重新導向。(有時新加入的維基人偶爾會在主條目空間誤建使用者頁面。使用「移動」頁面工具將使用者頁面移回使用者命名空間會保留頁面歷史,在刪除遺留的重新導向頁前,考慮保留一到兩天;草稿重新導向速刪前,請確保草稿已經完成其作用,並且草稿的歷史已經合適地移動到相應的正式頁面。)
- 使用模板{{d|R2}}、{{d|interwk}}或{{d|g9}}。
更改:
- 添加內部連結/修正筆誤
- 加入計畫命名空間(Wikipedia:)
- 計畫命名空間僅提供有關維基百科的內容資訊,包括方針、指引、論述,以及互助客棧、知識問答等。有一些計畫命名空間中的頁面導向至條目命名空間或使用者命名空間,這顯然不合宜,但沒有合適的方針來刪除此類重新導向,故提案修改此條。
--Lolitacon «…» 2018年9月15日 (六) 11:03 (UTC)
- @Lolitacon:应该不行,因为计划名字空间和帮助名字空间之间有很多重定向。--相信NOIP就是魔法的CuSO4 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 2018年9月16日 (日) 10:29 (UTC)
- Lolitacon «…» 2018年9月16日 (日) 14:37 (UTC) 感謝閣下指正,已經修改。--
- WP空間有少數重定向到user空間的例子,好像是一些使用者論述?--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16日 (日) 15:48 (UTC)
- 這裡有327個計畫名字空間重定向到計畫/幫助以外名字空間的重定向。--Xiplus#Talk 2018年9月17日 (一) 23:13 (UTC)
- 您好技术帝,我觉得还应该排除Wikipedia talk和Portal,这样就仅剩[5]了,我觉得这些都可以删除。--Yangfl(留言) 2018年9月18日 (二) 08:19 (UTC)
- @Yangfl:我刚依照R3提删了几个明显不合理的重定向,剩下的有几个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历史含义在里面所以没碰,还有不少重定向是台大维基社活动留下来的重定向我觉得可以不删。燃 灯 2018年9月21日 (五) 06:00 (UTC)
- 您好技术帝,我觉得还应该排除Wikipedia talk和Portal,这样就仅剩[5]了,我觉得这些都可以删除。--Yangfl(留言) 2018年9月18日 (二) 08:19 (UTC)
快速删除方针修订:明显不恰当的文件名
已通過及修改:-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WP:FNC成为指引,WP:FRN成为方针后,对于不恰当文件名的修正可以说比以前更便利了。然而,在页面得到重命名后,页面的(不恰当的)原标题应该被以怎样的方式删除呢?咱个人倾向于使用快速删除来搞定,然而翻查快速删除方针,并没有符合以上情况的理由。因此,个人提议对快速删除方针进行修订,增加一项理由:
“ R6:文件因移动而产生的重定向,且页面标题不符合文件名指引。 ” - (+)支持此提案,但不知道合并至R3会不会有一些技术问题,如果没有就合并至R3,有就单列一条吧。 --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8月25日 (六) 13:37 (UTC)
- 對此提議沒什麼意見,因為若是上傳時搞錯名稱會寧可選擇G10重上傳一次也不願留重定向(不過怎沒看過檔案有重定向過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8月29日 (三) 17:58 (UTC)
- 感覺R6和R3差異太大,所以開個wikitable比對一下:
FNC要求 和速刪重合? 1 (CSD G10) 2 3 4 5 (CSD R3) 6 7 8 (CSD G3) 9 (CSD G8;不能由普通用戶提出) 10 (CSD R3) 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30日 (四) 10:28 (UTC)
綜上列表:FNC的第五及第十項符合R3,首項符合G10,第八項符合G3,其餘皆不符合任何快速刪除準則,故建議不符合任何快速刪除準則的不恰當原名重定向可以設立新的快速刪除準則予以刪除,故建議R6涵蓋FNC的2、3、4、6、7及9項,已符合既有快速刪除準則者(即1、5、8、10項)則以原有快速刪除準則處理。- 對上述提案沒有任何意見,大體同意。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18年9月21日 (五) 06:41 (UTC)
附属提案
另外趁着这个讨论串,提议一下给文件移动员附加“移动不留重定向”的可行性。大概为什么可以参考一下上方的章节。请求社群关注。(怎么几乎没有人啊……)-- Stang 2018年8月29日 (三) 03:52 (UTC)
- @Stang:目前總共有0位單獨擁有文件移動員權限者,此方面私見由巡查員代行即可:未移動的就不留重定向移動;已移動的就先移回原名(可不留重定向),再不留重定向移往新名,省卻AFD情序。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30日 (四) 09:15 (UTC)
- 再(?)疑問一次@Sanmosa、Stang:現在需要公示了嗎還是? 沒有幾個人討論這是無法避免的事實--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5:24 (UTC)
- 支持。可以移动不留重定向。管理员应该也能够操作,比如隐藏文件历史之类的。——Leiem(签名·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8:42 (UTC)
- 公示吧,通過後再上Phab。Sænmōsà把孤獨留給過去 2018年9月28日 (五) 09:45 (UTC)
- 現進行公示,如還有異議請盡快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11:34 (UTC)
- 建議本提案及上列公示只處理快速刪除方針修訂。其他事宜宜另案處理,目前未見有足夠關注及討論,不宜視之為通過,及提請Phabricator以修改站點設置。--J.Wong 2018年9月28日 (五) 17:1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若某作品名稱正體/繁體中文、日文漢字混用,CSD R3 是否適用?
- TVB節目「関西攻略」、「関西攻略弐」「関西攻略の新年番外篇」(此例子由 216.162.47.67 於 2018/10/15 22:36 UTC 提供,Special:Diff/51660848)
- ViuTV節目「新世紀山陰恋事」
- 京都寺町三条商店街的福爾摩斯:東立出版社在 2018 年 3 月出版輕小說時,保留「条」的寫法[6],其他網路書店也沒有轉換該字[7][8],其後該作品動畫化,取得播映權的Viu[9]和巴哈姆特動畫瘋[10]都寫成「條」。
- 若遇以上的情況,應否建立重定向,將以上正體/繁體中文、日文漢字混用的標題重定向至符合命名常規的條目標題?CSD R3 又是否適用?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0月16日 (二) 00:49 (UTC)
- 依WP:MOSJA#使用中文,重定向到符合中文汉字规范命名條目,並在條目頂部掛上{{Correct title|作品原名|reason=命名}}。--Justice305(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9:32 (UTC)
- 臺中高鐵站 (台中捷運)/台中高鐵站 (臺中捷運)是否繁簡混用?--216.162.47.73(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05:59 (UTC)
- 两个“好像”繁简混用,不过需要确定语源分别是不是“臺中”和“臺中捷運”。除非是繁简转换原因导致需要这样生成重定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15日 (一) 06:45 (UTC)
- 如浏海/瀏海/刘海/劉海、后现代主义/後現代主義/后現代主義、天后/天後等,非異體字是否繁簡混用?--216.162.47.67(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22:36 (UTC)
- 強国:繁簡混用含有特別意思[11]。--216.162.47.67(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22:36 (UTC)
- 部分因为繁简转换需要并不影响,对于混合繁简的话一般情况是不符合要求,而主要讨论是由于“日本汉字”直接转化中文产生的、或者代理翻译产生的差异,前者我觉得应该避免或者需要标明(Cat:重定向模板),后者按照命名常规选一个做根,其他做重定向并描述中说明则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16日 (二) 01:28 (UTC)
- 两个“好像”繁简混用,不过需要确定语源分别是不是“臺中”和“臺中捷運”。除非是繁简转换原因导致需要这样生成重定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15日 (一) 06:45 (UTC)
- 应当分开讨论,解决能解决的问题,而不是捆绑问题而不解决。日文汉字就是不可以作为条目正式名称(国字另说吧……)。这点没什么疑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9日 (五) 06:15 (UTC)
- (!)意見:想到了「都會駅與城中駅」,地產商都這樣用的。--そらみみ(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7:40 (UTC)
- 理论上说,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名称应使用标准中文。駅字并非标准中文,则条目名称应当使用都會驛與城中驛/都会驿与城中驿,在条目中注明相关方写作都會駅與城中駅。说句直白的话,条目仅使用第一手来源本身就是问题吧?如果使用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作为主要来源,不可能把名字写成那样。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19日 (五) 10:22 (UTC)
刚刚微小的增加了速删方针
[12]:我增加了管理员常见的错误的注意事项一节。我觉得没有实质性改动,所以直接添加了,并在这里通知。如果有反对意见请告诉我。Bluedeck 2018年10月5日 (五) 21:51 (UTC)
- @Bluedeck:上方已有一個「速刪方針和管理員刪除指導補充」的討論,不知道閣下會否考慮將此段落合併?另User:Wong128hk已回退閣下的編輯。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0月6日 (六) 02:01 (UTC)
- 我也覺得藍桌加上的內容並沒有實質更動。我支持這2條注意事項。--章安德魯(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6:32 (UTC)
- O1不是已經寫在Wikipedia:快速删除方针#O1底下了嗎?(如果是從其他命名空間移動來的,須附有合理原因。);同理,F6為何不寫在對應標準底下?--Xiplus#Talk 2018年10月7日 (日) 01:44 (UTC)
- 我想单独成文更有注意的效果吧。其实是我添加的时候懒得去编辑lua模块。两者都有。Bluedeck 2018年10月8日 (一) 23:59 (UTC)
- 我覺得附在下方較有引起注意的效果。--Xiplus#Talk 2018年10月12日 (五) 09:16 (UTC)
- 我想单独成文更有注意的效果吧。其实是我添加的时候懒得去编辑lua模块。两者都有。Bluedeck 2018年10月8日 (一) 23:59 (UTC)
虽然被退回,但是在公示期间获得了支持,因此加回。Bluedeck 2018年10月18日 (四) 18:16 (UTC)
- 明明技術帝對擺放位置有異議。--J.Wong 2018年10月19日 (五) 01:29 (UTC)
- 嘛,技术帝去改lua嘛。但是我觉得当然是独立一段的效果好啊。Bluedeck 2018年10月23日 (二) 14:57 (UTC)
- 頁面已有一定長度,要讀者來來回回看,效果一點都不好……--J.Wong 2018年10月27日 (六) 16:42 (UTC)
修改快速刪除方針(G5)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現行條文
-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如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使用模板{{d|G5}}或{{d|rep}}。
- 提議條文
- G5. 曾經根據快速删除方针、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如之前屬於快速刪除,亦可掛此模板。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使用模板{{d|G5}}或{{d|rep}}。
原因:因為很多條目都之前屬於快速刪除,所以便想到這樣改了。--KMB-ATENU139 (Talk)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45 (UTC)
- (-)反对:CSD G10明顯不適用。--Lolitacon«…» 2018年10月27日 (六) 06:42 (UTC)
- 寫得有些語意矛盾,或許讓我稍微改寫一下:
以上,順道改善原有條文字眼不清晰的問題。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7日 (六) 06:16 (UTC)- 現行條文
- 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如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使用模板{{d|G5}}或{{d|rep}}。
- 提議條文
- G5. 曾經被刪除而又被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 該內容之前不論以任何理由刪除,凡不屬於下述之例外者,皆可掛此模板。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由原作者自行提刪的內容,以及管理員因技術原因而刪除的內容,皆不適用此條。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使用模板{{d|G5}}或{{d|rep}}。
- @Lolitacon:我的版本應該已經把G8、G10和O1排除於新G5外了。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7日 (六) 08:05 (UTC)
- (+)支持:這個提案非常好,有些條目被重複速刪多次,還不停重建。--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32 (UTC)
- 不停重建的标题应当白纸保护,而不是不断地重复删除。--Tiger(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5:24 (UTC)
- 當然可以白紙保護,但新增條文可以讓管理員很快意識到有用戶重複建立破壞性的頁面,可以作出更果斷行動。--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3:09 (UTC)
- 不停重建的标题应当白纸保护,而不是不断地重复删除。--Tiger(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5:24 (UTC)
- (+)支持:這個提案非常好,有些條目被重複速刪多次,還不停重建。--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32 (UTC)
- (-)反对:原来的条文很清楚。G5只适用于内容与先前相同或相似的,如果:1.之前是通过存废讨论(包括侵权验证)删除,此次便无需再次走一遍程序;2.之前是速删,那么此次仍然满足上次使用的速删准则,仍然使用同一准则提交速删即可。提议修改的版本似乎是试图解决一个不存在的问题。--Tiger(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5:24 (UTC)
- (-)反对:(▲)同上,使用同一准則提交速刪即可,無須修改此條。-- Lolitacon«…» 2018年10月27日 (六) 17:08 (UTC)
- (-)反对同Tiger。无需此调整。--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8日 (日) 03:54 (UTC)
- (~)補充:一、上述“原有條文字眼”是指SH6188版修訂案;二、我對於是否修改G5沒意見,大家反對修改,於我而言,沒大影響。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55 (UTC)
- (-)反对:同Tiger。现有条文不至于误解。--超级王🕯️ 李咏 1968-2018 2018年10月30日 (二) 10:32 (UTC)
- (-)反对:同上面几位,使用同一准則提交速刪即可,無須修改此條。--热爱Vocaloid的达拉C崩吧u斑得S贝迪O卜多比鲁翁4 2018年10月31日 (三) 11:01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速刪方針和管理員刪除指導補充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因經常有本地檔案在被用戶惡意、偶然移除鏈接時遭到機器人以F6標準提刪,而且一些管理員不經過一點檢查就徑自刪了,@AT:“客觀上符合速刪標準的話,無論起因為何,都不應反過來要求處理者去對應所有可能性”所以“這種工夫我不會去做”(討論經過[13])。我不認為這種情況有利於維基運作,檢查一下檔案鏈接頁面和錯誤刪除檔案所導致的影響是無法相比的,前者不過花掉管理員幾秒鐘而已,而後者則導致長期頁面紅鏈、浪費時間重新上傳或提交回復請求。同樣的還有被錯誤上傳到維基共享而導致機器人以F7提刪的文件,因此:
- 擬在Wikipedia:管理员删除指导#刪除要領“請檢查頁面的編輯歷史,特別是快速刪除和侵權刪除。如果存在合適的版本,請優先考慮回退而非刪除。”之後補入“在快速刪除文件時,如屬F6,應首先查看文件關聯條目的編輯歷史,如有不當移除文件鏈接的情況,應優先考慮回退該編輯。如屬F7:應優先考慮維基共享的文件是否侵權”。
- 澄清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首段“提案或刪除前,請考慮是否可以改進、合併、重定向、回退等處理”:“提案或刪除頁面前,請考慮是否可以對該頁面改進、合併、重定向、回退等處理;刪除文件時還應排除文件鏈接被不當移除或錯誤上傳到維基共享的情況”。
- 維基百科:快速刪除方針#图片及多媒體檔案F6標準下補充:文件鏈接被不當移除的不適用;F7下補充:維基共享文件侵權的不適用。淺藍雪❉ 2018年10月4日 (四) 16:23 (UTC)
- (+)支持。但是能否让机器人在提报前自动检查?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10月11日 (四) 15:48 (UTC)
- 感覺這有點太困難了,Jimmy-bot似乎能自動檢查并回退有連入的檔案速刪請求,F7感覺就不太現實淺藍雪❉ 2018年10月13日 (六) 19:02 (UTC)
- 这个讨论本来认为不是重要,今天看了星際過客的条目被IP改了一下,移除了"]]"后档案马上被F6了,,我修复了然后也取消了F6。要管理员一个一个认证可能不是非常理想的做法,毕竟站务忙,其实那个5天没有任何意义。奇怪的是当JimmyBot挂F6的时候没有通知档案上传者,大致其它任何删除都有,为何这个没有。所以阁下的建议是,1,通知上传者,2,设立一个页面放入这些文件,例如侵权验证一样,会使多些人关注,毕竟放入WP:CSD的没有人会知道是为何提删,可以学F3/F4页面。希望多些人维护就能够较低无故删除文件以及减低验证管理员的时间--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8日 (四) 06:52 (UTC)
- F6处理习惯了是很容易检查的,我现在基本只需要打开条目看一眼infobox就能知道这个档案要不要删,说实话我没觉得有多难。--淺藍雪❉ 2018年10月18日 (四) 14:05 (UTC)
- 今天又处理另外一个F6,文件:Odyssey of the Mind logo.png,用户好像是先上传文件后创建条目,所以马上被F6,另外一个想法是机器人当发现已经有条目后自动除掉F6,毕竟主编不能移除。这样修复条目就够了,无需回退F6。--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4:51 (UTC)
- Jimmy-bot似乎已具有第二個功能。淺藍雪❉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00 (UTC)
- 好像没有,昨天测试了,修复了页面档案问题,还是F6需要人工移除。文件:2012GoldenBells.png。@淺藍雪:。--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18 (UTC)
- File:Kono ozora ni, tsubasa o hirogete.jpg的历史好像就是啊,是不是反应速度很慢。淺藍雪❉ 2018年10月26日 (五) 09:28 (UTC)
- 好像没有,昨天测试了,修复了页面档案问题,还是F6需要人工移除。文件:2012GoldenBells.png。@淺藍雪:。--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6日 (五) 03:18 (UTC)
- Jimmy-bot似乎已具有第二個功能。淺藍雪❉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00 (UTC)
- 今天又处理另外一个F6,文件:Odyssey of the Mind logo.png,用户好像是先上传文件后创建条目,所以马上被F6,另外一个想法是机器人当发现已经有条目后自动除掉F6,毕竟主编不能移除。这样修复条目就够了,无需回退F6。--Cohaf(留言) 2018年10月19日 (五) 04:51 (UTC)
- F6处理习惯了是很容易检查的,我现在基本只需要打开条目看一眼infobox就能知道这个档案要不要删,说实话我没觉得有多难。--淺藍雪❉ 2018年10月18日 (四) 14:05 (UTC)
- @淺藍雪:1天好像有点慢,可以快点吗?技术可行吗?--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6日 (五) 09:46 (UTC)
- 不知道,得问Jimmy Xu。淺藍雪❉ 2018年10月26日 (五) 09:48 (UTC)
- 没有一天那么慢吧,这任务一个小时跑一次的。--Jimmy Xu 论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37 (UTC)
- 可以改成30分钟一次吗?谢谢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3日 (六) 16:27 (UTC)
- 我觉得30分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另外这个有些离题了,Jimmy Xu估摸不看这里,您得去讨论页问他。淺藍雪❉ 2018年11月4日 (日) 21:21 (UTC)
- 不知道,得问Jimmy Xu。淺藍雪❉ 2018年10月26日 (五) 09:48 (UTC)
长期无法对意见,我先公示了。淺藍雪❉ 2018年11月4日 (日) 21:23 (UTC)
- @淺藍雪:个人认为没有问题。@AT:您意见如何?--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7日 (三) 21:19 (UTC)
- @淺藍雪:可以通过了吗?12天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5日 (四) 19:43 (UTC)
- @Cohaf:前两个我改了,第三个要改模板Template:Delete/data(全保护中),这个我不太会,@hat600:搭把手呗,或者别那个路过的管理员也行。淺藍雪❉ 2018年11月17日 (六) 18:48 (UTC)
- @淺藍雪:可以通过了吗?12天了--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5日 (四) 19: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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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修訂快速刪除方針
最近看到幾個怪怪的方針(字眼),想說來問清楚改一改--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1月17日 (六) 20: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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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0
又不是只有條目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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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14
有管理員說G14僅用於條目,可是快速删除方针說G大項全部頁面可用。
條文
討論
- (+)支持事實性修改G10;(-)反对扩展G14适用範圍,建议改称A7。Sænmōsà 2018年11月18日 (日) 00:06 (UTC)
- G14這方面要按實際情況來看。許多模版說明都是沒人翻譯的英文,全刪掉雖無不可(直接去英文版看就行),但保留無疑更方便一點。--Temp3600(留言) 2018年11月18日 (日) 05:05 (UTC)
- G14本来就是全部适用,只是目前的写法容易让人误会。依据常识,除了Template、Module、User空间不应适用,其他空间都可以适用。~ viztor ✪ 2018年11月20日 (二) 01:12 (UTC)
- 但有管理員說维基百科讨论不行(且模版也僅能用在條目)--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1月21日 (三) 11:05 (UTC)
- (+)支持G10,G14不知道--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1月30日 (五) 01:05 (UTC)
- G10已請求修訂完成--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2月3日 (一) 09:48 (UTC)
- (?)疑問@Sunny00217:那麼現在就是G14在討論,G10已經完成了嘛,G10沒有問題阿--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3日 (一) 15:30 (UTC)
- @Z7504:是,而G10是在條目和頁面的問題,見上--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2月3日 (一) 20:44 (UTC)
- @Sunny00217:話說,TW功能的字要不要請管理員修改下,裡面的G10中,問號介紹還沒有將「條目」改成「頁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4日 (二) 13:09 (UTC)
- @Z7504:TW不是Jimmy Xu来管的吗……[開玩笑的]似乎他不活跃就一直没人维护TW。 囧rz……--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这是66ccff) 2018年12月5日 (三) 09:07 (UTC)
- 已提出編輯請求-- Sunny00217 --維基餐廳開幕了,歡迎參觀。 2018年12月5日 (三) 22:48 (UTC)
- @Z7504:TW不是Jimmy Xu来管的吗……[開玩笑的]似乎他不活跃就一直没人维护TW。 囧rz……--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的CuSO4(这是66ccff) 2018年12月5日 (三) 09:07 (UTC)
- @Sunny00217:話說,TW功能的字要不要請管理員修改下,裡面的G10中,問號介紹還沒有將「條目」改成「頁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4日 (二) 13:09 (UTC)
- (?)疑問:G14要不要和A6一起考慮下? G14是:「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頁面。」 A6是:「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且完全沒有翻譯。」,看了這麼久依然還是不懂G14和A6有必要同時存在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6日 (四) 09:41 (UTC)
- @Z7504:舉例:用戶在中文維基百科(主命名空間)以外語/文言/粵語編寫條目,內容並非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那麼 A6 便不適用,應使用 G14 。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2月6日 (四) 09:59 (UTC)
- @まっすろな未来:所以A6是指在zh版中完全使用英文、外文等編寫才算囉? 那麼為什麼要說「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明明就不是複製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6日 (四) 11:11 (UTC)
- @Z7504:A6 例子:在中文維基百科建立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內文全部複製自ja: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一句也沒有翻譯。 G14 例子:Nissa Sabyan (G14 不是直接提報,而是加入{{notmandarin}},模板放置2週後會自動提報)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2月6日 (四) 12:34 (UTC)
- @まっすろな未来:所以A6是指在zh版中完全使用英文、外文等編寫才算囉? 那麼為什麼要說「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明明就不是複製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6日 (四) 11:11 (UTC)
- @Z7504:舉例:用戶在中文維基百科(主命名空間)以外語/文言/粵語編寫條目,內容並非複製自其他維基百科語言版本,那麼 A6 便不適用,應使用 G14 。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8年12月6日 (四) 09:59 (UTC)
修訂快速刪除方針(A1)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沒有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
條目的定義或內容過於籠統或根本沒有定義條目主體,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原因: 承接先前討論,原本提案目的是為了刪除「非常短」,因為具誤導性質,經常令人以A1提刪有基本定義的小小作品,亦使條文可以涵蓋長篇但沒完全沒有定義的條目。後來所引伸的討論可概括為以下四點:
- 刪除「非常短」及「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 更清楚地定義條例準則
- 更改條文例子
- 條例應用範圍應否涵蓋內容及定義
在當時討論中前兩者已達成基本共識,而後兩者明顯有分歧。因此當時提出此版本,先解決前兩點,後兩點暫時維持原狀,但最後不了了之。故現在再次提交,同樣先處理已有共識的前兩點,看社群是否接受此更改。副抄當時有參與討論的屈原蟲,Wong128hk,nivekin,Kolyma,Ohtashinichiro,Duhshala,Sanmosa,Tazkeung,YFdyh000,Cwek,CopperSulfate,B dash
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2 (UTC)- (+)支持。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7 (UTC)
- (+)支持甚至废除都可以,很多A1可以算G1或{{substub}}的,又有很大争议,直接废除也可。--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50 (UTC)
- 比较支持A1与G1合并。->>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58 (UTC)
- @AINH:(&)建議:如果把條文修改成「沒有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這樣文意較通順,你覺得怎樣?--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3:11 (UTC)
- (+)支持修訂條文非常好,支持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5日 (四) 13:17 (UTC)
- 那啥,条目内容过于宠统?不应该是庞统吗?(对,我是在讽刺。)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29 (UTC)
- @Inufuusen:啥?-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6 (UTC)
- “條目的定義或內容過於wikt:寵統或根本沒有定義條目主體”。应该是籠統。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41 (UTC)
- Corrected. Thx(利申:中文剛合格 :P)-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43 (UTC)
- “條目的定義或內容過於wikt:寵統或根本沒有定義條目主體”。应该是籠統。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41 (UTC)
- @Inufuusen:啥?-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6 (UTC)
- 无论如何,必须有一个紧急通道来处理紧急情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6日 (五) 07:06 (UTC)
- 有一個小提議,就是把「沒有定義」這四個字刪去,個人認為其實「內容過於空泛」已經能足夠表達到A1的意思。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7日 (六) 02:28 (UTC)
- 其实我们需要定义定义的定义是什么,不然就略掉定义。--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13 (UTC)
- 先前Wong128hk說過英文維基版本的是「context」,「定義」和「內容」應該是同一類東西,其實只用「內容」應該已可表達原有意思。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7日 (六) 06:30 (UTC)
- 其实定义这样说来没有什么用途,内容个人认为比较恰当,非常短且没有实际内容页面可能比较理想。可以略定义就略。--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7日 (六) 06:36 (UTC)
- 其实我们需要定义定义的定义是什么,不然就略掉定义。--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7日 (六) 04:13 (UTC)
- 或许让我提一下自己的建议版本: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內容空泛。
條目的內容籠統,或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條目主體,使條目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意見加入「沒有定義」較好,因為管理員現時習慣操作都是看有沒有定義。「內容空泛」與「G1: 沒有實際內容的頁面」有點相似。--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4:11 (UTC)
- 请问定义的定义是什么,所以略会比较好。G1是胡言乱语,A1是内容非常短,有明显不同。管理员如果方针改了就也会改操作,非合理的异议。--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8日 (日) 03:58 (UTC)
- 這個是改善(!)意見而已,我沒有反對,提案人可以參考,不同意,我也不會堅持己見。 囧rz...--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5:38 (UTC)
- 此外,作為指引,「沒有定義」比「內容空泛」具體,在實際操作較易於執行。--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5:41 (UTC)
- 我是说定义是什么非常有争议,所以希望能够澄清一下比较好。--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26 (UTC)
- 可能讓我在此解釋一下“內容空泛”與“沒有實際內容”的分別:後者的定義就是與主題完全無關,或是不知所云,而前者的定義則是可以與主題有些微關係,但沒有明確描述傳主,也同時包含後者。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50 (UTC)
- 我也有「同時包含後者」的感覺,因此現在A1管理員主要處理條目內容有沒有「定義」。(作為指引最好不應有重複的意思}--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9:03 (UTC)
- (&)建議这段描述放入方针里头比较好。解决了长久A1的争议。--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58 (UTC)
Sænmōsà新版
- 現行條文
A1. 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
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如果能夠發現任何相關的內容,可以將這個頁面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上。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提議條文
A1. 內容空泛。
條目的內容籠統,或甚至根本沒有提及條目主體,使條目不能用以區分其他事物。例如:「他是一個很有趣的人,他創建了工廠和莊園。並且,順便提一下,他的妻子也很好。」- 「內容空泛」與「沒有實際內容」的分別在於:後者乃是與主題完全無關,或是不知所云;前者可以與主題有一定關係,但沒有明確描述主題(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對主題作基本定義);前者同時包含後者。
- 使用模板{{d|A1}}、{{d|context}}或{{d|g4}}。
以上。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1月1日 (四) 02:15 (UTC)
- (&)建議:我還是覺得「沒有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較好。「沒有定義」這個速刪條件行之有效。--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日 (四) 13:37 (UTC)
- 標題刪去「定義」二字是因為據Wong128hk所言,定義和內容其實是同一類東西(英文原本為「context」,而根據我對英文的理解,Wong128hk的說法沒錯);其實條目有定義的話,已經相等於有內容,我可以考慮在條文內文中加入「定義」二字。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1月2日 (五) 03:36 (UTC)
- (&)建議:我還是覺得「沒有定義或內容過於空泛。」較好。「沒有定義」這個速刪條件行之有效。--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日 (四) 13:37 (UTC)
- (+)支持--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1日 (四) 17:35 (UTC)
- (+)支持(很多小**都是這類的喔[開玩笑的])-- Sunny00217 --邀請你一同關注歷史上的今天 2018年11月3日 (六) 19:06 (UTC)
- 現把此修訂公示一周,無合理異議即視為通過。Sænmōsà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1月6日 (二) 09:18 (UTC)
- @Xiplus:已經公示了10天了, 請協助執行社群共識。Sænmōsà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08 (UTC)
- @Sanmosa:是否有人還有異議? 如無就可自行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22 (UTC)
- WP:SD代碼比較特別,最好有個管理員(或IA,或兼)處理,順道請他修改Twinkle。Sænmōsà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59 (UTC)
- @Sanmosa:是否有人還有異議? 如無就可自行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1月16日 (五) 11:22 (UTC)
- (-)反对。“不限于”这个口子开得太大了。--Antigng(留言) 2018年11月17日 (六) 18:58 (UTC)
- @Antigng:「沒有明確描述主題」的情形太多,括號內只是給予其中一個例子,本來括號內的內容是可以省去的;A1的應用範圍根本就應該如此。Sænmōsà 2018年11月21日 (三) 11:49 (UTC)
- “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對主題作基本定義”,意思是对主题作了基本定义也可能符合A1,请问这出现在什么情况下?--Antigng(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04:33 (UTC)
- 小小作品),就是作出了基本定義,但是內容仍然流於空泛的情況之一。Sænmōsà 2018年11月23日 (五) 15:24 (UTC) 只是純粹列舉未有明確描述主題的定義(如在β條目中,只有「字母」,或者甚至乎「符號」兩個大字;「希臘字母」比較能明確描述主題;「第二個希臘字母」則更好;後二者應視為
- “包括但不限於沒有對主題作基本定義”,意思是对主题作了基本定义也可能符合A1,请问这出现在什么情况下?--Antigng(留言) 2018年11月22日 (四) 04:33 (UTC)
- @Antigng:「沒有明確描述主題」的情形太多,括號內只是給予其中一個例子,本來括號內的內容是可以省去的;A1的應用範圍根本就應該如此。Sænmōsà 2018年11月21日 (三) 11:49 (UTC)
- (…)吐槽所以就說先跑一個已有共識的版本......就是預料到會出現這樣的情況@Antigng、Sanmosa:如果直接刪掉括號可以嗎-某人✉ 2018年11月23日 (五) 12:48 (UTC)
- (!)意見:我覺得A1的重點在於「沒有定義」,管理員都已經習慣了,而且行之有效,我個人覺得指引保留「沒有定義」會比較好。--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56 (UTC)
- 其實以「沒有定義」作為唯一標準是一個大錯特錯的做法,A1本來就不僅限於「沒有定義」。Sænmōsà 2018年11月23日 (五) 15:28 (UTC)
- (▲)同上--Cohaf (向我留言/我的贡献) 2018年11月24日 (六) 02:56 (UTC)
- 我個人看法是:讀者看一個條目,首先要知道條目是關於甚麼,因此一開始就定義,就有助瞭解條目內容,例如「陳小麗,香港導演,.....」讀者很快就明白條目的主題。如果沒有定義,看了半天,可能讀者也不瞭解條目在寫甚麼。這當然只是我個人看法。--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4日 (六) 04:38 (UTC)
- 如果您查看條目「β」,裏面只有「字母」,或者「符號」兩個大字,那些雖然是定義,但是相信這樣的定義對於對條目主題的理解無甚幫助(比如:如果「β」條目只有「符號」兩個大字,你能通過「β」條目只有短短兩個字的內容,區分「β」和「#」兩者的分別嗎?)。如果條文過分側重於「沒有定義」,則會忽略了這個問題。Sænmōsà 2018年11月24日 (六) 06:12 (UTC)
- (!)意見:我覺得A1的重點在於「沒有定義」,管理員都已經習慣了,而且行之有效,我個人覺得指引保留「沒有定義」會比較好。--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56 (UTC)
- (?)疑問:可以看的出來已經有十幾天沒討論了,請問在公示期的A1版本究竟是哪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01:49 (UTC)
- Dukawana(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14:05 (UTC) 最後那個。
- 既然修成这样“前者同时包含后者”,那G1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2月9日 (日) 03:20 (UTC)
- A1只適用於條目,但是可刪除的情況較為廣泛;G1適用於所有頁面,但是可刪除的情況比較少。而且掛快速刪除模板可以放多於一個理由,同時放G1和A1其實不是大問題。Sænmōsà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05 (UTC)
- 我舉個例:例如草稿頁面出現了諸如「asdfghj mxyzptlk」之類的文字,由於草稿不是條目,所以A1不適用,但是它本來就已經符合G1。Sænmōsà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08 (UTC)
- A1只適用於條目,但是可刪除的情況較為廣泛;G1適用於所有頁面,但是可刪除的情況比較少。而且掛快速刪除模板可以放多於一個理由,同時放G1和A1其實不是大問題。Sænmōsà 2018年12月13日 (四) 08:05 (UTC)
- @Xiplus。Sænmōsà 2018年12月19日 (三) 08:50 (UTC)